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宠物保护法也好,
反虐待宠物法也好,
其实就是一些NGO,狗闹子,
想跟执法部门夺权,
想骑到劳动人民头上拉屎的幌子。
养狗养猫的人虐待动物最狠了,
割声带,断尾巴,
哪个不是所谓爱心人士搞出来的?
我不希望未来的中国,
压死只野猫野狗,
甚至是一只蜗牛,
就会被那些所谓动保人士
给陷害入狱,
我大肥有生之年,
一定要倾尽所有,
让所谓动保法远离中国人民!
雷某阳自由处置自己的个人财产,公权力不能对其进行实质性处罚处罚,警方的处理措施挺合理。
李某阳发布传播血腥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警方对李某阳的处罚挺合理。
这件事说明中国大陆在此方面的立法已经相当的完善恰当,并不需要《反动物虐待法》/《反宠物虐待法》。
为什么我说中国大陆呢?因为中国香港做的并不好,这方面的法律比较落后,有待完善。
详见:
作为一个法学生,我反对搞出来什么反虐待动物法。
理由一,只有“人”才是法律保护的对象,动物或者说宠物,都是从属于人的“物”。如果搞出来什么反虐待动物法,就会造成人和动物在法律上取得了同等的地位。这是坚决不可以也是绝对不能的。
理由二,什么叫“虐待”,又该怎么定义?立法是严谨的事情,每一个词汇都需要严谨的定义,法条不完善的地方,就需要司法解释弥补。可是就虐待而言,怎么定义?
杀猪的时候先放血,等它血流而死,算不算虐杀?杀鸡的时候一刀没死算不算虐杀?家里的猫猫狗狗调皮捣蛋是不是不能教训了?孩子都可以打两下,动物反倒是不可以了?不知道有多少小孩子,在好奇心泛滥的时候拔过蝴蝶翅膀,欺负过青蛙,这叫不叫虐待?
前不久发生的事情,香港的一个博士,用盐弄死了两只蜗牛,然后被抓起来了,甚至可能为两只蜗牛要判刑。滑稽不滑稽?法律仿佛是儿戏。
同样,“动物”,也难以定义。蚊子不算动物吗?
理由三,很多反虐待动物法的支持者,他们只是支持反虐待宠物,或者说自己家养的什么,就反对虐待什么。对哪个动物有同理心,就反对虐待哪个。B站有个up主,视频里花式弄死蟑螂的,怎么没有人心疼蟑螂的?
洗衣机转柯基,大家义愤填膺。换成蟑螂和蚊子,只怕都是拍手叫好。
原因无他,动物和动物的生命本来也是平等的。虐杀猫狗和虐杀蟑螂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可为什么我们还会觉得柯基可怜?就是因为,人类社会中,除了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它们的价值是根据人类的需求和价值观走的。它们在人类社会中的价值是被人定义的。所以狗命贵于蟑螂命,所以熊猫雪豹都是保护动物。
所以不管怎么讲,动物都没有办法成为法律的主体。动物和动物间还不一样,法律上可以人人平等,但是做不到动物和动物间平等。这是个什么法?这个法怎么立?跟法西斯法一样犹太人的命低人一等一般吗?猫狗命贵?蟑螂命贱?
理由四,西方的过度zz正确,不需要也不能输送到我国。
反虐待动物法,这味儿真的太冲了。
理由五,我们国家不是没有相关的法律,动物可以作为物被保护已经很久了。网络上也不可以传播使人严重不适的视频,私下贩售这种血腥视频也是违法的。
这些还不够你要怎么样?虐猫虐狗直接死刑坐牢?那人家直接杀人去不就完了,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
综上,反虐动物法,本质上不成立,现实中不需要。
我很无语,大家都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你可以友好探讨,但是没必要还私信骂我吧,这只会暴露你自己的素质。我的学校再差,还真是个985,我开付费就是因为我创作等级到了,我又没让你付费,就很无语,碍着你啥事了?你想开你也开呗。
很多人针对我的理由一,这不是我自发的观点,而是来源于老师上课的观点,我同样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列在这里。
有人说我该去多看看论文,好建议。这篇回答有关法理多问题并不严谨,因为就是我随手回答,仅限于我了解的部分,以及源于老师的一些观点,这篇回答不是写学术论文,所以语言随意,并没有那么严谨。
动物保护法的核心还是人,至于说反虐动物法是保护人的感情,这个就很没必要,现有的法律已经足够保护你的感情了,你不能要求法律面面俱到,这是不现实的。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不可能制定的太严密,不可能像是枷锁一样死死的包裹住我们每一个人。
说到底,法律只是社会调整的一种形式而已,社会调整的形式多种多样,道德也是社会调整的一种手段。对于反对虐待动物,道德就比法律更适合。这是个法理问题,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人大蓝皮书的法理学,这其实是个很有意思也很深刻的问题。
就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而言,虽然建成了法制体系,但是总体还是需要更多的法律予以完善。可是就立法这个领域而言,还是要宁缺毋滥的。更何况,就反虐动物法这一块,并不缺。就算不谈法律,仔细想想,根本站不住脚。
你觉得虐猫虐狗伤害你的感情了,他觉得虐蟑螂蚊子伤害他的感情了,我觉得杀猪的方式就是虐杀。那是不是这些都要保护?这显然不现实,我前面就说过了,难道要像香港一样,对着三只入侵物种的非洲大蜗牛撒盐都要负法律责任吗?这不是太扯了,不谈法律,就是常人的朴素感情,就觉得难以理解,法律立成这个样子,是完善了,但也变得可笑滑稽了。
我没有攻击一些宠物饲主的意思,我可以理解你们的感同身受,但是你们有的想法过于以自我为中心了,过于的自利。
我没想到这个回答可以上千赞,也没想到居然有人私信骂我。我说自己是个法学生,只是因为我觉得对于这种社会问题,作为一个受了国家很多年教育的大学生,想要发声罢了。我确实有观点输出的意思,你觉得有道理我谢谢你的支持,你觉得没道理也可以和我探讨。至于辱骂我,嘲讽我学历的,大可不必。这不会显得你有多么专业,多么厉害,只会暴露缺乏家教的模样。
三更。
我玩儿知乎的时间不长不短,也有四年了,第一次有被感动到。
因为生气和不解,我将骂我的截图挂了出来。没有想到我,有很多人来私信安慰支持我,就很感动。也有很多朋友私信和我一起探讨这个话题,指出我的不足,非常感谢大家,谢谢你们。
虽然也还零星有人专程私信骂我,我也觉得无所谓了。就觉得你可真是对不起你的父母老师,他们要是知道把你教成了这个模样,不知道作何感想。
再次感谢安慰我的朋友们,确实从来没有过被陌生人支持和安慰的感觉,很谢谢大家。
最后一次更新这个答案。
好无语啊,我都说了正常讨论我欢迎,你骂我就是你没教养,居然还有人上赶着展现自己的教养。你爸妈知道你这么孝顺吗?在外面败坏二老的形象?
更无语的还有人拉黑我以后留下自己的微信号,要我加他微信对骂。救命,敢问今年贵庚?幼稚到家了……
更更无语的是,你愿意拉黑我是你的自由,还专门私信我你拉黑我了。就,这种行为真的真的好无聊啊……能不能成熟一点,不要像个小学生一样……我小学四年级的侄子都不敢这么无聊事情。
更更更无语的是,再别给我私信用专科来攻击我了。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从一所985本科毕业,你也会暴露你学历歧视的本质……
我不知道以上三类人私信我的用意何在,给我找乐子嘛,上赶着让我嘲讽你们的?
和我友好讨论的私信我会尽力回,最近开学了,私信不一定能够及时回复,望见谅。
最近伤害小动物的案例很多,是真的看不得这些。但随着频率变高,觉得还是有必要讲讲。
爱动物的本质,其实是爱人。我们之所以觉得宠物可爱,尤其是格外珍重自己养的那一只,是因为我们把对人的情感投射到了它身上。
当代年轻人养宠物的比例越来越高,其实也是因为宠物是我们亲密关系和情感生活中的替代,代替了人的角色,且更稳定更简单。
为什么看到这种新闻,会觉得残忍?因为本质上我们不止把宠物当成宠物,由于习惯性地投射情感,它们也被赋予了人的角色。
为什么会说要远离新闻里伤害宠物的人?因为我们对宠物投射的,本质上是对于人的情感。爱它们是因为我们渴望爱人渴望被爱;恨它们是因为那些人对人也是恨的。
生命应该被尊重。
强大不是凌虐弱者,而是对万物谦卑。
我们离制定“反虐待动物法”,至少还差一部“饲养宠物管理办法”,内容应该包括:
宠物视为家庭成员,登记上户口本,参考子女命名方式起名字,并配发身分证号,此号码唯一且终身不变,拍照注册,每两年更新一次,8岁以后改为长期。
出生要有出生证明,要按疫苗接种证定期打疫苗,做好DNA存档。
监护人在享受天伦之乐时,也要承担抚养和监护的义务,如果宠物对他人或公共事务造成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半夜汪汪叫噪音扰民,三天不洗澡传播疾病,冲击过路人引起惊吓…,监护人要承担从经济补偿到刑事责任。
宠物1周岁后,必须接受教育,考虑到我国还不是发达国家,此教育非义务教育,由监护人承担费用。如果私自隐匿,耽误宠物教育的,处以10000元/年罚款。
除修剪毛发外,不得对宠物造成身体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断尾,去爪,阉割,强迫交配,抛弃遗弃。如发现,按伤害人类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断尾可视同于阉割),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科学水平还没发达到人可以生宠物,暂时允许收养行为,第一次收养视为亲生,转赠收养参照儿童收养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宠物不得买卖,如产生金钱交易,按拐卖妇女儿童法规进行处罚。
宠物到生育年龄后,监护人应提供合适机会场所接触异性,并可到民政部门给宠物办理结婚证,宠物婚姻受法律保护,具体可借鉴人类“婚姻法”。如果在军警服务的宠物,享受君婚保护。
宠物死后,不得私自抛弃掩埋或销毁,必须在宠物医院出具宠物死亡证明,到民政部指定的火葬场炼化,并到公安机关进行销户。如违反,参照民政部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因为中国现在已经放开三胎了,鼓励爱心人士多养快养拼命养。
这部法律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就顺理成章了。
反虐待动物法?说的这么含蓄,干什么呢?
我来替你说:
猫猫狗狗很可爱,实在是太符合我们人类的审美观了。(至于猪,牛,羊,马这些长得丑不垃圾的东西,就活该给我当食物,给我的猫猫狗狗当食物。)
所以每当有人打猫猫狗狗的时候,我的心里会很不舒服,会很愤怒。
但是我偏偏拿那些打猫猫狗狗的人没有办法,因为国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裁他们。所以我希望国家出台一部法律,来保护这些可爱的动物,不被人类打。至于阉割,断尾,去爪,割声带,开眼角那些都是为了动物好。不能够算是虐待。
原本想起个可爱动物保护法的名目,但是感觉太low了。而且因为动物长得可爱,就要去保护他们这个理由,也太站不住脚了,所以我就起一个反虐待动物法。
当然,这也是不够的。我必须打给这个反虐待动物法,打上先进,文明,自由,平等等等一系列的标签。
我还必须给猫狗也打上标签,把它们和其他动物区分开来。所以我创造了毛孩子,伴侣性动物之类的词汇,尽管二三十年前,根本就没有这种词语。我还必须宣称,它们都是有灵性的,虽然建国后动物已经不能成精了。
如果这些还不够的话,我就要用猫狗去碰瓷小孩子,必须宣称他们和几岁,几岁的小孩子是一样的。
我觉得西方就很先进和文明,所以要标榜西方已经实行了这一套。虽然德国纳粹希特勒喜欢搞保护动物这一套,尽管他杀起犹太人,来一点也不手软。
当然,流浪的猫狗,最好有国家统一管理,统一饲养,把他们伺候的舒舒服服的给他们养老送终。至于钱从哪里来,当然是从纳税人的手里收的。反正我也不纳税。
至于把流浪猫狗无害化处理,那当然是不行的。尽管西方经常这么搞,多少天内没有人认养就直接处理掉。但是我们爱猫狗必须有中国特色。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要我觉得,不要你们觉得。我觉得你这样做是虐待,你就是虐待。
我希望国家尽快出台这一部法律,把那些打猫猫狗狗的人统统抓起来,最好是判刑。
小动物,直接说就狗吧,相关管理条例有了
狗作为狗主人的私有财产,法律当然也是予以保护的,但不要指望狗权等于或大于人权,人的国家法律是保护人权的,狗的国家法律才保护狗权。
高赞答案写的很棒了。
我就稍微补充一点吧,没办法,答案里好多恶臭的人。
首先我要申明,人权远大于狗权,不仅大于狗权,大于一切其他动物权。而狗权,说实话,狗只是你的宠物、你的财产而已,因为它是你的财产,所以才产生了所谓的狗权。
宏观角度上狗和其他非人的所有动物一样,没有任何权。它和猪,和牛,和羊一样,为什么路人不能伤害看见的狗呢?因为人不能去损害他人的财产。
就和我拿你钱包撕你现金,摔你手机是一个道理。
当然,主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我可以摔我自己的手机。也当然,虐待宠物是极为不人道的。
注意,是不人道,他缺德,但是不犯法。至于为什么批评教育,因为他把视频发了出来。这种视频会让正常人反感和愤怒,包括我也会。
说完了,接下来我要怼一下答案里的一些爱狗理中客。
笑死,我恨狗人士?
我从来不恨狗,狗懂什么?狗什么也不懂。
我是 恨爱狗人士人士。
没办法,毕竟狗什么也不懂。
如何定义虐待?如何定义动物?
螃蟹是不是动物?蒸螃蟹是不是虐待?
驴是不是动物?活叫驴是不是虐待?
熊是不是动物?活采熊胆是不是虐待?
是反虐待动物,还是反虐待猫狗?
如果是反虐待猫狗,绝育、断尾、断指、遗弃是不是虐待?
极端爱猫爱狗人士应该思考一下上面的问题,看看自己的逻辑是不是混乱的。如果我国经济和生产力到了可以立法反虐待动物的阶段,怕是这些主人是第一批要被法律制裁的。
说难听点,如果这个高校学生不把这个事情报出来,压根就没有任何问题。
警方对其批评教育,出发点是其事件传播已经造成一定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不是所谓的虐待动物。虐待家养动物在我国压根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问题。
有些人会说,“以法律标榜自己没问题的人,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
确实,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个绝对没问题。问题出在,看对待什么事情,做事情有优先级。
这个社会,先把人的问题解决好、人的福利保障好,接下来才有可能轮得到动物 。在野外,大熊猫咬人,也是就地枪毙。救人,永远是第一位的。
至于什么《反虐待动物法》,大可不必,有爱心的人请多关心关心灾区的建设,贫困地区的孩子等等。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把人的生活问题解决了,再去关心这些家养动物也不迟。
但是针对现在的社会状况,我觉得应该先出一部法律,加大针对不文明养宠行为的惩处,倒是迫在眉睫。不文明养宠,这个是严重的“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