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习题,答案大概是不能。
但是如果要进一步思考,其实可以追溯到齐玉苓案之后,宪法学界对于适用宪法的两种思路,“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私法化”,而后者又在巩献田攻击物权法这一事件中达到高潮。另一派讲不成文宪法的,又是另一个思路了。
具体的说起来太长了,如果以后有心情再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