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纪录片的人可能也不懂“宇宙大爆炸之前没有时间与空间”这句话的含义吧。这句话怎么说呢,只是一种假设,它依赖于特定的模型。我接下来详细说一说,结论我会放在最后一段。
我先捋一捋基本概念吧。大爆炸之所以叫大爆炸,是因为这个理论认为宇宙拥有一个尺度极小温度极高的早期,今天的宇宙是从那个高温的小尺度的状态膨胀演化而来的,就像是爆炸一样。这一点有来自原初核合成方面的观测证据支持,已经实锤了。最初的大爆炸理论(1948年伽莫夫等人建立的)也只将宇宙的历史追溯到原初核合成,对于原初核合成之前发生了什么,最初的大爆炸理论并没有回答。
那么“宇宙大爆炸之前是一个奇点”这个观点是怎么来的呢?答:这句话是从霍金关于宇宙学奇点的研究中引申出的,但要说明现在很多科普或者纪录片曲解了这句话。霍金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出自于他1966年在PRL发表的论文):“如果爱因斯坦场方程成立,物质具有正常性质,并且某些合理的全局条件成立,那么时空就不可能是没有奇点的。这表明爱因斯坦的理论可能在强引力场中崩溃。”意思就是,在爱因斯坦场方程(广义相对论)的框架下,必然会推导出宇宙的时空存在一个奇点作为它的开端或终结。但是奇点这个东西意味着无穷大的时空曲率,它不应出现在现实世界当中,因此广义相对论在奇点附近失效。
也就是说,霍金想表达的是,奇点这个东西是由理论的局限性造成的。从广义相对论能推导出宇宙起源于一个奇点,说明广义相对论无法应用于宇宙起源的问题。然而,很多科普和纪录片把他的意思曲解成了:奇点这个东西是真实的,宇宙诞生之前就是这个东西。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这里我们小结一下:①最初的大爆炸理论只把宇宙的历史追溯到原初核合成,并没有回答再往前发生了什么。②霍金证明,根据广义相对论,可以推理出在原初核合成之前,宇宙起源于一个奇点,但这说明广义相对论不适用于宇宙起源的问题。
那么原初核合成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呢?上世纪80年代,Guth等人提出一个观点,认为原初核合成之前宇宙必然经历过一个剧烈的指数膨胀的时期,这样才能解释宇宙的平坦性和宇宙微波背景辐射的均匀性。这种观点后来发展成为了所谓的“暴胀”理论,在解释了上面两个问题的同时,它还可以解释宇宙学扰动/大尺度结构/大爆炸高温的起源。可以说,我们基本能够确认宇宙在原初核合成之前的确经历过这样一个暴胀时期,尽管还缺少最后一项关键的观测证据(也就是原初引力波)。
至今为止,理论上对宇宙历史的追溯,最早也就只能追溯到暴胀时期了,再往前发生了什么我们就不知道了。当然,有很多关于前暴胀历史的理论模型,但那些只能说是猜测,没有一点观测证据。题主说的“宇宙大爆炸之前没有时间和空间”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来源于80年代霍金、Hartle、Vilenkin等人提出的量子宇宙学观点。他们从惠勒-德威特方程出发,寻找特殊的边界条件,以求解出宇宙本身的波函数 作为宇宙尺度 的函数。以Vilenkin的观点为例,他的宇宙量子创生模型和量子力学的隧穿效应很像。在量子力学里面,一个粒子可以由一个位置量子隧穿到另一个位置。而在Vilenkin的理论中,宇宙是从尺度 通过量子效应隧穿到尺度不为0,由此实现宇宙的“从无到有”的产生。不过,正如我前面所说,这只是一种猜测,没有任何观测证据。也有其他的不是“从无到有”的猜测,比如反弹模型,这种理论认为宇宙大爆炸之前是另一个收缩的宇宙。总之,对于暴胀之前发生了什么,一切都是未知的。
先说这么多吧,如果看的人多的话我晚上再补充补充什么叫原初核合成。
补充:原初核合成
所谓的原初核合成,顾名思义,就是最开始形成原子核结构的过程。在原初核合成发生之前,宇宙的温度远高于十亿度。在如此之高的温度下,质子、中子之间剧烈地相互碰撞,无法形成稳定的原子核结构。随着宇宙尺度的膨胀,宇宙的温度会逐渐降低下来,粒子之间的碰撞会缓和。直到宇宙的温度降低至大约十亿度,粒子之间的碰撞才不至于将新结合成的原子核摧毁。由此,稳定的原子核结构才能够在我们的宇宙中源源不断地形成。这就是大爆炸理论对原初核合成的描述。
那么,怎么才能证明宇宙早期真的存在过如上所述的核合成过程呢?答:基于粒子物理和统计物理,我们可以计算上述的大爆炸模型中一些轻元素的宇宙学丰度,也就是它们在宇宙学中的占比。将理论的预言与天文观测值相比较就可以检验大爆炸理论的正确性。目前已经测量的,氦-4和氘的测量值和大爆炸理论的预言符合得相当好。锂-7丰度的测量值和理论预言有点对不上,目前尚不知道原因,还是研究前沿。这可能意味着大爆炸理论中用到的粒子物理理论需要做修改,也可能意味着锂元素在天体物理中存在未知的演化历史。总之,整体上看,大爆炸理论在原初核合成方面的预言和天文观测相比还是符合得比较好的,只是在一些细节上还有问题。
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