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时间轴拨到1933年,那咱们还能说道说道,1939年再良心发现算什么?
1933年,犹太公务员被集体解职;
1935年,纽伦堡法案,剥夺犹太人作为德国人的基本权利;
1938年,禁止犹太人参与绝大多数职业;
同年11月,水晶之夜。
——如果说对犹太人的死活毫不在意,
那么1933年3月建立的达豪集中营,里面关的大部分人可都是社民党人、共产党人、城市游民和同性恋者,
更不用说,
自1933年起被关押至死的台尔曼,和1934年死于长刀之夜的施莱歇尔了。
可以这么说,1933-1934年是“有良知”的德国老百姓进行反抗的最后时机。
33年授权法之后,议会斗争直接破产;
34年长刀之夜之后,冲锋队中的偏左人士被清洗,自下而上的起义也直接破产。
随后的时间里,要想颠覆纳粹政权就只能靠国防军,而国防军讲难听点,和纳粹党本质上是穿一条裤子的。
如果错过了时间点,德国老百姓想“不违背良心”那就只能多做好人好事。
比如收留一下被赶出家门的犹太人,保护一下被追捕的共产党人,甚至是给将要被“迁移”至波兰的犹太人转达一下遗嘱,有一部游戏叫《through the darkest time》,里面就有很多很多这样的细节,在此不详述。
至于安稳度日那很简单,听话+别住在大城市,必要的时候给盖世太保一点贿赂,
但问题是,绝大多数人问出这个问题,其实只是想看都市谍战片罢了。
谢邀……
作为一个历史的外行人,允许我大胆猜测一下。
不违背良心,那就不参加政治呀,比如说人家让你举报犹太,那你就晾着不举报,人家也不是非得举报。这么秉持一种无为的心态和作为,人家也不会故意找茬吧……应该就可以安稳度日了(当然战火烧到自己家里就另说了)。
当然历史上能这么做的人,估计是不多,当时的人意识到这是违背良心的也不容易都是被当时的政府宣传的思想去裹挟,很难不去违背良心。像刚才说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算够有良心的了还能安稳度日的了,也是站在历史里可能是最佳的选择吧。
(回答里多有主观臆断,如果有什么错误还望指出(^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