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这个前男友太渣了,小仙女绝对是无辜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表面来看,新时代独立女性想的是:锅男要么付彩礼、上交工资、老老实实当舔狗,要么Go Die 。
深层来看,新时代独立女性根本不把锅男当有血有肉的人看。
这女生一看就太年轻了,应该找写手写篇小作文告男朋友qj,然后买营销号在weibo推广,这不一波节奏下来,她男朋友只能社死zisha了
说高学历女性没有打拳的鸵鸟进来看看
拳师们牛啊,不管什么问题都能掐起来。
你们就不能先看看这么一篇优美、详尽的小(qi)黄(su)文(书)吗?
先表扬一下检察官同志,写得多好,特别是在发生不可描述的事情时花了诸多笔墨。
从高中青梅竹马开始写起,到大一千里私会,再到疫情期间同居的甜蜜,最后因爱生恨、雇凶杀人。
你确定这是一份故意杀人罪的起诉书?不是一本小说?
值得关注的点:虽是故意杀人未遂,但不建议对廖某某给予太轻的处罚。
1.雇凶上门上人,不单单是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同时还侵犯了社会的安定,应当予以严惩。
2.雇的居然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的规定,教唆未成年犯罪应当从重处罚,本案的情节与此类似。
3.廖某某并非临时起意,而是预谋杀人,从头到尾有一套比较周密的计划,社会危害较大。
4.虽然廖某某有精神疾病,但作案时不在发病期,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能以此为由逃避刑事制裁。
被她造谣诬告雇凶杀人差点社会生理双重死亡的前男友,是男人。
帮着她捅前男友的,是另一个男人。
而他们的人生之所以被一把刀串联起来,
却是因为和同一个女人的感情。
不然我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
可以让一个青年,
只是因为网友的话,就去持刀杀人。
这两件事重叠起来,比那个女人造谣诬告没有受到惩罚,更让我感到悲哀。
警察为什么不在她造谣污蔑前男友强奸的时候就把她抓起来?
对我来说被捅死事小,被污蔑事大。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仅从法律角度进行简单分析。
1、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本案中,余某某虽然仅构成轻伤二级,但是廖某某所雇的未成年人网友处于杀人的目的捅伤了余某某,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造成余某某的死亡,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而不是故意伤害罪,对于一个行为的定罪,我们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不能从结果来倒推结论。
2、雇佣未成年人行凶。
本案中,廖某某本人没有实施行凶行为,而是雇佣未成年人实施该行为。对于教唆犯罪,《刑法》中明确作出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应当对余某某从重处罚。
最后不得不感叹一句,即使是最高学府,也会出产“法盲”,看来高校中应当好好开展普法教育。
幸好没死人,阿弥陀佛!
又一起诬告,我咋开始不意外了。
是不是如果没有买凶杀人,这个诬告就会不了了之了?或者男人又被放网上社死?
这就是中华多年文化跪舔外族的结果,教育界和媒体界,所有跪舔外族者都应该负责。
对于跪舔外族的教育界和媒体界人士,应该进行极限惩罚了,否则无法扭转中华民族的吃里扒外者。
媚外跪舔,可能是受媚外文化洗脑,保安无意识媚外;也可能是地铁公司领导被媚外文化洗脑,传达的跪舔外族指令给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