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崇祯十二年的《兵部题行<兵科抄出原任山东督粮道邓谦南、邓天申奏>》中也有济南屠杀的情况: “崇祯 十二年正月初二日 ,虏薄济南,臣父挺身抗骂,百折不回,以致箭刃相加,遍身碎脔,迄虏退获尸之日,其咬牙怒目,骂 贼之状,犹存,比时臣之祖母,臣之叔祖,臣之兄姊婢奴共计四十六名口,俱死于烽焰之中,焦头烂额,断手剐心,惨难尽述。臣幸 被掳逃回,臣母胡氏跳入井中,尸盈水涸,二命苟存”[11] 一个大家族近五十口人,只有两人活了下来,尸体竟至于把井塞满,三百多年之后,读当日之情形,犹令人目裂发指。
满清入关大屠杀
扬州十曰、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奸。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曰到12月15曰,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 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亲眼目睹了这次屠杀的王鸣雷,描绘人头堆积的像山丘和宝塔一样高!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记载:“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屠戮甚惨,死难70万人。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嘉定大屠杀,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
《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曰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偎?Γ?信e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曰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曰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扬州城破,扬州顿成地狱,死者达80余万。比地狱更难忘是人民引颈受戮的场面。史载:只要遇见一个满族士兵,“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刀,无一敢逃者。”一个清兵,遇见近五十名青壮男子,清兵横刀一呼:“蛮子来!蛮子来!”这些人皆战战兢兢,无一敢动。这个清兵押着这些人(无捆绑)去杀人场,无一人敢反抗,甚至没一人敢跑。到刑场后,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杀。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纪》:“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曰,城内死者九万七千馀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馀人。”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在南昌,八旗军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有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始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此书是满清查禁的重点,在乾隆44年被明令销毁,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
虽然经过了满清“文字狱”的摧残,但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实记录:广州大屠杀有西方传教士目击纪录,大同大屠杀,甚至在第一历史档案馆都可以找到资料。
各地为剃发的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顺治二年7月30曰,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曰,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危险记载下来的。
在崇祯 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兵科抄出浙江巡抚熊奋渭提到济南情况“今春二月间,璘等在家闻变,奔赴济南,但见城中焚杀已空, 残尸烧埋已尽,兄骨无存,仅得招魂。……泣思百万惨屠,全家泯灭。”[8] 这更进一步证实了,仅仅在济南,就屠杀了百万人口! 这是否是夸张呢? 绝非夸张!还有其它多方面的史料能证实这一点。 就在清人自己的官修史书辑录东华录里面,崇德四年七月(崇祯十二年七月),也就是在多尔衮、杜度报告自己抢掠蹂躏战功的四个 月后,皇太极致明帝书中就说“死亡百万,非朕杀之,实尔君臣自杀之”[9]。 意思就是我屠杀了百万数量级别的人,那是因为你们不肯满足我的要求,所以才要杀的,这就等于是你们自己杀的
此外,还有民间在满清极端恐怖的文字狱罗网下保留下来的证据。蒲松龄在他的《聊斋志异》就通过说鬼谈怪的方式,记载了满清光 在济南一城就屠杀百万的事实。 在《聊斋志异》的第12卷,有一则名为《鬼隶》的故事,原文如下 “历城县二隶,奉邑令韩承宣命,营干他郡,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半日,近与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 城快皂,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隶问‘公文何事?’。答 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 岁除,恐罹于难;迟留恐贻遣责。鬼曰:‘违误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 百万,二人亡匿得免。” 另外《聊斋志异》的《韩方》中提及“今日殃人者,皆郡城北兵(即清兵)所杀之鬼”,也是说的满清屠杀济南的枉死之鬼。 而《聊斋志异》中提到县令韩承宣,在明代残留档案中可以查证到他死于清军屠刀的事迹,《明清史料甲编》的山东州抚李春蓁奏疏 中说: “历城知县韩承宣,被虏拘执,不肯屈服,激虏之怒,被杀,女鳌姐,亦义不受屈,投井死”。[10]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汉服自由,二是不剃辫子不会被杀。如果简单都回答清末新政放宽剃发令以及辛亥革命剪辫子,这个问题也太过于简单了。
这里稍微深入理解一下,按照网络词汇XX自由,一般说的是可以方便且随意购买的意思。汉服自由稍微按这样理解一下,不仅仅是说穿汉服不会被杀,还有汉服有没有的问题,以及一般人真的可以方便的买得到汉服,想穿就穿,那么是要比1912年要晚的多。
辛亥革命后,一度出现一些试图开展汉服复兴的例子,就比如有试图胡扯满清没有禁止汉服的遗老遗少答主贴的这几位清末民初文人的尝试。但这种尝试很快在内外交困民族危亡以及学习西方的大潮下没了下文,随后的八十多年,都没有再出现汉服复兴的影子。
而哪怕是本世纪初汉服复兴再兴起,汉服也并不容易购买,汉服运动头个十年,走了很大的歪路,往前个十年,市面上极难真的找到汉服,基本都是充斥直裾曲裾这些东西。一直到近个三五年,才有大量形制正确、价格低廉的汉服可供选购,也才有了初步的汉服自由,但如今的汉服市场上依然充斥着大量的顶着汉服名头的影楼装在招摇撞骗,于是乎,汉服自由也仅仅实现了一部分,即买得到,但买家还不是随便打开淘宝就能买得到,还需要认真甄别。
剃发易服剃发易服,基本上是在满清期间不行,在满清之后才可以的,所以你说这个问题嘛~
下面有些清棍跳来跳去的实在太难看了,是逮着机会就硬洗你洗的清?
这个问题的直接关联的,涉及到清朝的剃发易服。
这项作为政令,基本上为清朝的基本国策,它的影响从努尔哈赤在辽东就开始执行,一直到清末的20世纪初,基本上就是名存实亡了。
变化如下:
清初
以剃发为治国之策,自辽东地区广大汉族民众的反抗至清入关后的无数次反剃发斗争,成千上万的汉人为之付出了巨大牺牲。而此时的蓄发部位已悄然无声地逐步由脑后移到了头顶,但仍可称金钱鼠尾式。
中叶
经过清初大屠杀以后,发式约自嘉庆初年起有所变化。头顶蓄发数量明显增加。胡须亦从只留上唇左右几根变成包括下巴在内的全部。
后期
即嘉庆以后男子的发式逐步演变为将顶发四周边缘只剃去寸许,而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辫子一条垂在脑后,名为辫子或称发辫。
清末
在觉悟了的知识青年和学生掀起的革命斗争中,把剪辫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清末开始,到清朝灭亡之时,剪辫子成了全国范围从下到上又从上到下的革命运动。
这是关于剃发易服中剃发令的影响,其中剃发的影响更大,涉及到儒家教化等汉人的文化影响,这块的统计较为零散,抗争剃发的死难人数百万众、或者千万的人数。
关于易服的内容:
汉人的服装汉服以交领、右衽、无扣等为主要特色,满装的主要特点是立领、对襟、盘扣等。在入关之前,清朝统治者在关外已然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对被征服的地区一律强令改变发式、更换服装,投降的明朝将士也必须剃发易服,作为臣服的标志。
相对来讲,易服的影响并没有剃发的影响大,这也是涉及到明清封建统治下,普通人的生活写照。
相较明朝,清的国力更加强大,但是民力却更衰弱的现象来讲:所谓易服,时间的推移下,普通老百姓身上,这块的基本上阻力很小。
而且清朝的高层、满清贵族,来自一个文化这块较为薄弱的游牧民族,尽管沿用之前的称呼蔑称汉族为:南蛮子。
但是在清朝统治的期间,满汉文化的交融无法阻挡,这里不探讨文化内核。清朝统治者在文化交融中,是实际的展示的一方。
比如:
具体细节不展开了,大意这样。
看了仅有的几个答案,除了 罗马第十字军团骑士 说的答案之外。
这些回答内容多少都让我觉着意外。我不太清楚,这个问题与明粉何干。
也不太清楚所谓的汉服自由与恐怖主义何干。
而且在知乎越发娱乐化发展的今天,这个问题下回答的内容抖机灵的都没有。
至少,最晚从1912年起,人们想穿什么样式的衣服、留什么样的发式,已经没有任何法令上的强制性限定了。
已经有100多年了。在这100多年里,服饰的选择相当程度的自由,尤其是在2022年的今天。如果你觉得有人在阻止你穿什么,那是你有被迫害妄想症。
七八十年代的人会偶尔发个疯,剪烂某些年青人身上的喇叭裤,然而这并不是法令上的规定。国家的法令并没这一条。现在喇叭裤偶尔也会复古出现,但比例很少。现在穿喇叭裤的人少,并不是受到了某些人的阻拦,也没人想着要去摧毁它,而是大家穿衣自由的选择,更多的人并没有选择它。甚至很多人都懒得去评论一句“老土”。现在人们选择穿什么是TA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