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涉及到商业信誉问题
当年欧洲的社会可不是有严密的统治机构的社会,地方的独立性相当强大的。要么是公国和贵族封地,要么是市民们的自治区。后来市民自治有演变为联合省独立。因为中央没有足够强大的能力去控制和保护地方,那么就决定了地方自发的组成小的政治机构,这算是欧洲近代政治权利构架的起源,于是,地方要么贵族,要么地方首富家族在控制,于是乎,这种社会情况直接给了雇佣兵更大的生存突然。雇佣兵在欧洲相当于是,地方保安团的性质,只不过运作模式是外包给这些地区了。这些雇佣兵在和平时期通常是有长期的合同的。固定为某些家族服务,然后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也可以换个雇佣兵团。比如权力里描述的黄金军团就是雇佣兵组织。而雇佣兵的卖命形式也有差别,如黄金军团就是金钱雇佣模式的保安团,可以为雇主打仗的,而提利昂的雇佣兵波隆则是个人保镖性质的。
但是战争时期,一切都变了,首先,战争的频繁程度进一步加大,而且规模也逐渐扩大,导致原有的雇佣兵维持形式根本跟不上战争的消耗了,这就得继续扩大雇佣兵的数量,于是,质量和信誉也就无从保障了。因为各方都要打仗,机会更多,这样一来,雇佣兵的忠诚程度更不靠谱了,全看谁给的更多,而且,雇佣兵团规模的扩大,也导致兵员素质也随之下降,拿钱不办事或临阵脱逃的不在少数,也正是这种情况,欧洲的雇佣兵团为了商业信誉不得不开始重视军纪了,于是,这时候雇佣兵头子开始为了商业信誉而处死逃兵们了。但是因为是雇佣性质的关系,这种情况没有任何改善,反而更加严重,从而最后,被国家常备军所淘汰了
古代战争大多数士兵都是比较怂的。
不那么怂的雇佣兵,比如瑞士雇佣兵,工资会比普通雇佣兵高一些。
而那些比较怂的佣兵最喜欢的近战武器就是长枪等长兵器。
原因很简单,长枪不仅杀伤性强,好训练,攻击距离还远。大家可以快快乐乐戳着玩。古代战争是要保持阵型的,战斗中大多数情况是接战双方是要保持一定距离,互相砍戳对方的盾牌,击打对方的武器。
天天拿工资浑水摸鱼领主也不爽。于是那些不那么怂的雇佣兵放下长枪拿起了大剑,剑盾以及双倍的工资。
古代战争,战场死亡率并不高。就算到枪毙时代也出现过,双方二十万大军摇旗呐喊锣鼓喧天,声势浩大的打起几天排枪火炮,直到败方火药打完撤退,合计伤亡才四五百人,是伤亡不是阵亡。胜利方无论是死亡率还是死亡人数都比败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