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我也舍不得!
有些人吧,花别人的钱不心疼!
作为一个不支持“婚前同居”的男生,如果我安排姐姐姐夫住一个房间,我和女朋友住一个房间,女朋友不同意,我倒还可以理解!
但如果,让2个女生住一个标间,还是和自己的姐姐,女朋友都不同意,非要让再开一个标间的话......即便我嘴上不会说什么,心里也会觉得这个女生“矫情”“事事多”!
最重要的是,恐怕姐姐和姐夫对这个女生的感觉也不见得会太好!
1100元是什么概念?
我在青岛,这边的工资水平没有外面想的那么高,一个月5000-6000的底薪算是中等水平,按照5000一个月算,1100相当于五分之一个月的工资,一个月按照30天算,6天的工资!原本可以不用多花这个冤枉钱的,结果,就因为某些人的“矫情”,一晚上耗费6天的工资.......
不是有个词叫:“败家老X们”吗?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
而且,别忘了,按照题主的描述,如果题主单独开一个1100的套间的话,就等于是4个人开了3间房.......题主的男朋友也要“独守空房”.......假设这个房间500一晚,跟姐姐和姐夫挤一晚上不是还省500吗?
所以,即便是题主男朋友花1100,给题主开了个套房,估计题主男朋友也不会单独占一个房间浪费钱的........
作为旁观者,个人认为,男生挺会过日子的!挺好!
如果题主对于这样的男生不满意,建议题主早点放过他,或许他真不适合你也说不定哦.......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