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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否在民族融合上具有积极的意义?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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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弭内亚威胁的,不是外八庙,而是机枪与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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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提汉地,不然一说又要帽子满天飞了,就说说带清固伦入关前怎么融合其他族群的

比如对于鄂温克(使鹿部)酋长叶雷来说:

可不敢不融合,心中只有咸因

叶雷的部族本来居住于勒拿河支流维提姆河一带,在茂明安部逃人事件中被清军招降后安置于嫩江上游,但因该地气候条件差异太大导致部族赖以为生的驯鹿大批死亡,叶雷一部仅仅在新封地驻扎了不到十月,便迫不得已开始向故地逃亡,结果遭到后金与科尔沁的追杀,最终落得灭门的下场(本来意欲南下投奔清帝的叶雷弟弟一族因为刚好与叶雷同驻一处,也被后金-科尔沁军剿杀)



关于带清入关前对东北亚民族的收编有一些内容,可见

不吹不黑,从清初对整个关外的“融合”政策上看,对今天中国的积极意义就是我们的民族大家庭成员更多了,对当时带清固伦的积极意义就是在沙俄推进东北亚的前夕从极北之地抢了更多人口以充实自己支持入关战争。确实在叶雷叛逃事件之后,许多居住在极北的鄂温克部族慑于带清-科尔沁的兵威,不远万里前来向清廷纳贡,尽管在顺治年后随着沙俄的到来,这种朝贡关系很快就不再维系

但是不论哪种积极意义,对当时“被融合”的个体来说都没有意义,叶雷只是想回归自己传统的生活方式,可能跟其宗教信仰也有很大关系。当然今人可以拿“融合”之后带清给他们带来了更加进步的生产资料这种“为他们好”的说辞来进行合理化,但如果因为接受了这种“应该把落后民族文明化”的逻辑就将忽视了被融合者自身诉求视为一种理所当然,我们又有什么立场去指责西方殖民者对原住民的“文明化”进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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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达斡尔族:

虽然达斡尔族交了保护费,但黄台吉还是九年三征,杀他们抢他们,把他们贬为奴隶,逼他们去抢汉人,还把他们流放到沙漠和沼泽:

清廷规定,达斡尔男子长到五尺高,就得每年交一张貂皮。“堂堂七尺男儿”,五尺才多少岁,大家可想而知。为了交貂皮,达斡尔男子每年得花三四个月,奔波上千里去猎貂。即便这样还是有猎不到的时候,就只能花高价去买。同时,每个达斡尔男子都得服兵役,但服兵役的存活率太低了(并不是都死于战争,也有些是死于水土不服、长途迁徙等原因):

对鄂伦春族、鄂温克族:

敲诈勒索:

对蒙古族:

可能大家听惯了“满蒙一家”,看惯了清宫戏里的蒙古嫔妃,以为蒙古人在清朝过得很好。其实好的只是蒙古王公,普通人都快绝种了,以下内容出自冯玉祥的《外蒙古行记》:

谈到人口,蒙古本有一千二百万人。在满清长期统治之后,今已减少至五十万人。满清利用喇嘛教以统治蒙古人民,凡有兄弟八人者,七人须当喇嘛(和尚),兄弟五人者,四人须当喇嘛。仅有一人可为娶妻生子的平民。当喇嘛者有红黄缎子穿,又可坐享优厚的俸禄。女子没有充当喇嘛的福气,但又难找得相当的配偶,于是都做了内地人泄欲的对象。因为由本部内地来的文武官吏及军队、商人,都以道远不能携带家眷,他们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临时太太。
一方面是七八个蒙古男子仅有一个妻子,一方面是一个蒙古女子,有若干的内地人为她的临时丈夫,事实上形成一个乱交的社会。同时男女卫生都不讲究,染上淋病、梅毒以后,惟有听其自然。当时活佛即患梅毒,烂塌了鼻子。
据说目前检查结果,蒙古青年十七岁至二十五岁者百分之八十五都患有花柳病;二十五岁以上者,所占百分比自然更大了。这种现象是太可怕了,若任其继续存在,马上就会有灭绝种族的危险!

这些是想独立的蒙古人告诉冯玉祥的,肯定有夸大成分,但也有一定可信度。因为清朝灭亡三十九年后,内蒙牧区的性病率仍高达59%。而且类似描述在中共百年百部红旗谱系列图书中的《中国的西北角》中也有:


讽刺的是,黄台吉多次申明“国中不得私立寺庙,其私为喇嘛僧及一切巫星士左道具禁之。”说明清廷也知道喇嘛教的危害,却仍强迫蒙古人信教。至于蒙古王公,清廷也不是真的跟他们一家亲,详情可去知网上搜《清代蒙古军事控制政策探究》(作者:张爱梅),我这儿就只贴小标题了:

一、蒙古沿线布置大量军事驻防力量予以防范
二、对喀尔喀蒙古军权的集中
三、对内扎萨克王公军权的监控
四、对内属蒙古军权的全部掠夺

对瑶族:

清廷和瑶族的矛盾太多了,没法一一列举,随便放一段吧,感兴趣的可以去看民族出版社的《瑶族简史》:

对满族:

虽然大家都是女真人,但努尔哈赤是建州女真,所以对其他两个女真也是不手软的。海西女真山穷水尽时的那句“即便我叶赫那拉只剩下一个女人,也要灭了爱新觉罗!”已经很出名了。所以咱们就看看存在感比较低的野人女真。屠杀、贬为奴隶、强制迁徙:

清廷不许满人工作,让全国供养他们,这本是好意。但后来清廷养不起了,却仍不许他们自己养活自己,悲剧便由此产生。可清廷是真的养不起吗?仅慈禧一人的挥霍就骇人听闻。

“至前清中叶以后,穷篓不堪者居多,因房屋为官给,甚有摘拆瓦柱、售钱度日,仅留住房一二间以蔽风雨者。”
每日只吃两餐稀饭,甚至是挖野菜充饥。他们的衣服、住处都宛如乞丐一般,穿着破旧,只有一件新衣作为逢年过节拜客之用,而住处是在城墙上的“堆子房”,没有过冬所必需的棉衣棉絮。

清廷对满人也是极尽剥削的,我都没专门查,就看到了这些文字:

他们用尽各种方法克扣、窃取旗兵的粮饷,各级官佐层层剥削压榨,旗兵根本得不到应有的收入。
各级官员可以凭借其权势与地位领取熟米,但兵丁大多数时候领取的是霉米、红米。

于是,因为清廷的冷血,更因为对中国前途的担忧,许多满族同胞投身到辛亥革命中,跟大家一起推翻了腐朽的清王朝。后来清廷想龟缩东北,东北满人第一时间喊出了“勿使清帝东归”的口号。所以在这一点上,清廷还是对民族团结有贡献的。

对汉族:

由于谈清朝暴行时易忽视入关前的暴行,所以这里主要谈入关前的:

天命四年萨尔浒战役之后,后金攻开原,遇到汉人就斩尽杀绝。在占领铁岭、辽阳、沈阳等重镇时,都进行了程度不同的屠杀。没有被杀的,就被掠掳为奴。后金兵的屠杀和抢夺,使这一地区的百姓晾恐不安,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沈辽之间,畏贼不能耕者,延裹数百里。”

因不肯剃发而被屠:

如镇江(今丹东)汉民拒不剃发,并将努尔哈赤派去传令的使臣杀死,努尔哈赤闻讯后派女婿乌尔古岱以及副将李永芳带千人前去考察实情。结果,他们将拒绝执行汗的“剃发”令的归降汉人男子全部杀掉,然后将其妻子1000多人俘获带回,努尔哈赤将其中选出300人赐给都堂总兵以下、游击以上各官,另外600名俘虏赐给随行军士为奴。

因不肯迁居他处而被屠:

在天命六七八年前后分三次,大规模的迁徙汉人,被迁徙的汉人居无房,耕无田,穿无衣,食无粮,家无财,生活极度困苦,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前义州之人,不遵谕令,未从速移往所指地方,仅有富庶善良者迁往。其余恶棍三千人,抗拒不从顺。大贝勒遂怒,尽杀之。凡各处之人,尔等若不从速迁往所指地方,亦照此诛戮也!”
“将长甸、永甸、大甸、新甸、古河及沿江而居之各屯汉人,悉行移人就近各城堡……尔等若不全收,置之于外,与其被敌所掳,不如杀之。”

因逃跑而被屠:

天命八年六月初九日,复州地区发生了大规模的汉人逃亡事件,代善与斋桑古、阿济格、多铎、硕托等人带重兵前去追赶,然后又大肆进行杀戮。

因穷而被屠: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在半个月之内连下九次汗谕,让各地官吏深人下去,清查汉人拥有粮食的数额。那些被列人无粮名册内的汉人被女真人抓来为奴,后来,努尔哈赤干脆下令将其全部杀掉。

因富而被屠:

“又二年,恐民富聚众致乱,复尽杀之,号曰‘杀富户’。”

其余汉人有的成了壮丁和阿哈(奴隶):

也有运气好的,成了民户,但很多汉人不久就失去了民户身份:

失去民户身份的汉人,以及辽东的变化:

“辽有金、复、海、盖四州,金、复多山,海、盖濒水,乃驱四州之民近海,尽杀之。此天命初年事也。次年杀穷鬼。又一年杀富民。如此三年,而辽民靡有遗者。”

入关后的大家也看到图片了,数量太多,我只能聊举一例,《洪业——清朝开国史》:

临清的繁华程度只及先前的1/5,济宁也受到了破坏。17世纪初,济宁与三个领区的丁数是49554口,但在1644年,下降至17590口。直到18世纪晚期,济宁人口方才达到万历年间的水平,临清也是直到此时才基本上恢复了先前的商业繁荣。

随机找了几个民族的资料,我精力有限,之后可能会更其他民族,也可能不会。


1、实行蒙汉隔离政策:

清初,中央政府治理蒙古地方总体秉承蒙汉隔离政策,对关内民人前往蒙古地方垦荒限制綦严,各边口屯防官兵垦种地亩亦不得越口垦荒。
自顺治至乾隆,清廷历经几朝,从东北到西北设置了一整条防线,全面将蒙古诸部与内地隔离开来。

2、设立满城,阻碍民族交流:

重要的城市都设有满城,共有几十座:

满城在清代是相对封闭的,有着自己的四道城门,外面的汉人未经准许不能随便进入,里面的满人未经请假也不能随便外出。

满城人口少但占地广,严重挤压了其他民族的生存空间。西安满城示意图:

成都“满城人口较稀,最多时也只住了两万多人。”镇江满城占地1/4,住了6000人,而《中国人口史》表明,当时镇江人口约为15万:

清初,满族统治者强行圈占了镇江城内西南约占城市四分之一的地域作为旗营,驱赶汉民,分派八旗居住,围墙成营,分设营门。清末6000左右的旗人群体就居住在这个宽敞的城区中。

3、实行民族不平等政策:

清初时,在镇江的旗人杀了汉人,只需要在西门城楼大观楼上禁闭一百天而已,既不办罪,更不可能抵命。
原本旗人恩养的政策对于满、蒙、汉八旗均适用,随着乾隆年间推行汉军出旗自谋生计的政策,大量汉军旗人失去了国家优待,加入到普通汉族民众的行列中,满族旗人依然享受国家恩养的待遇。
清朝地方官无权判决旗人。
成都八旗是满蒙混合编制,每旗分为三甲,头甲、二甲为满族,三甲为蒙族。

清廷素来忌惮汉人掌兵,以前是这样:

“满臣权重,汉六部九卿奉行文书而已。”
即使有汉族官员参预兵事,亦不过陪副或仅“供奔走之役”,不过是汉人出力,满人受赏而已。
“汉人卖命,旗人收功。”

可晚清时也顾不了这么多了,但清廷仍心有不甘。比如咸丰明明早有承诺,但曾国荃做到后,他又以没有旧例等理由降低了本该给曾国荃的官衔,还过河拆桥:

由于清王朝满族统治者对汉人的隔阂,使其并不完全信任湘军、淮军,在镇压太平军后,迅速进行裁军,将其余部编为防军,并且为了牵制防军,还对八旗重新训练,编成新军以巩固统治。

4、封锁东北地区:

清廷既视东北为“龙兴之地”,便意图将其满化,不仅拆毁了东北境内的明长城,还搞柳条封边,阻碍了山海关内外各族人民的交流。康熙时期还只是用政策软性封锁,乾隆时期,封锁就严格了起来:

清廷自乾隆五年对东北地区实施封禁政策,前后延续百年之久。
“奉天地方为满洲根本,所关实属紧要,理合肃清,不容群黎杂处,使地方利益,悉归旗人。但此等聚集之民,居此年久,已立有产业,未便悉行驱逐。须缓为办理,宜严者严之,宜禁者禁之。数年之后,集聚之人渐少,满洲各得本业,始能复归旧习。”
“至吉林并不如盛京与有民人之地相连,不可令民居住,故裁州县官,严行查办。”
“严禁民人从各边关、海船去吉林。”

5、阻止各族通婚:

皇家自己都跟他族通婚,却限止别人:

清朝统治者禁止满汉通婚,约始于顺治末年,盛于康乾盛世时期。
乾隆二十九年下发给吉林将军衙门的一份禁令:“旗人之女不嫁民人,行之已久,而不禁家奴之女嫁与民人。此事若不严行禁止,则不守本分之流民到处栖止,于地方无益。嗣后不论旗人之女与家奴之女,皆不得嫁与民人为妻,违者一经查出,则治以重罪。”

不仅是满汉,其他民族通婚也被限制:

乾隆二年,内务府宣布,明确指出不允许各民族间互相联姻。
乾隆三十年,“其另户蒙古、锡伯、巴尔虎佐领之女,俱照满洲例,禁止与汉人结亲。”

然而,各族人民亲如一家的心愿不是清廷能阻止的,顶名婚等现象屡禁不止。可清廷还是倒行逆施,阻止民族融合:

在乾隆年间,一个叫王世新的汉人娶了满族女子为妻,都生下女儿了,结果王世新被枷号流放,妻子和女儿也被卖给贵族为奴,连妻子的家庭都受牵连。
郡王绵志由于私自买民女纳妾,违背了宗室王公如果想纳妾,需要在包衣庄头家挑选的规定,于是免去了郡王绵志的郡王的职位。

无意间发现自己被挂了,本来想跟他交流一下的,结果看到这个,算了,没有交流的必要:

不过他提到的一些事,还是想跟过往的朋友说明一下。首先,回应一下“连索伦人被清朝奴役这种谣言也敢血盆大口公开胡说”,民族出版社的《达斡尔族简史》里的原话:“清朝把第一次俘虏来的......而把其余的人口分赐给出征将士当了奴隶”,“用第三次俘虏来的......而他们的妇幼则被分赏为出征将士的家奴。”其次,他说清朝没拉过壮丁,都是踊跃参与,书中明确说了服兵役是每个达斡尔男子的义务,义务是具有强制性的吧?最后,他说的2两银子,我还没读到类似内容,所以不做反驳,不过确实有达斡尔男子因服兵役而升官发财。但也不像他说的那样好像服兵役是优待一样,不然为何达斡尔民歌里有说他们如何凄惨的?那首民歌就在那张图下面几排,早知道我就拍完的。


之前回复的书单因回答更新而不全,现整理如下:《达斡尔族简单史》、《瑶族简史》、《中华民族大家庭知识读本——满族》、《中国的西北角》、《女真兴衰全史》、《外蒙古行记》、《洪业——清朝开国史》。论文数量太多且标题太长,就不贴了。全文引用部分皆出自书籍、知网、原始文献,绝无半点营销号内容。当然,书籍知网原文献也未必是真理,欢迎指正。可惜我只是个搬运工,本身学问有限,可能答不上,只能将出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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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啊,清朝前期抗拒融合,搞种族压迫是肯定的,但是到了咸丰年间迫于沙俄的压力,开始允许汉族闯关东,充实东北人口,发展东北经济;无论是被迫而为还是顺势而为吧,客观上都是有积极的一面的。

其实你要仔细研究这个问题,当时的清朝统治者,肯定知道这意味着:从此以后很难全身而退了,即使是时局所迫而两害相权取其轻,但是也是一个融合的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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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把不该干的事绝大部分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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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举个例子。

在清朝,汉人杀了回人,赔钱了事。回人杀了汉人,全家连坐。

清朝是个阶层分明的朝代,看的不是民族,而是阶层。

我作为满族人从来对清朝没有多大的好感,更谈不上所谓的厌恶,但是我觉得作为满族怀念清朝绝对是可笑的,就好比汉人的贱籍百姓怀念明朝一样。当奴隶的蒙古人怀念元朝一样。

满族人到现在生育率为什么低?原因就是我大清的“仁慈”。选的上旗丁的,月月可以领银子,没有选上的偷偷打工当麦客。不能经商,不能种地的,所以造成了普通旗民 一个孩子好养活的观念 。所以这种思想到至今。以至于现在的山东满族认干亲很普遍。

我觉得清朝倒台之后满族人生活条件还是比清朝存在好,为什么?因为我家族就是这样,我曾祖父在山西晋城清朝是六品典狱,清朝倒台就一直从事骡马买卖。后来山西闹饥荒吃榆树皮药死很多人。

所以就带着我太祖母一起搬到济宁。在济宁买地,买宅子,做骡马买卖,开汾酒坊。后来当了济宁商会会长。比那些京城拉洋车不知道高哪里去。

我姑奶是在曾祖父在拐州睢宁做买卖的时候在牛市上买的。



我祖父加上我爸有四孩子。我三叔是山西晋城一起矿难收养的一个亲戚家的孩子。

三叔年青的时候拜师一位曾经给宫里做宫床和首饰的菏泽银匠、木匠。老匠人家里只有一个女儿,所以传男不传女,对自己手艺也很看重。提出条件是“给我家当一年工我再传手艺”,三叔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给那木匠做了半年工之后,老木匠开始传手艺,索性三叔认了干亲。逢年过节也往老匠人送酒肉,平时帮他们家干农活。学成之后又给了老匠人家一万块钱,但是老人家只要了5000。

老匠人作古之后,三叔披麻戴孝。在15年的时候又给老匠家送了11万块钱。

老匠人外甥现在是我的义兄 @莱托

所以,我一直不懂。骂清朝随意,我也不管,但是骂我们满族是什么道理?



user avatar   de-yi-zhi-bo-si-m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谁觉得有极积意义的,就应该带上全家去扬州接受融合,而且还要心怀感恩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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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有个很奇特的特质,就是觉得自己是中国的主人。认为自己比中国人更适合治理中国。

中国人,特别是明朝,对与少数民族还是放任为主的,只要你不造反。基本就不管你。

明朝根本不会对少数民族进行种族灭绝,实际上,以汉人的体量,真要灭绝少数民族,那么南方就不会有一个少数民族。

满清不一样啊,满清就是明朝少数民族政策下出来的。就好像武将出身的赵匡胤提防武将一样,满清一样提防少数民族。

其实看看少数民族的服饰就知道,一水的厂子服,因为缺乏历史文献,少数民族经历多少血泪咱也不知道。

但是改土归流,这四个字,估计少数民族不好过吧!

对蒙古的计划生育,蒙古不好过吧。对新疆的征服,估计也不好过吧。

对了,满清对少数民族的压迫可不属于民族融合啊!

整个满清期间,民族融合是零。

因为满清禁止民族融合,各族不通婚是常态。满清哪有民族融合啊!

如果满清真有民族融合,那么汉人应该在新疆很多才对。

实际上满清禁止汉人出关,防的就是汉人融合少数民族。防的就是满清成为中国!!

满清是最不希望自己是中国的了!坚决反对中国化!剃发易服!人口软禁!

可以说,满清是中国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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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别人上你家去融合你全家,你千万不要有意见。都在太不国际←了

八旗制度搞得跟印度种姓制度一个样子。

说融合那就真的不要说别人嘲笑你了

多讽刺啊,明朝和满清的关系如同农夫与蛇一样。救了他们,却被毒死了。

如果把通古斯野猪皮建立满清的过程对比欧洲人去北美建立美国的过程。这几乎就是换一张皮的故事。

莫大的讽刺,明朝没有对通古斯人搞屠杀,结果屠杀却到了自家百姓身上。

有人说成化犁庭和七屠女真。你们别作假了。成化犁庭里面救出无数的汉家百姓,你居然无视,这脸辣不辣啊?割下来炒菜算了。努尔哈赤憋半天才憋出来一个七大恨,把老叶家的女儿嫁给谁都算上了,还没把七屠女真算进去。连野猪皮自己都没算进去啊。能是真的吗。

我劝你们把脸皮割下来,炒炒当个菜得了,反正你们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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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口中的积极意义,是“留发不留头”有积极意义还是“扬州十日不封刀”有积极意义?

是圈地令、剃发令、投充法、逃人法禁关令以及从北杀到南的屠城有积极意义?

是全国各地兴建的殖民性质满城有意义,还是维持了268年的“首崇满洲”“满洲根本”有积极意义?

是文字狱有积极意义,还是卖国条约有积极意义?

是“宁与友邦,不予家奴”有积极意义,还是“保大清,不保中国”有积极意义?

对汉族的肉体摧残与奴役压迫,少民大可以一笑而过,视若无睹也没关系。

那么对苗疆来说,清代改土归流死掉的三十万苗人有否有积极意义?

那么对蒙古人来说,准噶尔汗国所有车轮以上高的男丁被杀光这种手段有否积极意义?

还是内外蒙古强制抽男丁去做喇嘛,放任性病在草原蔓延有积极意义?

我现在看见知乎上为满清说话的蒙古族我都想笑,不清楚历史上满清的阴损手段,帮着认贼做父不说,还要大洗特洗,醒醒吧,满蒙一家从来只是口号,满清268年说一套做一套的本事大了去了。

清代对蒙人口减丁政策搞到蒙地三百年人口负增长,明末200万人到了清末只剩三分之一不到,强制抽丁带来的梅毒等一系列性病快要把蒙古人灭绝,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梅毒会遗传,梅毒新生儿存活率很低,没有青霉素治疗很快就会死。

是新中国建立带来的全民医疗救了内蒙古,建国后1950年的统计数据都有。

1950年在内蒙牧区成立性病防治所时,牧区性病患病率高达59%,或者说五个人中就有三个患病,人民政府花了十五年时间,性病患病率由最初的59%至1965年将其降到0.5~2.4%,1977年性病复查时未再发现新患及先天梅毒儿,历时二十余年,最终将其杜绝。

以上引自卫生部文件:《全国及各地皮肤性病科的历史及现状》——内蒙古自治区:包德必理格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呼和浩特市 010017)

换言之,若非新中国的社会改革和性病救治,而任由喇嘛教愚民统治下去,恐怕不出30年、50年,清末只剩区区五十万人口的蒙古民族恐怕真的要亡族灭种了。

现在各种论坛里头却有一大帮蒙古族不感谢我党执政的恩德,处处偏帮着满清说话,仿佛真的满蒙一家似的,毕竟无知者无罪,这也没什么好说。

但是蒙古族在满清一朝已经算你口中民族融合的典范了,他们为满清效力268年落得如此下场,你觉得积极吗?


  • 以下是冯玉祥将军的《蒙古见闻记》节选,冯玉祥将军文章中数据虽然存疑,可是以喇嘛教进行愚民统治抽丁行径的确是事实。

【谈到人口,蒙古本有一千二百万人(数据存疑)。在满清长期统治之后,今已减少至五十万人(数据存疑)。

满清利用喇嘛教以统治蒙古人民,凡有兄弟八人者,七人须当喇嘛;兄弟五人者,四人须当喇嘛;仅有一人可为娶妻生子的平民。

当喇嘛者有红黄缎子穿,又可坐享优厚的俸禄。女子没有充当喇嘛的福气,但又难找得相当的配偶,于是都做了内地人泄欲的对象。

因为由本部内地来的文武官吏及军队、商人,都以道远不能携带家眷,他们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临时太太。一方面是七八个蒙古男子仅有一个妻子,一方面是一个蒙古女子,有若干的内地人为她的临时丈夫,事实上形成一个乱交的社会。

同时男女卫生都不讲究,染上淋病、梅毒以后,惟有听其自然。当时活佛即患梅毒,烂塌了鼻子。据说目前检查结果,蒙古青年十七岁至二十五岁者百分之八十五都患有花柳病;二十五岁以上者,所占百分比自然更大了。

这种现象是太可怕了,若任其继续存在,马上就会有灭绝种族的危险!那次和蒙古国民党的朋友谈及这个问题,他们把这一点也作为他们脱离中国而独立的理由。

他们说:‘你看,中国政府就这样防制我们,使我们即要灭种,使我们民族无法生存,你看我们怎么还能和你们在一起?’

冯玉祥诧异道:‘你这是什么话?这明明是满清政府防制你们的,怎么说是中国政府?我们中国内部的人民,不是和你们受满清政府同样的压迫和虐害的吗?”】

——冯玉祥《蒙古见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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