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今天我发现门口被标记了。因为我没有装监控,所以我也不知道是谁标记的。
所以,知友们,为了我自己的人身安全,我就停止反抗了。
另外,如果之后我出现什么意外,大概率是跟反对加梯相关的。
在知乎留个爪,希望我还有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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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这成了本来就是非常不公平的游戏。
现在我表示反对,他们(房管、街道、居委和业委会)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把我查得清清楚楚。但是他们的文件全程保密,只公开毫无痛痒的一小部分。
用公权力加众多人来PUA我一个,公平吗?连表面公平都不肯做。
官司我要打到底,有律师肯帮忙请介绍!
谢谢知友!
原答案在下
除了公示时间,不要相信公示栏上的任何信息,包括反馈单位,地址等。都可能是假的。
如果你发EMS,公示栏上的单位,他们会等公示期过完,然后告诉你,会说没有收到。
如果你去实体,他们会把你推开推去,全部说不是他们接受,你去新的地方,会继续推你去更新的地方。 所以,你要做好准备,请好几天假,准备好各行政单位室内“观光”。
如果你打12345,他们会回复你,已经把你的消息转发,但是这不代表已经收到你的意见了。然后请等待15个工作日。
公示期一共10天,等过完公示期的第一天,就会有人打电话告诉你,他们从来没有收到过书面反对意见!他们收到的只是口头的(这个大概是没用的)。
所以,知友们,如果你相信了公式栏提供的意见接受单位,无论你们怎么努力,你的书面反对都不会到达的!
安装电梯,签的是居民自治协议
那么请问从居委会,到街道,到房管局,都极力阻挠反对者的意见进入流程,这是为什么呢?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报警,记得在报警之前先在施工的地方摔一下。
你自己是找不到有关部门的,但警察肯定能找到。
等警察到了以后你再叫个120以获得医学证明。
接下来你就可以和他们扯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