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小米养人啊
因为经常喝小米粥有利于身体健康,小米不含麸质,不会刺激肠道壁,是属于比较温和的纤维质,容易被消化,因此适合搭配排毒餐食用。小米粥很适合排毒,有清热利尿的功效,营养丰富,也有助于美白。
而且小米是非常有营养的食物,对人体有很多的好处,首先小米对消化不好的人群是非常适宜的食物,它不仅可以加快人体的新陈代谢,最重要的是它还可以促进肠道蠕动,从而起到帮助我们消化的功效。其次小米也是非常养胃的食物,它不仅可以缓解胃痛,缓和胃酸,最主要的是它还可以治疗和预防一些慢性胃病,从而降低肠道疾病的几率。再次小米它还有滋阴养血的功效,它不仅适合那些平时贫血的患者服用,最适合那些刚生过孩子的产妇们经常食用,它可以促进产后恢复,可以是产后湿寒的体质得到调理,当然也可以尽快恢复体力。
确实没钱,我家上个月换了台电视机,买的小米的。
我也知道三星7万7那个厉害,索尼85寸那个牛逼,问题真没钱。
至于为何不去挑国产其他品牌而买小米,就是因为只准备买个普通电视机,小米随便买总不会太差。
大家对华为熟悉的更多的是终端,或者说手机,我们就聊聊手机。
今天为了回答另一个问题,刚好做了一张图,统计了御三家2015年-2020年Q4手机出货量的变化图:
2018年,华为制裁前最后一个完整年,在苹果新机发布的Q4,出货量做到了6000万台以上,相应的,苹果在iPhone6发布之后,Q4季度出货量首次跌破7000万台,之后,华为被制裁,销量快速下滑,苹果急速攀升。
2020年,华为季度出货量下滑到3000万台的时候,苹果季度出货量直接做到了9000万台,2021年Q4苹果单季度出货量如果突破一个亿,我是毫不意外的。
苹果的神话,乔布斯的神话,大家耳熟能详,我就不赘述了。
在华为没有被制裁之前,是直接冲着破这个神话而去的。
在中国市场,华为其实已经突破了这个神话的,在2020年中的时候,5000-8000价位的高端机核心区段,华为已经超越了苹果。
华为之前,苹果就是高端机市场的天顶星,在华为之后,苹果又是这个市场的天顶星,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这个过程中,苹果有什么大的变化么?
其实没有,苹果还是那个苹果,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但有华为和没华为,苹果的市场地位完全是两个概念。
所以,你说华为强吗?
华为每年千亿研发,在苹果之上,很多人对这个不服气,用各种理由来否定华为,说什么研发投入是数据做出来的,华为没有上市,公布的官方数据不可信。
我们都不需要去从专业角度驳斥这种言论。
就看市场表现,尤其是高端市场的表现,这个是实打实的。
市场之外,十年的时间,华为做出了海思麒麟,做出了鸿蒙,这两个过去被认为是中国科技企业无法突破的两座大山,华为突破了。
当然,海思麒麟已经被认可了,鸿蒙还处在争议中。
但我们仔细想想,如今对鸿蒙的各种批判,是不是和十年前对海思麒麟的各种批判如出一辙?
如果华为这一波没有被美国干死,给鸿蒙十年的成长时间,十年后鸿蒙会是什么态势?会不会比今天的海思麒麟差?
你说华为是不是真的牛逼?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根据我司规定,五十人以上猿工群以及五万粉以上微博账号、一万粉以上抖音账号、不论粉丝多少的公众号,不管是因公注册还是私人持有,都必须填表上报。我司不知道知乎。
知乎上骂我司的负面消息比微博上骂的更有道理。
本来不应该判这么重,无良媒体煽风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