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交锋激烈又十分重要的议题上,胜出方没有取得绝对优势,那么失败一方想卷土重来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公投这种终极决断方式,岂是说重来就重来的。固然有52万人出于各种理由请愿希望重新投票,但任何有政治常识的人都应把这当做一场闹剧或是行为艺术,认识到重新投票是不可能的。
此次登记投票的有4600万人,其中有多少随便投了,乱投了,投完又后悔了的人都正常。但是投票给脱欧一方的有,难道投票给留欧一方的没有?以这为理由重新进行投票根本不可能,或许留欧派政客可以以此为筹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逼迫脱欧派达成一定妥协。
至于那些被营销号(英国报姐之类)带了节奏的朋友们,你们究竟哪来的底气嘲笑英国民众盲目的?在此我不想讨论民主优劣这些老生常谈的问题。就是英国下院的职业政客中,赞成脱欧议员也占35%左右,脱欧成功后脱欧派领导人的演讲也涉及了保守主义、民族国家、脱欧后的国际协作等几个重要问题。为什么你们在看了几个营销号找的极端例子,做成长图片加上一个卡梅伦的扶额之后,就觉得自己在对政治的了解上已经远超英国民众了呢?
你们究竟哪来的信心,觉得微博营销号翻墙倒弄来的二手信息,给了你们比英国的职业政客辩论已久的内容更要充分明晰的结论呢?哪来的理由觉得留欧一定是比脱欧更符合大众利益,更符合英国长久利益的选项呢?实际上并不是英国人不专业而中国网民专业,反而是中国网民刷了几下微博就自觉专业,开始批判起无知的大众了。这样自己批自己的,说起来还真是少见。
其实一切交给精英,必定是比公投之类更加专业的。此外也不难得出,干脆连选举都不要,完全没有民众参与的决策方式会进一步提升公共决策的专业性。然而专业的决策就一定是符合民众利益的吗?决策的专业性固然保证了,但是决策者难道不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损害公众利益吗?普通民众再怎么盲目,切身体会的好坏还是知道一二的。
也有不少人在强调,留欧是符合精英利益而损害底层民众的。假如你是英国一个资本雄厚的公司总裁,源源不断的东欧移民和绿色难民,你大概会对廉价劳动力的涌入欣喜不已。但是英国的广大蓝领白领呢?面对移民在工作上的竞争,在社会福利上的挤压,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威胁,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精英当然无所谓,反正不会缺少工作机会,不必享受社会福利,雇上几个贴身保镖也不怎么担心安全。就像之前接受采访的德国老人说的,“默克尔坐在奔驰车里,觉得德国现在一切都好”。
事到如今,与其在二次脱欧公投这种行为艺术上继续浪费精力,倒是苏格兰的二次独立公投更有可行性。毕竟苏格兰上次公投时英国尚在欧盟,此时环境已经大不相同,何况苏格兰所有选区均是留欧占优。然而根据之前的协定苏格兰下次独立公投应在三十年之后,虽然现在再次举行独立公投有一定理由,英国当局会不会接受却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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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重新公投的请愿人数超过了三百万,已经有数位用户质疑这个答案,认为有可能进行二次公投,为此我补充一下我对二次公投的观点。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支持重新公投的三百万人绝对不会都是投了脱欧却后悔了的人。脱欧派已经达成了目的,固然没有理由再生事端。不过因为首次公投票数并没有拉开差距,相信不少留欧派会心有不甘,借此机会进行请愿。
其次我也认为,如果再次公投,留欧派确实很有可能取得胜利。投了票后有人后悔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对于重新投票,留欧支持者肯定有着更高的热情,而脱欧派中的一些人很可能不会再去投票。
但重要的不是二次公投可能产生的结果,而是脱欧派可能接受二次公投吗?假如在二次公投中,脱欧派议员不再发动支持者为脱欧投一票,而是发动脱欧支持者抵制投票。那么也许有3000万人参与,得到了留欧结果的二次公投,难道比4500万人参与的首次公投更能代表英国公民的意志?
再进一步说,假如二次公投得到的是留欧的结果,那么脱欧派再发动三次公投呢?难道就要一直投下去?更不要说脱欧派中的极端分子也许会游行暴动,别忘了已经有脱欧支持者枪杀留欧派议员的先例了。
综合考虑以上几点,我认为二次公投是不可能进行的。一旦选择了二次公投,这件事几乎就没法收场了。
政治是妥协的艺术。再次公投的请愿确实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但我相信留欧派议员会以此为筹码让脱欧派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做出让步,而不是选择进行二次公投玉石俱焚。
一部分英国人因为掉出了舒适区,所以发泄不满而已。
很多原来由东欧移民干的脏活累活,现在得英国人自己干了。
但是,只有重新变得聪明勤奋,才能再这个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
英国前面的路很宽,但是,终究要靠自己一步一步走。
作者:十号胖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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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英国公投脱离欧盟成功? - 十号胖狐狸的回答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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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反对各种看衰英国的言论。
退欧首日,欧洲股市对英国退欧的反应非常耐人寻味。截止收盘,意大利和西班牙股市跌了12%,法国和德国跌了7-8%,而英国股市只跌了3%。市场认为,英国退欧,对英国来讲损害不大,对欧盟,尤其是欧盟不靠谱的国家,才是巨大的利空。我认同市场这个判断。
先不考虑短期行为,我们只看长期。回顾几千年历史,一个国家成功最重要的秘密是什么?无非就是四个字:聪明,勤奋。
英国就是一个最经典的聪明勤奋的国家。就像一个聪明勤奋的人一样,再不济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何况现在英国还有一大把好牌:
英国是世界第一强国美国最好的盟友和兄弟。
英语是世界第二强国中国的第二语言。
英语是21世纪最具潜力大国印度的官方语言。
英国在全球还有一堆优秀的前殖民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新加坡……
英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拥有核武器。
钱不够可以借,工厂没有可以建,技术不够可以买,制度不好可以改。只要人靠谱,这些暂时的困难都不是事。
狼行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就是这个意思。
在长期,没有任何看衰英国的理由。英国公投选择退欧,不是民粹,而是英国人精明到骨子里的政治智慧在起作用。
回头说,英国最怕的是什么?就是移民和难民无休止的进入,破坏了这个民族最赖以生存的东西:聪明,勤奋。如果英国变得不那么聪明、勤奋,那一切的外部条件都会贬值。
在我看来,英国公投只做了一个决定:止损。不惜让短期利益大幅受损,也要果断止损。
而要做这样的止损,就必须下非常巨大的政治决心,而下这种政治决心只能通过一次退欧公投来解决。
现在英国的恐慌和回潮,比如说要求再投一次票,其实都是走出舒适区之后的正常恐慌。但是给英国一点时间,冷静下来,好好调整政策搞改革,前途还是很好的。
而短期的恐慌,比如说伦敦金融中心地位的失去,真的成立么?须知,做一个世界金融中心,没有三五十年沉淀是做不来的,但是,三五十年后,欧盟真的还能存在?如果欧盟都不在了或者衰落了,那么,金融中心干嘛要从伦敦搬走呢?伦敦可是干了几百年全球金融中心了,欧盟才几十年历史?
反过来说欧盟,英国一走,对欧盟几乎是致命一击。英国的GDP大概占了欧元区的1/6,而英国的GDP大都是高质量的部分,英国至少贡献了欧盟20-25%的实力。退欧之后,欧盟的团结势必被破坏,这又会影响到欧盟的实力。这么算下来,欧盟剩下的力量,可能只有英国退欧之前的60-70%。
欧盟现在应该比英国更慌张。如果万一哪天欧盟某个国家的极右翼上台,公投脱欧,然后和英国建个小联盟,恐怕会导致欧盟像多米诺骨牌一般崩溃。
公投是彻底的民主,是最残酷的绑架。
选择,就会这样,想不明白的就会后悔,想明白的更会后悔。所以,不给选择机会,倒也就得了。
权利,有不比没有更好。
英国人口有5%为穆斯林,这次请愿“二次公投”的250万网民,经调查有200万左右来自英国以外的地区,相信大部分没有英国国籍。
仅有的50万“英国人”,有很多是穆斯林网民,这些人不需要理会,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累赘。
真正的白人网民很少,除去18岁以下,能够投票的少之又少。也就是说英国民意是尊重投票结果,尽管一部分人曾经投留欧票,但最后都尊重退欧决定。
嘛……吐个槽……首先讲一点预备知识:
让我们介绍一个定理:Condorcet's jury theorem(孔多赛陪审团定理)。
假设我们现在面对一个问题,我们希望通过投票的方式得到答案。p 是每个投票者投对的概率,那么:
- 当 p > 0.5 时,随着人数的上升,通过简单多数制得到正确答案的概率趋近于 1。
- 当 p < 0.5 时,随着人数的上升,通过简单多数制得到正确答案的概率趋近于 0。
- 当 p = 0.5 时,随着人数的上升,通过简单多数制得到正确答案的概率依然是 0.5。
……
对于事实性问题,几乎没有人会认为这类问题应该通过投票的方式来解决,即便是在科研界也是一样的,因为第一种情况下的条件不会达到。常见的情况都会更类似于第二种。在一个正确的学说兴起的初期,腐朽的老旧学说在学界内的拥护者依然是大多数。因此如果此时你用简单多数制来否认这个东西的话,那么科学范式的转化就不会发生了。当然,科学范式转化过程中的阻力就是这种东西了。
什么情况下我们需要用投票的方式来解决一个问题呢?更为正常的情况是当我们要用投票来汇集偏好的时候。偏好和事实性是没有关系的。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偏好或者利益诉求是没有问题的。更重要的事情是我们需要意识到这里并没有一个叫做「群体偏好」的参数。这个参数可以由你虚设出来,但是它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存在的东西。就和社会调查统计的「平均工资」一样,仅仅是一个压缩过的信息罢了。将群体偏好视作一个实体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我们拥有的事实仅仅是每个人具体的偏好,而试图断言群体的偏好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语言使用。因此在投票作为一种汇聚偏好的手段的过程中,从一开始就没有「发现客观事实」的成分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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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总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与从古至今“少数服从多数”的选择方式是否矛盾?然后是这个具体例子中的分析。
首先任何政治问题都不是单纯的,或者说,物理事实那种意义上的事实。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里有一个社会意义上的事实,就叫社会事实好了。这个事实本身是什么正是由大多数人持有一种什么立场(偏好)所决定。从适向性(direction of fit)上来说:
接着谈一下概率问题。以 53% 这个概率来算,假设脱欧是实际上的社会偏好,并且,任何一个个体有 p = 0.53 的概率「正确选择」这个偏好,并且假设他们的两次选择是独立的,那么在第二次选择的时候,和第一次选择的结果不同的概率高达 49.82%。这和一半很接近。事实上,直到 p>0.72 的时候,反悔率才会低于 0.4(然而这个值也很高了,所以请不要对 p = .53 这个假设有意见)。此外,注意到这是一个一元二次函数的取值,实际上当 p<0.28 的时候也会小于 0.4,因此反悔和民众傻不傻逼没有关系,只和民众坚不坚定有关系。(在如下意义上谈论傻逼:一个考试拿 72 分的人比一个考试拿 53 分的人「聪明」,这又比一个考试拿 28 分 的人更聪明,然而并没有什么用,极端的智者和愚人都是非常坚定的,而大多数平庸的人都是摇摆不定的。然而民主的意义就在于汇集大多数平庸的人,毕竟极端的智者和傻逼都是少数,就算是爱因斯坦也只有一票。)
民主的意义不在于每个人都是理性的,都经过了长时间的深思,这是荒谬的要求。其价值在于,能够从多样性的结论下汇总出一个正常的结果。
此外,就算是对于客观事实,而不仅仅是偏好的汇集,民主有时候也能得到很好的结果。两个例子(当然类似的例子有很多):
因此可见,民主的价值并不是说每个人的结果都去往正确结果更加靠近。事实上,很容易举出范例:虽然每个人的结果都向正确值靠近了,但是实际上平均值却偏离了正确结果:
假设正确值是 10。
第一组三个人分别猜测:9, 12, 13;平均 11.3。
第二组三个人分别猜测:1, 14, 16;平均 10.3。
显然第二组三个人的猜测都更加远离了第一组,然而第二组的平均值却比第一组的更接近 10。
我们可以通过做一点简单的数学计算得到一个更为普遍的结论。
用表示 n 个人的猜测值,用表示真实值,用表示的平均值。
容易验证:。
可见,在固定 n 的情况下,每个点到真实值的距离和越小,并不直接保证平均值越接近真实值,同时还需要多样性(方差)足够大才能保证这一点。因此,在这里指责一个群体中每个个体和真实值偏差太大是没有意义的。同样地,指责他们变卦也毫无意义。
问:为什么科学事实的情况感觉会更加不适用呢?
举燃素的例子,假设对于过去受过传统正统科学训练的人来说,燃素毫无疑问存在。那么,实际上对于这一个整体来说,他们如果在投票中要占据比例的话,不应该按照人头数 n 占比,可能只应该算一个人,或者,如果他们并不是完全遵从于当时的科学教导,还有一点点叛逆精神的话,可能可以是打个折扣,比如说每个人的权重占 0.1 张票。在只有一个观点是主流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不能区分这个观点到底是个体真正的观点,还是个体随大流做出的选择(即,这个个体实际上并没有动用认知能力做出选择,它默认了这件事情是应当的,而根本没有比较或者考虑相反情况的可能性),常见的例子包括但不仅限于:纳粹、文革、邪教、传销等。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民主投票并不完全是没有意义,而是我们需要意识到,这个群体本身并不像其中所拥有的那么多人数那样有着如此这般多的独立投票者,即,其结论的置信度甚至未必比得上 100 个独立的大脑进行投票得到的结果。——如果我们能有效得将其中同质的群体等同起来的话,那么我们的确也有从这种混乱中找到正确的可能。这是代议可能好的地方,但是另一方面,需要注意到,政党的建立本质上是一种权威的建立,这对于多样性的影响是负面的。因此,……
相对应地,如果是让足够多人们去选择关于一个人们都不熟悉的领域的两个竞争理论哪个正确的话,大多数人由于只能瞎蒙,因此他们的选择并不影响结果,而剩下来的就是小部分科学精英了,这个时候的判断就自动变回了专家投票。然而专家投票到底好不好呢?又到底反应了什么呢?那就不知道了。
最后吐槽一下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被投死,本质上是投票设计的问题。在苏格拉底申辩之前,大多数人还是没被激怒的,但是,当大多数人被激怒之后,投票的性质就改变了。原本应当是苏格拉底是否应该死,但是实际上的投票结果反应的结果是:苏格拉底的言论是否让你愤怒。而中间如果真的要严谨的话,这漏了一个额外的投票环节:如果一个人让你愤怒了,他就应该死。于是这就造成了一个滑坡。(主要是因为,愤怒并不是一种东西,我辱骂你一句会让你愤怒,我杀你全家也会让你愤怒,所以本质上来说这个问题是没法问的,只能问每个具体的愤怒是否应该对应这个具体的惩罚。但是这就又回到了一开始那个投票的议题上了,所以实际上要说清楚是很困难的事情。)
当然了,如果要说的话,这里面本身可以深究的内容还有很多,比如说苏格拉底自己也是想死的,有些人在投票的时候就是觉得说我应该表达一下愤怒,反正你会逃走的。因此真的要说的话,拿苏格拉底的死反民主果然还是不太合适。说白了还是苏格拉底太把参与投票的人当人看了。苏格拉底并不是没有机会逃走,而投票者也未必就真的相信给苏格拉底一个教训就会将其置于死地。因此这个具体例子的论证效力实际上是非常弱的。
补充一下,其个地方本身隐含着阿罗不可能性定理(
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的运用。
定理(Arrow) 在候选项个数大于或者等于 3 的情况下,不存在同时满足非独裁、独立无关和一致同意性的投票机制。或者说,在候选项大于 3 的情况下,满足独立无关和一致同意的投票一定是独裁的。
定义:
最后一点可以分别举两个例子:
事实上除非只有两个候选人(那么独立无关性就空洞成立了,因为没有第三个候选人能加入进来,此时几个常见的投票规则变成一样的,Borda 计分法 = Condorcet winner = 简单多数制 = 绝对多数制),几乎任何一个常见的投票都不满足独立无关性,毕竟很少有制度会牺牲一致同意性。哦,你说朝鲜以及其它国家啊。今天天气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