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傻了,原来看了乎友们的回答才知道古代裹小脚是自愿的。
裹小脚是一种盲目追求美,最后形成一种全民的畸形习俗。
现代恋足癖也很多,小巧的,白嫩的脚丫子放直播屏幕前,啥都不用干就能挣钱。
爱美真的是理性的吗?
打耳洞又疼,我也看不出耳钉有什么美感,但依然无数人在打。整容一堆后遗症,依然乐此不疲。上街露半拉屁股,形同裸奔,美其名曰穿衣自由。十几年前满头彩虹引领所谓时代潮流。听说高跟鞋穿起来并不舒服,但依然是痛并快乐着。
这些和裹脚真的只是操作不一样,内核基本相同。
政府都管不了小脚,正如政府也不可能管打耳洞,穿高跟鞋。
古代俩男的在一起聊黄色,一个人说我家老婆三寸金莲,很好很舒服。而另一个老婆不是,但即使他对脚没有任何想法,他也觉得老婆脚大是一件丢人的事。他会倾向于去冷暴力老婆,在他们女儿出生以后,他们俩会追求时尚,去废了女儿。虽然他们心里,确实不能认同这种审美。
明朝马皇后,堂堂开国皇后,贤名没人传颂,居然因为大脚而出名。还有各种民间传说说什么露出马脚,就是马皇后漏出了大脚。还有故事写朱元璋因为别人嘲笑马皇后大脚而杀人。
清朝皇帝多次下令禁止缠足,但民间愈演愈烈。甚至有赌气似的民族矛盾,你们满人和我们汉人的人的区别,就是我们的女人有美丽的小脚。结果满蒙女子也开始缠足了。整个社会开始固执的认为女人脚越小越好,大了就崴折。从六寸到五寸,五寸到四寸,四寸到三寸,实在小不下去了,才停。古代版的内卷。
我们村里的老太太三寸金莲也得种地,摇晃着小脚翻山越岭,还得躲过狼。缠足真的不是儒家大家闺秀的专利,穷人家也得裹,裹着去劳动。想想就离谱。
以前看玛丽苏小说,有钱人家的女主本来很好看,非要化妆化成丑女……
最后被恶毒的女配一杯凉水泼在脸上,所有妆都掉了,在场所有男生被她的美丽惊呆了……
什么妆品能被一杯凉水洗掉啊……
这样的话我花钱买卸妆油有个什么意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