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白尝试解释一下,先说结论:
这个官司,旅客很难打赢
1、旅客购票,在出票时就达成契约。这个没问题。但是,任何法律都没有禁止违约权,违约肯定有赔偿约定,如果联航的购票协议里针对违约做了一定比例的赔偿约定,那么他就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违约权。新闻里提到联航愿意补偿一夜住宿外带800美元,住宿不管,800美元其实已经相当于违约补偿金(如果与机票的价值相比符合约定的赔偿比例的话)。因此联航在这里已经履行了自己主动违约带来的赔偿义务,就法律过程来说,联航没有过错。
2、在联航履行了主动违约的赔偿义务后,旅客仍拒绝下飞机,在这里性质就已经发生变化。由契约纠纷变成了主权管理纠纷,在法律上,飞机的所有权属于联航,而旅客成为了飞机上的非法滞留者,联航有权利依法保障自己的主权。这里联航在法律上仍没有问题
3、联航叫警察把乘客带离飞机。警察不管纠纷起源,加上联航有权对自己的主权物提出要求,将联航认为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人带走,因此警察来带人也符合程序。至于带人的过程中发生的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有意的,完全也可以解释为手段过重,这种结果一般只是警察内部处分。
所以,从整个事情的全过程看,联航和警察的做法可能在很多人眼里没有人情味,冷酷,但是却是合法的。
很多人忽略了违约权这个正当权利,其实生活里大家都遇到过,即使是在中国碰到愿意赔偿的主动违约,法院也是判违约方合法,原契约废弃,北上深房价暴涨的时候,类似新闻并不少。
所以乘客要从程序上来打赢官司很难,也许真的只有靠闹了,靠舆论压力来让联航低头,达成庭外和解是我这个法律小白能想到的最好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