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事情题主可能不信,但印度自古以来就有平等思想,而且发展脉络清晰,部分流派流传得还很广泛,很有影响力。觉得印度自古以来就是种姓种姓种姓,到了现在还是种姓种姓种姓,都是因为没有推广过平等思想的缘故,那其实是一个误区。
大部分国人耳熟能详的“不平等论”,是来自于吠陀晚期提出来的种姓思想,也就是原人身体各部位生出种姓,身份高低由其出身决定不可改易,blahblah。但是,摩诃婆罗多时代就已经开始对这种思想进行质疑和反思了。在全书中多次出现的一个论调是:人的身份高低/种姓不是由其出身决定的,是由其行为决定的。这是不是许多人说印度没有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而且这个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还不只是讲讲而已,实践的也很多。印度历史上有许多王朝是在仪式地位上的首陀罗、吠舍、或者不知道该被归于那个瓦尔纳的游牧民手中建立起来的。北印度最后一个印度教国王(后来什么鸡零狗碎土邦主不算)、被阿克巴征服的Hemu Vikramaditya,他也不是什么高种姓,顶多就是个吠舍。南方的王国就更不用说了,大部分起源于土生土长的本地部族,鉴于在许多人眼里达罗毗荼=低种姓,那他们也就是低种姓了)
当然了,摩诃婆罗多里并没有否定身份存在高低差别,这大概也是所谓历史局限性。但是换一个角度想想,从沙门思潮、十六国时代开始兴起的那些思想流派,大都有否定种姓的思想,特别是否定婆罗门的至高权威,佛教如此,比佛教更早一些的耆那教也是如此。
这是《摩登伽经》一个旃陀罗种姓的国王和婆罗门之间的辩论:
婆罗门者,从胎而有。栴陀罗种,亦复如是,而言殊胜,是事不可。婆罗门死,人所畏恶;栴陀罗终,亦无欲见。若言贵贱而有相异,何故生死而无差别?汝意当谓:栴陀罗者,造作恶事、凶暴残害、欺诳众生、无慈愍心,以是因缘,名为卑贱。我今当说,汝婆罗门,所有恶业虚妄之事起于诤讼,扰乱贤善,造为妖怪,占星观月,和合军阵,杀害众生。举要言之:一切恶事,皆婆罗门之所为作。
翻译:
婆罗门是从娘胎里生的,旃陀罗也是娘胎里生的,怎么能分出个高低?婆罗门死脱了,人嫌弃,旃陀罗死脱了,人也嫌弃,若是说人分贵贱,怎么生和死时都没差别呢?我看你是想讲,旃陀罗尽干坏事,性格凶暴,骗人害人没慈悲心,所以才卑贱,那我还要说呢,搞些祸从口出的口舌之争,侵扰有公德的普通市民,整天搞些幺蛾子,搞封建迷信,煽动战争屠戮百姓,简而言之,这些不都是你们婆罗门干的吗?
你看,这不只是反对,简直是指着鼻子在骂了吧?
甚至是产生种姓的印度教,讲人人在神面前一律平等,那也是6-8世纪虔信派发达起来之后就一直在做的事。其中无形虔信派(nirguni,崇拜无形、‘离德’、无名的至高存在)比有形虔信派(saguni,“我对美到发光的大神/女神发花痴派”)对平等和反对种姓思想尤为强调,代表大概是卡比尔(Kabir)及其追随者和跋娑伐的林迦亚特(Lingayat):
驴比婆罗门要好/狗比其他种姓好/公鸡比毛拉好/好歹会打鸣叫醒人 ——Kabir
无论贱民的街道或是湿婆的神庙/大地始终如一/无论用于洗厕或是仪式/水也始终如一/对于拥有自我知识的人来说/所有种姓都是一样的——Basava
在这方面,林迦亚特甚至更进一步,由于传统的jati源自职业分工,体力劳动被认为天然下贱一些,因此跋娑伐还强调劳动可贵,工作就是对神的敬拜,不从事劳动就不该有饭吃[1]。是不是还挺新教伦理的??
再然后,20世纪上半叶,达罗毗荼运动开始在泰米尔语地区兴起,它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反对种姓歧视,反对婆罗门霸权(顺带也把梵文一起给反了)。达罗毗荼运动之父Periyar强烈地反对印度教,反对婆罗门,甚至发起过拆庙拆神像和烧印度教经典(主要是摩奴法典和罗摩衍那两本书)运动,他认为那是愚昧的等级制产物(虽然他和著名的开明印度教领袖Kundrakudi Adigalar关系不错),也强烈地批评甘地的所谓“哈里真”就是想让达利特人驯服地等待灵魂解脱,无法承认“只有废除种姓制度才能解决贱民问题”这个事实。
谁负责创造四个瓦尔纳?谁负责将一个国家分裂成成千上万的种姓和阶级?雅利安人没有这样做吗?他们不是将我们分成许多不同的群体,限制我们的互动并为每个种姓设定不同的角色,从而破坏了我们的团结精神吗?这难道不是我国人民不为民族着想,不关心别人的原因吗?我们为成为雅利安人和外国人的奴隶而感到羞耻。
印度的情况是,1000 人中有 999 人不希望废除种姓制度。相反,他们希望提高自己的地位,以便与婆罗门一起剥削其余人口。
他尤其强烈地反对婆罗门,到了快成个人仇恨的地步: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个婆罗门和一条蛇,先把婆罗门给杀了。
再再然后,到了50年代贱民领袖安倍德卡负责制定的印度宪法推出的时候,那可是当时公认的全世界最强调“平等”概念的一部宪法了。
第15條 禁止基於宗教、種族、種姓、性別或出生地的歧視
1.國家不得僅以宗教、種族、種姓、性別、出生地或其中之一為由而對公民有所歧視。
2.在下列情形下,不得以宗教、種族、種姓、性別、出生地或其中之一為由而限制公民能力、課以負擔或附加限制或條件:
2.1.商店、餐館、旅館或公共娛樂場所的使用;
2.2.全部或部分以國家基金予以維持或捐獻給一般公眾使用的水井、貯水池、沐浴用的河邊階梯、道路及公共場所的使用。
3.不得以本條規定禁止國家為婦女和兒童制定特別規定。
4.不得以本條或第29條第2.的規定禁止國家制定旨在促進任何公民中的社會或教育上落後階層或附件規定的種姓或附件規定的部族的特別規定。
5.不得以本條或第19條第1.7.禁止國家以法律形式制定旨在促進任何公民中之社會和教育上的落後階層或附件規定的種姓或附件的部族進入包括接受或不接受國家援助的私人教育機構或機關在內的教育機構或機關,但不包括第30條第1.規定的少數民族教育機構或機關。
第16條 公職僱用和任命的機會平等
1.所有公民均有公職僱用和任命的平等機會。
2.不得以宗教、種族、種姓、性別、出身、出生地、住所或其中任一項為由而剝奪任何公民擔任政府職務的資格或對其予以歧視。
3.本規定不禁止議會就一類或若干類邦或聯邦直轄領的地方政府或其他機關公職的僱用或任命做出以在該邦或領地居住等為優先受僱或任命條件的規定。
4.本條規定不禁止國家制定任何有利於公民中落後階層的任命或職位的保留規定,只要國家認為其在國家公職中未得到充分的代表。
4-1.只要國家認為附件規定的種姓或附件規定的部族在公職中未得到充分的代表,則本條規定不禁止國家就一類或若干類根據資歷而進行的公職職務提拔做出有利於其的保留規定。
4-2.本條規定不得禁止國家將某年中依據第4.或第4-1.的保留規定而做出公職保留但其空缺且未能在該年內得以填補者在次年或之後數年中作為獨立的一類有待填補的空缺而予以對待;在確定之後各年不超過百分之五十的保留職位數時,不得將該空缺與各該年的空缺合併計算。
5.不得以本條規定妨礙法律關於與宗教或教派機構或機關事務相關的職務或此類事務管理機構或機關的成員應由從事特定宗教或屬於特定教派者擔任的規定的施行。
第17條 賤民制的廢止
1.廢止「賤民制」並禁止以任何形式實行「賤民制」。任何以「賤民制」剝奪他人權利的行為均構成犯罪行為。
所以人不熟悉这思想吗?再熟悉不过了。推广过吗?推广过不知道多少遍了。
那么推广了有什么用?
我在这个答案里也提过,在近代之前,所有这些派别,宗教思想家也好,虔信也好,只是从精神上反对种姓,从来没有试图发起过一个反对整个种姓系统的议程,宗教行为很少被转化为实际的社会改革或持续的实践。有人吹捧虔信是“不分种姓、社区、国籍或性别地团结所有人的民主学说“,简直胡扯。为什么?
继续以林迦亚特为例:前两天我刚看完讲林迦亚特的一部剧作《枭首》,里面有一段话就说出了这种“精神上平等”的虚无性质:
我们都是信者(sharanas),在信者中间没有种姓,没有婆罗门,也没有鞋匠。然而我们周遭的世界怎么看待我们?……不,这并不使我感到不安。我的妻子和我成为了信者,放弃了肉和酒,以及我们古老的神。现在我们的孩子问我们'那为什么我们还是一样在缝制旧皮革碎片?',我该如何回答他?如果我的儿子决定改变他的职业, 织工们会接受他吗?陶工们会敞开怀抱吗?
而到了现代,印度有了如此强调平等观念的宪法,是不是种姓制度就彻底从社会中消亡了、大众就平等了呢?
(顺带,我这还有两个段子,都是达利特人结婚相关。传统上北方印度教婚礼新郎是要骑马的,但是达利特人不允许骑马。但现在许多达利特新人就是要骑马,不但要骑马,而且还一定要从有种姓的街区门口路过,如果不让骑,就会找警察护送,如果被高种姓暴徒袭击,直接报案。另外一个是拉贾斯坦的,不让骑马是吧,搞了一架直升飞机直接你们头顶飞过去。 所以不要觉得印度达利特人被压迫是因为人没受过平等思想启迪之类的,这种居高临下替别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思想真的非常傲慢。)
我们应该再回头看看印度历史上那些倡导平等的理论都是在什么情况下推出来的:
佛教和耆那教是为刹帝利武士阶层提供alternative的思想武器去对抗婆罗门释经权,同时也为在长距离贸易中成长起来的商人阶层服务;所以为什么这两个宗教都会讲不杀生(实际上连佛陀自己都吃肉),所谓的不杀生,实际上是反对动物祭祀,反对动物祭祀,实际上是反对掌握祭祀的婆罗门权威;
摩诃婆罗多讲人的身份由其行为决定,是婆罗门和刹帝利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了冲突,一方面婆罗门和刹帝利争夺权力,一方面刹帝利内部也出现了根正苗红吠陀部族刹帝利和“变异刹帝利”(尤其是黑红陶文化游牧民血统的变异刹帝利)之间的权力争斗,导致出现了主导社会的思想开始转变为以“法”治世,即道德原则至上应该适用于任何一个阶层的改革要求;
中世纪的虔信,是手工业、本地商人和中层农民的呼声,他们成为了远距离贸易衰微后当地社会的中坚经济力量,虔信诗歌之所以用本地的语言来写作的,因为这就是中下阶层的语言;而在中世纪之前,所谓首陀罗们可能并没有那么深地被融入到社会经济体系中去,就像是前面的旃陀罗和婆罗门的争吵,之前双方很可能生活在不同的生产结构和经济结构里,可以用“洁净/污染”论来隔离。但现在不一样了,自给自足的地区社会中谁也离不开谁,而部分“背叛自己阶级”的婆罗门之所以愿意为他们发声,是因为他们其实是部分婆罗门在经济和业务上的主要支持者;
达罗毗荼运动的经济根基,是英国人的莱特瓦尔制打破了原来的米拉斯达尔制度中婆罗门对土地的垄断直接和有地农民发生联系,让一批中下层的土地精英大幅度地巩固了自己的产权和财富,殖民地的商品经济也让原来的商人种姓开始掌握工业和金融业。但是他们不懂得梵文和英文(包括Periyar也是一样,经商,家里有钱,英语不好),因此在后来逐步建立的自治体系中缺乏政治话语权,人口不到3%的婆罗门垄断了政府职能部门和法院机构。所以这一波人要起来,必须打倒婆罗门;
20 世纪初,马德拉斯拥有土地的大种姓群体是泰米尔地区的韦拉拉( Vellalas)、泰卢固和泰米尔地区的巴利迦( Balija),以及泰卢固地区的坎玛(Kammas )和雷迪(Reddis)。……大地主,特别是柴明达尔和主要的农民群体都是非婆罗门种姓的印度教徒。1911 年关于工厂所有权的普查数据表明,这个领域里,非婆罗门种姓——主要是巴利迦、韦拉拉、卡普(Kapus), 奇蒂尔(Nattukottai Chettis), 科马蒂(Komatis)也远远领先于婆罗门[2]。
制定追求平等宪法的安贝德卡,出身马哈儿种姓,这个种姓虽然是贱民,但是因为有看家护院的传统职业,一直是兵源种姓,而且在英殖民期间得到了稳定薪酬、实现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空间;
直到现在,瓦解了国大党对地方控制、现在主导印度地方政治的沃尔卡林迦雷迪坎玛贾特帕特尔亚达夫之流传统的有地农民种姓,实际上是国大党建国后土改或者绿色革命的最大受惠者,他们反对传统精英对政治和社会资源的垄断,所以也把和传统精英结盟的国大党一块给反了(从这个意义上讲,说国大党自掘坟墓一点儿没错)。
发现什么了吗?经济先起来了,政治要求才出现。而且这些“平等”思想,大多其实源于经济重要性上升之后,政治和社会地位依然被原来传统精英垄断、上升通道被阻塞的不满。某种意义上,他们的平等,也是“在我之上人人平等,在我之下emmmm”的精英中间种姓的“平等”。再想想,西方思想中“人生而平等”出现的社会契机,是不是其实也是一个道理?
所以还是那句话,只是思想并没有什么用,没有社会基础,特别是经济基础,说出花来都一样。
所以与其要在印度推广人生而平等的思想,不如想想印度怎样能再搞一次更彻底的土改,顺带完成工业制造业大发展再推一波城市化吧,这样至少"在我之上人人平等"的人口比例会比现在更多一些。
当地居民就偷着乐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