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老师 来你给我说说来
一、灾害定性
自然灾害,很少会被归类为人祸。但是此次报告里明显定义了四起“人祸”并形成了问责。说明在此次灾害中,很多的伤害与损失是本可以避免的
二、报告内容
因为工作原因,前两年我看了不下于百篇事故调查报告,但是灾害调查报告还是头一遭,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会先阐述发生场所情况以及每一位死者的具体死因。但是本次灾害调查报告,只给了一个大致的统计,转而专注于几起群死群伤的聚集性灾害引发的事件。可能这也是今后的一个新趋势,就是说应急管理部成立之后,我们今后每一次后果非常严重的自然灾害都会有一个调查报告,具体分析在“天灾”中存在的“人祸”,把问责制贯彻到底,避免某些失职渎职的行为被忽视。
三、具体事件
1、郑州市委市政府在17日、18日双休日灾害应对准备的最关键最要紧的两天,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防汛工作没有组织分析研判、动员部署、督促检查等行动,除一名副市长调研道路综合改造及积水点整 改情况外,其他市领导均没有检查防汛工作。
要注意,17日8时至23日8时,郑州市累计降雨400毫米以上面积达5590平方公里,600毫米以上面积达2068平方公里,已经对郑州全市的防洪能力造成了严峻的考验。但这个时候郑州市委并没有特别重视,也没有对后续持续降雨的天气预报进行关注。导致错过了初期的最佳准备阶段。
2、常庄水库20日10:30 开始出现“管涌”险情, 郑州市未按规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郑州市以气象灾害预报信息为先导的防汛应急响应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应急行动与预报信息发布明显脱节,直到 20 日 16:01 气象部门发布第 5 次红色预警,郑州市才于16:30 启动 I 级应急响应,但也没 有按预案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实际上此时灾难已经发生,山丘区 4个市死亡失踪的 251 人(荥阳 96 人、巩义84 人、新密 58 人、登封13人)中,90%以上死亡失踪时间集中在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前的 13 时至 15 时。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气象、应急、水利部门与市委市政府并没有形成有效联动,放在平时这种各扫门前雪,不做不错的行为缺失不会出大纰漏,至少不用担责。但是到了灾时就成了大问题。这也是我们在很多地方都提到的问题,信息一定要实时联动,千万不能脱节。
3、20 日早上6 时气象部门发布了第 2 次暴雨红色预警,在 这个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仍没有足够重视,行动不果断、措施不得力。8 时许,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虽然签发市防指紧急通知,但没有按红色预警果断采取停止集会、 停课、停业措施,只提出“全市在建工程一律暂停室外作业、 教育部门暂停校外培训机构”,仅建议“全市不涉及城市运 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今日采取弹性上班方式或错峰上下班”,且媒体网站发布上述建议要求时,人们早已正常上 学上班了,错失了有效避免大量人员伤亡的时机。
这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了,其实12小时内的预报是非常精准的,气象部门的预报明确的预报了将会有灾难性的降雨峰值出现。但是市政府没有按下红色按钮,导致了最后一个避免伤亡的时机错过了。
4、在这场重大灾害应对过程中,郑州市委市政府缺乏全局统筹,对市领导在前后方、 点和面上的指挥没有具体的统一安排,关键时刻无市领导在 指挥中心坐镇指挥、掌控全局。7 月 20 日 10:30,常庄水库 出现重大险情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3位副市级领导 都赶赴现场,当日市领导多在点上奔波,有的撞在一起、有的困在路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因灾导致通信不畅、信 息不灵,不了解全市整体受灾情况,对地铁5号线、京广快速路隧道、山丘区山洪灾害等重大险情灾情均未及时掌握,失去了领导应对这场全域性灾害的主动权。
这个是大部分政府领导的通病,认为出了事自己一定要到一线去才是负责的好领导。然而对于这种突发性大面积受灾的情况,只要脱离了信息中枢就相当于聋子瞎子。本来20日上午是能阻止下午灾害进一步扩大的最关键时机,结果市领导全部跑出去了,没有一个人在后方研判整体形势。这在“战时状态”是很致命的。灾害和战争一样瞬息万变,前一分钟你听说水库不行了全部跑出去,后一分钟更大的事再来了怎么办?你让值班人员发布政府令吗?
5、7 月 25 日至 28 日,郑州市连续4天未通过报灾系统上报因灾死亡失踪人数,截至7月29日仅上报 97 人。直到中央领导同志多次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7月29日、8月1日两次发出紧急通知后 才统计上报,7月30日上报 322 人、8月1日上报 339 人。 二是刻意阻碍上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郑州市对因灾死 亡失踪人数统计上报态度消极,不仅没有主动部署排查、要 求及时上报,反而违规要求先核实人员身份等情况再上报, 以多种借口阻碍信息报送工作。三是对已经掌握的信息隐瞒不报。7月25日至29日郑州市县两级共瞒报116人;8 月18 日至19日中央领导同志考察河南期间,郑州市已掌握新增因灾死亡12人,但仍不如实报告。
如果说前面属于没有经验导致的失职行为,后面这就属于故意的欺上瞒下了,尤其是李克强总理都到现场了,还在瞒。
另外,不报、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这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所以不能直接套用,但是这个行为无疑是十分恶劣的。
6、郑州市作为新兴特大城市,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但考虑防灾减灾不足,防范治理措施不 到位。雨水管道 2400 余公里,与建成区面积相当的城市相比相差超过一半;计划投资 534.8 亿元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已投资的 196.3 亿元中,实际与海绵城市相关的仅占 32%, 用于景观、绿化等占近 56%,甚至在全国调集力量支援郑州 抢险救灾的关键时刻还在“修花坛”;排水明沟等设施“十 三五”期间改造达标率仅 20%,有的排水泵站位于低处极易受淹失效,地铁、隧道、立交桥等防涝排涝能力不足。
其实这部分内容在暴雨发生后没几天就被媒体拿出来问过了,为什么投资五百亿的海绵城市都没有起到作用。调查组也是丝毫没有留情面的把建设过程中的弊病全给指了出来。
7、把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作为案例纳入干部培训内容, 开展实战化教学。对新调整上任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组织上岗前后专题培训,了解应对各类灾害的自身职责和要求,具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基本能力。
这个其实是我们应急从业人员最想看到的,所有地方主政一把手必须要明确自身的灾害应对职责,必须要把地方的整体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给整体树立起来。郑州和西安这半年来先后在暴雨和防疫过程中的表现其实是有些拿不上台面的。政府部门在面对突发灾害事件时不知所措,应对方案僵化,应对手段单一。一方面是因为市级领导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导致相关指令在下发过程中被过度的放大与误读;另一方面是从上到下的各级领导在平时的灾害防范意识不足,总觉着天大的事出现以后有上面顶着或者学一下别人的操作就能解决。其实在面临突发事件时,上面的命令永远是要慢半拍的,基层人员反而是必须先拿出解决方案的一个层级。这个时候,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手段了。
8、郑州地铁 5 号线亡人事件
这是一起由极端暴雨引发严重城市内涝,涝水冲毁五龙口停车场挡水围墙、灌入地铁隧道,郑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有关方面应对处置不力、行车指挥调度失误,违规变更五龙口停车场设计、对 挡水围墙建设质量把关不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责任事件。
当天晚上我就在跟同学讨论,这地铁怎么可能被困在淹水的隧道里。一旦轨道淹水,所有的车辆都应该就近停车疏散的。果不其然,15:09围墙就塌了,16:00多处进水,18:04才发布停运指令,这地铁总公司的一把手真的就是在犯罪了。更别说上报延后,救援混乱这些事情。至于变更设计、围墙倒塌、质量不合格这些事情,其实只是事件的诱因之一。建设与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主要就是靠运营方来解决的,最后的安全屏障没有起效,就不能单怪前面出了问题。
9、郑州京广快速路北隧道亡人事件
这是 一起由极端暴雨引发,郑州市隧道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封闭隧道、疏导交通不及时,造成较大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的责任事件。
公安部门都有天眼系统,尤其是交通管理部门,用视频识别查个车牌号或者分析车辆运动轨迹都是成熟的技术了。所以我认为识别地面淹水这种事情肯定不在话下。但是交警只有疏通交通的任务,关闭隧道还要靠隧道的主管部门,这就体现出了我前面说的,各部门各自为政,信息不畅通,指挥不联动,导致9年以后北京暴雨灾害时的悲剧又在郑州重现。如果说9年前北京没有经验,9年后郑州总该有了才对。
10、水库漫坝、山洪以及铝厂爆炸事件
这几条虽说存在人为原因,但是只能说这些因在多年前就已经种下。当地主政官员都跑到现场去指挥抢险了,至少在当时的临机处置上没有出现大的问题,而且相关责任人也都被追究了对应责任。
11、总体是“天灾” ,具体有“人祸” , 特别是发生了地铁、隧道等本不应该发生的伤亡事件。郑州 市及有关区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其他有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
这就是事件的总体定性了,天灾没有错,人祸也不能逃避。天灾来了,政府部门要确保人民群众不受灾,不死伤。如果受灾严重群死群伤,那就是失职,就要担负责任。
这种事,不对比就没有伤害
2020年,安徽省在梅雨期遭受持续强降雨,造成全省16个市95个县(市、区)受灾(安徽省一共才16个市,105个县区(县级市)),受灾人口1046.53万人,因灾死亡14人,紧急转移安置132.88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21.31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393.7千公顷;倒塌房屋5927间,严重损坏房屋2.75万间,一般损坏房屋15.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600.65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99.29亿元,工矿企业损失84.31亿元,基础设施损失241.58亿元,公益设施损失19.88亿元,家庭财产损失55.38亿元。
这个损失不可说不重,无论是直接经济损失,房屋损坏,基础设施损失,农作物绝收这些指标都是触目惊心的。然而因为全省受灾几个月,因灾死亡14人,最后得到了怎样的评价呢?
安徽省省长李国英调任水利部党组书记
灾害来临时,能少死人,不死人,是地方执政者的最佳政绩。
这个意思就是说
在还没有发布之前,老百姓不能有问责和质疑的权利。
在发布以后,不能多一个人的怀疑
我记得当时为那么多死难者打抱不平,遭不少人围攻……
****还是干得很不错的,千年一遇嘛,千年一遇嘛…
=====================================
各位,基建投资巨大的省会城市,即使是特大暴雨,淹死十个以内那勉强可以说是天灾,超过十个百分百是人祸。
只说一点:
我们没有因为这件事“很丢脸”就不对外公布。我们没有因为这件事“会给老外递刀子”就不对外公布。
我一直很纳闷,网上那些动不动“递刀子”,动不动“让老外看笑话”的人,真的爱国吗?
就好像学校里出了强奸案,不想着先帮受害者,而是想着怎么“压下去”,你会觉得这个领导是“爱”学校吗?
前段时间,公众号“三十六陂”的作者许容与写了篇文,吐槽中华书局出版的《梁佩兰集注》硬伤太多,中华书局没有选择无视,也没有选择反驳或者抹黑许容与,而是主动承认错误,立马下架该书,承诺可以退款。
有人因此嘲笑中华书局了吗?
不,大家都为中华书局的坦荡与负责感到欣慰。
因为有了这样负责的书局,你才能放心的买他家的书。
郑州大雨的事,我记得第二天开始就有人不断在说:是雨太大,不怪政府。
可没多久,在门口穿雨衣悼念女儿的父亲被说是国外势力找来的人(我还记得是复旦沈逸带头挑事来着),地铁口的花被人用铁皮挡住,直到几个勇士上前拉开,给群众一个悼念的地方。
当时新闻集中报道的,居然是这几个勇士需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比如,,寻衅滋事?破坏公共财物?)。
事实证明:
1.问题往往不会是独立出现的。
2.坦荡,负责,实事求是,才是政党立命安身之本。
老胡要不要出来道歉一下。他当时在微博上信誓旦旦的说他相信地方政府不会有瞒报。让大家谨慎下结论。现在他要怎么评论?
这份报告看完令人窒息。对于这些官员来说,人命没有官员的乌纱帽来的重要。当初郑州暴雨灾害的时候,我捐了钱,还在网上和一些人“论战”。认为有人带节奏扰乱救灾。郑州市民在街头自觉抵挡外媒带有“偏见”的采访。围住外媒要他们公正报道。那些场景还历历在目。
现再看来,真的,这些官员不值得这么好的人民。我希望要严厉追责。不能有任何错漏。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冷冰冰的数字,可是每个数字后面都是一个破碎的家庭。我还记得当初有一名“雨衣爸爸”在灾情现场祭奠他的女儿。可是这名雨衣爸爸却遭受到网暴。一些人认为他在作秀,一些人认为他身份有假。可是,他真的是一名失去女儿的爸爸。
这份报告,大家要下载下来认真看一看。我们要记住历史。
为7.20在暴雨中逝世及失踪的380名同胞默哀。
附:地铁五号线遇难者名单:
曹某嘉 女 20岁 郑州市中原区
屈某霞 女 50岁 荥阳市
孙某珊 女 32岁 巩义市
张 某 女 28岁 项城市
张某月 女 27岁 郑州市中原区
颜某芬 女 51岁 郑州市中原区
芦 某 女 35岁 洛阳市
庞某洋 女 24岁 周口市
冯某静 女 33岁 焦作市
李 某 男 40岁 郑州市二七区
郜某莉 女 42岁 登封市
肖某捧 女 30岁 驻马店市
沙 某 男 34岁 郑州市中原区
邹某强 男 38岁 居住地上海市
7月26日、27日,郑州很多市民到地铁5号线沙口路站,为地铁遇难者献花缅怀。
当时出事第二天我就以大院子弟从小熏陶的政治敏感性和灾区群众的高关联性下判断了
郑州暴雨乘客被困地铁车厢,为什么会这样?遇到此类情况该如何进行自救?地铁防洪需要增加哪些措施?
无奈一堆只知道秀红旗的政治小白跳出来纷纷说是天灾为何我要说是人祸
我当时就???
这玩意1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其他城市又不是没地铁没遇上进水的案例
难不成我们不在一个地球纬度?要不怎么说跟政治敏感度和智商双低的人谈不来
再跟政治noob说一句,现在这事情都不是降一级能搞定的,这严重程度降个三级都没问题,正部级搞不好得变成副厅,这是降行政级别根本不是公务员级别。不懂,还家里没人在朝为官的就别尬答了
瞒报搞这么大归根结底就是一些干部存在对上负责的心态,只在乎升迁仕途,才小问题搞成大灾难
小粉红当初不是信誓旦旦地说这是天灾吗?怨政府的都是恨国党?
………~…………………………~…………
大家早该看明白了,无论是小粉红还是爱国国师们,他们的立场永远在官府这边,但是民众和官府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当不一致的时候,这些“爱国者”背离人民群众的反动性就暴露出来了。恨国党也未必恨国,只不过是当民众和官府有冲突时没跟官府站一起罢了。
像郑州暴雨事件,官府和民众当然都希望能平安无事,这是利益一致的时候。但结果却是出了问题,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民众想要透明公开地调查灾难原因,彻查渎职,追思亡人。如果按照党的宗旨官府这个时候应该是和民众一样的思路,做该做的事,结果却不是这样,一些管理者为了自己不担责任,也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背离了民众的利益,去搞什么瞒报,洗地,封口,不递刀子,围挡鲜花,打人,围攻BBC~~。
虽然说大多数时候官府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但少数时候还是存在利益对立的。关键是出现利益对立时如何保护民众权利,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乱写一通,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