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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地铁三号线事件,你们怎么看?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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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谁对谁错》

《不管怎么样也不能》

《扒光》

《公共场所猥亵》

《这次不发声,下次就会是我》

《扒掉的不是衣服,是xxxx的脸/xxxx最后的遮羞布》

《我在现场》

《女的泼妇》

《扒内衣》

《就目前的真相来说》

……

这事儿不是非黑即白的,无论是女孩还是保安都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

我希望大家能批评保安的错,也正视保安的对,因为他的的确确只是为了想要保障列车秩序而站出来的,这个社会和稀泥的人很多,敢站出来的很。

至少他并不是千里迢迢跑了好几个车厢过来猥亵女孩的,所以没必要用最恶毒的声音辱骂。

他对这个女子确实有愧,跳进黄河也洗不干净,但他对车上其他数千名乘客来说,是问心无愧的。

总结就是,女孩和老头的争吵是影响了秩序,是该下车解决,女孩有错,但女孩遭受的伤害大于她该承受的惩罚。

保安强制女孩下车解决,保证车辆正常运行也没问题,但他处理上的错误大于他正确的初衷,所以过大于功,也该骂。

而拍照发布上传传播女孩隐私的人渣,十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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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文警告⚠️⚠️⚠️,鉴于有人枉顾事实,我把通报文末贴出来,供大家参阅!

建议大家看看评论区链接,你会明白部分girls真是个复杂的,没勇气的别看,看了我怕你们会因此绝望!

看到这么多支持那位JYGZ的人们,我也好想站在这位gz角度发声,然后吸一波粉,但是不能这么做!因为如果每个人都站在gz角度去思考问题,那对整个社会的伤害是很大的,因为这样会无形中制造出更多的gz(也可能是男)。这件事情我觉得至少应该从六个角度去思考,第一个当事人保安。第二个是infant。第三个是车里的其他群众。第四个是网络舆论。第五个是主管部门。第六个是那位仗义执言的老人。

首先从保安的角度出发,如果我是保安我遇到这样的突发状况我该怎么办?第一个就是苦口婆心的劝说如果有效皆大欢喜。第二个就是叫人帮忙或者请示上级。第三个是直接暴力清除。第一条很明显保安已经做过了,从保安上车到拖拽发声,过了两三个站。基本说明保安了解了整个详情,然后对女子做出过劝解,但是无效!第二条在当时的那个环境下不太可能做到,因为当时的情势很急,女子情绪很高!整个车厢的人眼睛都在看着这位保安,同时不乏支持把女子拖出去的人,在此种环境中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血脉喷张,同时加上保安的职责就是保证秩序和安全,所以此情此景很难不有所作为。当然有人说你可以报警啊!把有的人拉到公众面前讲话都有可能脑袋一片空白,在那种情况下提出这样的建议,根本就是马后炮。再者,如果真的这么干了,那下次你家小区保安发现有人撬你家门,他是不是只要做到报警就可以了?因为他没权利抓小偷。幼儿园保安看到有人ks 小孩,是不是也只有报警就可以了?因为他也没权限和dt 对质,万一伤了歹徒还得(děi)负责任呢!想想不可笑吗?

然后从infant身上出发,站在女性的角度在大庭广众之下内衣内裤暴露出来确实不雅,也很伤自尊心!这个值得同情,但是不值得理解,因为该女子是咎由自取!因为有几个节点是完全可以避免这样事情发生的!首先,如果女子不在地铁高声喧哗不顾及他人感受,就不会有老人仗义执言,也就不会有纠纷也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可以说老人、保安、地铁公司都被她连累了。其次,当保安来劝解的时候完全可以停止大吵大闹的行为,如果这样做了也还能避免这个事情的发生。另外,当保安在拖拽的时候自己顺从也不会造成这样尴尬的结局,这个女巨婴从内心是看不起这个保安的,所以她才会奋力抵抗,以为自己能刚过保安!结果却是个笑话!哪怕这样了她还有机会化解尴尬,当自己发现裤子掉了的时候完全可以大声呼喊,我裤子掉了双方都会冷静下来的,她也能体面的穿好裤子,然而我看到的却是滑稽一幕,她全然不顾没裤裙子,跑到中间抱着柱子,看来她并不是很在乎没穿裙子这件事嘛!当然也有可能是急了做得过激反应,这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了。

从车里其他群众出发,有的人说车里的人冷漠,怎么都没人站出来给这位infant说话?相反,我看到的是西安人民的热心,有人帮保安把nv巨婴抬出去了,我觉得西安人民表现得很好!有是非观,不跪舔,我很赞赏!另外,请某些人想想,如果我现在骂你是个S*,然后转身我掉沟里了,马上反身请求你拉我一把,你会怎么做?不吐口水恐怕就很好了,你说是吧?从侧面反映出来这位infant在之前做得多过分!

从网络舆论的角度,里面有支持infant的占70%, 有支持保安的有30%, 中立的也有但是几乎可以忽略。支持infan的人有不明真相的群众,有跪舔贴粉的男士,有带路攻击的女拳,有情绪上头的女士,其中有两股力量是最可恶的:分别是跪舔主播和带路女拳。因为女性是一个感性的生物(没有冒犯的意思),情绪上来了是极容易被煽动的,一旦被煽动起来最容易丧失理智从而不顾一切,然后群体性攻击保安最后扩散到男性群体,然后造成两性进一步对立,然后相互讨厌降低结婚率,降低人口,降低婚姻幸福感!带路跪舔男主播就是纯粹的恶,多半为了涨粉带货卖东西,真心坏!这帮人像夏天的知了一样,成功的将事情弄到网络闹得沸沸扬扬尽人皆知!从而对主管部门造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站队男保安的人士也有两个群体,一个是苦女拳久已的男士,借机出气或者企图带动其他男士。另外一部分是比较客观理性的群体,他们看事情全面,分析鞭辟入里!每个热点事件背后一定都会有为利益而战的群体,对待网络舆论的观点还是要耐心观察和分析,不可落入情绪!在此,不得不提的是网络上的女拳真的影响到两性平衡和长治久安了,也希望国家重视这个问题!我看了很多评论:有说保安应该去si 的,又说保安是个QJF的,有说如果是我我倾家荡产也要告到保安进监狱的,有说我要和他拼命的,有说保安应该去死的!有人说严惩凶手的!这些评论几乎都是女性发出,点赞数超高!折射出的问题就很严重,因为她们枉顾事实,随意情绪攻击他人,如果错了还没有任何惩罚。她们也相当团结,如果有一个男性提出反对,她们就成群结队围攻,导致在网络上越来越多男人选择沉默。久而久之让越来越多女性在生活中越来越情绪化,这种情绪化会演变成控制欲,会导致女人越来越作,同时让越来越多男性变成龟男,甚至niang 炮!她们的后代在母亲的强大情绪化和控制欲下,极其容易形成娘炮!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这个问题,不可像以前一样压制女性,但是至少应该保证平等公正,遇到她们的无理要求和攻击必须予以反击,否则中国的男人还有什么希望?在崇洋媚外的文化加持和行走50万的带路下,国家民族会不会走向滑落?为未可知!

从主管部门来看,我很认可主管部门的态度和处理方法。刚开始没有因为性别的原因就站队无理的一方,但是后面舆论太过汹涌,则采取处罚保安和相关人员的方式安抚舆论,同时否定保安违法的方式肯定保安的做事态度,同时对infant不予追究体现出主管部门的大度,不公布全部视频也维护了infant的体面。美中不足的是可能会让一部分敢于履行职责的人寒心,因为保安其实是负责的,因为履行职责方法不完美挨了处罚,那下次同样的人同样的事发生的时候我不敢确定他们是否因为要考虑后果来放弃应该做的事情!如果发生了这就是我们遵纪守法好公民的损失!另外有一部分能够见义勇为人士也会掂量以后见义勇为值不值得,就像17岁少年因救三个女子而丧生,然后三个女子冷漠的说不求他救我的事情一样,带给社会的记忆是持久的,对良好风气的破坏也是巨大的。以后当我们遇到困难,得到旁观者的冷漠时,请不要怪罪他们!因为在面对一次次不合理的事情,你选择沉默的时候就已经让他们寒心了。但是从整个处理的过程和结果来看,我觉得主管部门讲道理,顾大局,讲方法,处理适度,结果满意!为西安主管部门点赞!

从这位老人的角度来看,面对infant的不讲公共秩序敢于仗义执言,我愿意为您站队,因为我不想您寒心,在下次遇到同样不讲理不公道的事情时,希望您再次勇敢的站出来!

最后我想说,教育是很重要的!孩子不可惯,你不教育孩子,到社会上就有人替你管教,而且会付出巨大代价的!这位infant才仅仅掉了裙子,下次搞不好丢胳膊,丢腿的那才真正的损失。君不见重庆女乘客抢夺方向盘,制造多名冤魂?职业和品德无关,但是职业需要品德,尤其是对于老师,如果您是老师(也有可能有人对这个群体恶意泼脏水)希望您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痛定思痛好好调整改造自己,在后面的教学中带给您学生正能量和社会公德,而不是撒泼打滚!最后,祝您早日从风波中平息,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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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有的人说让地铁公布全部视频,并且打着为女子好的旗号,但是通过警方的通告,基本可以判定谁对谁错。警方不公布全部视频大概率就是为了女子好,因为一旦公布该女子大概率社死,其实本来没多大的事情,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是不应该的,这将是对女子真正的伤害!所以那部分要求公布全视频的人不是蠢就是恶,吃瓜群众就请别跟着节奏走了,放过所有当事人吧!我们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促进相互理解才是最终目的,要反对的是极端女拳,极端南拳,和为恰饭不顾一切恶劣影响的自媒体和无良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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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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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需要类比。我们



没有判例法。但也是有参考案件的。


user avatar   tan-chi-hao-shui-da-lan-xio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事保安肯定是做错了,但是呢,

我想大家都看过巧断争子案的故事。真正的母亲会担心孩子被伤害而放手。

带入到这类事件,

虽然我是男的,不过脸皮比较薄,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裸露身体的,考虑到现在衣服的质量,我会主动认怂跟着走,而不是被人拽。


user avatar   yi-ge-da-sha-zi-58-4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活该

本身还是略有同情,虽然影响地铁运行但毕竟保安手段也有些粗暴,感觉算是“罪不至此”吧。

然后一堆人网上狂欢带节奏,上纲上线讲人权,说什么强奸侮辱还判刑。我就纳闷了,你听从地铁工作人员安排谁没事上去脱你衣服?地铁以秒计算就算车上社畜不在乎这几分钟十几分钟,地铁运行按秒排点,一耽误整个运行图都要陷入混乱,除了带走还能怎么着?合着这女的人权是权,普通乘客的权利不是权(正常按点出行的权利),地铁方的权不是权(维护地铁正常秩序的权利)。

然后就是网上这堆人,有本事巧舌如簧谈共情谈权利,还胆小如鼠就知道拉黑,心里有数自己说不过吗?简直笑死。而这事件的女主角,无疑早就变成网上这群人手里翻云覆雨的武器了,那些知乎输出这个权那个权的人,谁真正关心她吗?不,他们只在乎借助这件事输出自己的私货。

我不讨厌菜刀,但一把杀过人的刀我可是真讨厌。因此对于女主角,这把被某些群体当作刀的人,自然是越来越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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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没素质的人,离远点,让别人去承受,不要让它碰到你,容易惹一身晦气


user avatar   mu-xuan-41-23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怎么看?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维护公众场合的治安呗。

如果说如同西安地铁所说,女子在地铁内大喊大叫与他人产生肢体冲突。我完全赞同保安将女子强行控制带出地铁。这和执法权没关系,我认为这就是保安的指责,你小偷偷东西保安也不能制止控制吗?这就属于见义勇为。公共场合就不应该有这种定时炸弹。

还有一群人左一口扒光右一口扒光的。保安主观意念是为了把女子扒光?人家只是想把女子强行带下地铁控制罢了,由于女子拒不配合工作并且保安经验不足才闹成了这个样子。是不是扫黄的时候要提前敲门关闭执法记录仪?总是一副女生落体就能超越法律的底线的口吻属实让人不适。

保安道歉是应该的毕竟客观上对女子造成了的损失,违法谈不上。如果没有造成衣物破损这女子大概率会被刑拘几天的。现在估计就息事宁人糊弄过去了,毕竟现在各种网络执法。看个片段就开始断案了,49中没吸取教训?

最后看警方的公报再出来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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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

以前城管抓人不知道你们见过没有,就很暴力,而且经常上新闻。

我见过很多次,就我所见的来说,暴力执法的很少,大多数的都是因为劝告,警告都没用采取强制措施,但是这个事被人一拍,就成了暴力执法。

所以执法记录仪这个东西实际就是为了保护执法者的,利用舆论是一种人类的本能,根本都不需要学习。

如果是一个警察,我想这事没这么大争议,因为警察法律明确规定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

而这事是一个保安,他到底有没有强制措施的权利这个不好说。

火车有乘警,地铁没有,地铁维持秩序的是保安。

保安如果没有为维护秩序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地铁秩序到底怎么维持?

我觉得保安有权利,因为在地铁运行过程中,保安实际履行的就是火车乘警的作用。

保安是地铁运行中的实际管理者,配合管理者的工作是一种义务。

当有些人自我为中心要去打破规则的时候,承担后果是最基本的社会秩序。

我们国家的地铁和国外的不一样,干净整洁有秩序,代价就在地铁上自由受限,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说白了,当你不配合的时候才会被强行拖拽,这是原因,拉扯中衣服开了,这是后果。

你不能因为后果不合适就忽略了原因,特别是有些人持有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有这种后果的观点,非常可笑。

这其实就是法律中极端保护人权的观点,不管他反了什么罪,坐牢都应该有电视看,因为看电视是人权。

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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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的安检,也属于管理的一部分。

那么如果你不安检强行上车,安检的工作人员有没有权利把你拖拽出来?

如果你不给票,直接翻过去,工作人员有没有权利把你拖拽出来?

十多年前有个人带了一桶油上公交车,把公交车给点了,死伤都有。然后公交车不准带油上车了。

如果你强行带一桶油上车,司机有没有权利把你拖拽下来?

如果以上都没有权利,那么我国警察队伍至少需要扩大十倍,才能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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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逻辑就有问题,非要用结果否定原因吗?

如果该女性没有被扯烂衣服,仅仅是被拖拽下车的话,保安行为过当吗?

保安是一上来就持有扒衣服的目的采取的行动吗?

保安是先劝告,要求该女子下车,无果,基于维持地铁秩序的目的,采取拖拽的方式,只是最终导致该女性的衣服暴露。

于海明是因为被龙哥追砍,无法理智判断情况,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砍死龙哥。

按照你们的逻辑,因为衣服烂了,所以保安行为过当。

那么同理可得,因为龙哥死了,所以于海明行为过当。

另外保安没有执法权,但是他有处理紧急事务的义务,存在义务就说明他有一定的权利,权利来源于他是地铁秩序的现实管理者,基于公共秩序管理的职能产生的权利。

法律在这块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立法原意,拖拽这种方式显然并没有超过维护秩序的边界。

只是因为拖拽过程中的结果过当,但不能以此反证保安违法。

就像不能因为龙哥死了,反证于海明行为过当一样。

另外,保安对于地铁秩序存在维护义务,地铁秩序现实是干净整洁,且很少有发生抢劫强奸的严重犯罪。

就是因为存在安检,保安这些现实管理者。

这种秩序的维护,就有代价,你不过安检他们可以拒绝你乘车。不买票也可以拒绝,当你违反公共秩序时,限制乘车是个人自由的让渡。

你不服你可以起诉,申诉,但是你选择正面硬钢,保安用至少拖拽这种方式很合理。

我确实没法与该女子共情,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要硬钢,经劝告,下车后等5分钟而已。就像我无法共情犯罪人,所以我支持死刑。

成年人的行为存在后果,这是基本的认知,不是123行为就一定会导致123的结果。

有可能会产生456你不想要的结果,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做123,如果权利被侵害,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别再说女孩因为被曝光怎么样怎么样了,我也不会成为网路加害者的一部分。

也不能因此反证保安拖拽行为过当,毕竟我还想坐地铁时依然有现在的干净整洁安全的乘车环境。

如果因此处理保安,那么以后女性只要脸皮够厚,就可以在警察没来之前为所欲为。

按闹分配就死灰复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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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乘车,和限制人身自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限制人身自由是一个在无权情况下,足以构成犯罪的行为。其程度必须达到拘留类似的程度。

比如我把一个人绑在屋子里,这构成限制人身自由没问题。

但是我在大街上叫住一个人威胁他不准动,他真的不动,这算限制人身自由吗?

保安的行为是限制乘车,是让一个人从车上下去,仅仅对自由侵害到这种程度。

和限制人身自由对自由的侵害程度相差巨大。

所以限制乘车,完全不等于限制人身自由

限制乘车是现实管理者,基于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所具备的权利。

法律规定不会把每个行为和动作都相当细化,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根据保安存在维护秩序的义务,得出他具备限制他人乘车的权利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经验。

而保安的义务存在法律依据,所以其权利可以通过法律推定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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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拖拽的前半部分视频。女孩的吵闹影响全车厢乘客的出行,保安要求其下车处理,女孩也不愿意下车。我不知道保安应该怎么做既能保障全车厢的乘客正常出行,又能文明礼貌。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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