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物业不应该取缔。
有个说法,中国从北到南,对物业的接受程度由低到高,尤其是东三省,对物业认可度是相当低的
大家对物业不满意,认为自己缴费了但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质量。拜托,中国大部分小区物业费只有1块钱,按100平方计算,一个1000户的住宅小区,一年物业费饱和收入120万,这还是饱和收入,大家想想有多少业主常年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收缴率能到85%已经不错了,100万左右的物业收入能养多少人?能享受到多优质的服务?门岗配备年轻的保安?保洁配备年轻的阿姨?想多了吧。另外,物业企业除了人工成本外,还有设备的保养维修等业务,都需要资金投入。
从整体上说,物业企业的利润是很低的,行业利润率一般在8% -15%。其中住宅的利润率是最低的,商业住宅和公建住宅利润率相对较高,服务质量也更好。大家看看酒店、商场以及写字楼的物业服务,质量是不是更好?如果想要更好的服务,也容易,选择一家更好的物企如万科,一定会带来更好的服务,但同时也意味着更高的物业费
那取缔物业后,小区会不会变的更好,答案是否定的。想想我们的小区,清洁要不要打扫?电梯要不要维护?绿植要不要保养?门岗要不要保安? 因为物业服务内容除了保洁外,其它业务如工程、绿化专业度要求都很高,需要专业的公司来统一来运营管理。如果让业委会管理,业委会也得找不同的专业服务公司来进行服务,成本只会高不会低。
另外,物业企业往往有大量的物业项目,在供方选择以及多项目资源调度上,有成本优势。如果让业委会单独进行管理,在同等物业费的基础上,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只能是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