《子不语》中有篇《唱歌犬》,第一次看吓得一晚上没睡着……故事短,直接贴全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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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喧闻四野。
县令荆公途遇之,命役引归,托以太夫人欲观,将厚赠之。至,则先令犬入内衙讯之。顾犬曰:“汝人乎?犬乎?”对曰:“我亦不自知为人也犬也。”曰:“若何与偕?”对曰:“我亦不自知也。”因诘以二人平素所习业,曰:“我日则牵出就市,晚归即纳于桶,莫审其所为。一日因雨未出,彼饲我于船上,得出桶。见二人启箱,箱中有木人数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动;其船板下卧一老人于内,生死与否,我亦不知。”
荆公拘二人鞫之,初不承认,旋命烧铁针刺入鬼哭穴,极刑讯之,始言:此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问:“木人何用?”曰:“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以为之,令作丐求钱,以肥其橐。”即率役籍其船,于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开,中实以草。问:“何用?”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干之为屑,和药弹人身,其人魂即来供役。觅数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湿未能作屑,乃即败露,此天也!命也!只求速死。”荆公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犬亦饿毙。
还是很多明星和导演喝彩的,很多明星转发了,还有发微博支持的。
只是现在中国的娱乐媒体学坏了,看热闹不嫌事大,好消息基本不报道。
专门盯着下半身、床上事儿、出轨、劈腿、走光、撕B等等来报道。
明星之间选矛盾来报道,没矛盾制造矛盾来报道,生怕打不起来不热闹。
这个习气特别不好。
但是,有什么样的受众才有什么样的媒体。
主要现在的受众也关注这些。
所以,主要问题在自己。
人民群众的素质亟待提高,比如我这种人。
现在尽量不关注明星隐私和八卦新闻。
多关注积极向上的,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