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知乎作者:七叔东山再起,已获得作者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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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一个愉快的周末,美好的心情硬生生地被以下这则新闻搅得稀烂:
刚发现,这个家伙犯案前还在一家幼儿园兼职做英语老师,想想就后怕。
最新进展,舆论介入还是有用的。
刚刚找到的被害人信息:
陈施君,二十三岁,河北沧州人,宁波工程学院大三学生;
在家里,陈施君是个乖乖女,在学校,她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年年都拿奖学金。
这样的姑娘,当有一个灿烂的未来吧?
再过一个,她就毕业了:
也许,她会考研,在学校里继续自己的求学之路;
也许,她会就业,在北上广深寻求自己的立足之地,为了一个职位而到处奔波,但不用多久,认真踏实的她将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职位。
无论求学还是就业,她都会和同龄的女孩一样,有自己的欢笑与幸福,有自己的汗水与泪水;
是的,她有真实而鲜活的人生。
可她的一切,永远定格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
那一天,一双罪恶之手,夺走了她的生命;
那双手,属于黑人外教Shadeed。
据说,这个Shadeed二零一四年年末在宁波英孚教少儿英语,二零一六年在宁波工程学院国交学院任教,美国黑人。
这名外教道德败坏,作风恶劣,在中国娶妻生子,婚内出轨,一直骚扰女学生,多次在课堂上攻击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学生投诉好几届后,从一个学院转到另一个学院,是唯一一名黑人外教。
之所以要把美国黑人这个词单独拎出来说,就是因为我对它极端厌恶。
有人说这是种族歧视,是的,我摊牌了,我就是。
19年发生“黑命贵”运动的时候,我为了政治正确,昧着良心写过不少关于美国种族歧视,美国药丸的文章。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有点汗颜。
在此,我想说几组数据,数据不分肤色,也不会撒谎:
美国的黑人占了全美人口的12.6%,而这12.6%的人却犯下了全美50%以上的暴力犯罪。
2019年,有0.000022%的黑人,没有武器却被警察打死,而这个数字只占了2019年被谋杀黑人总数的1%,相反一个美国警察被一个美国黑人杀死的概率,却要比其高出18倍。
实际上,除了这1%,剩下93%被谋杀的黑人都是由黑人自己干的。
在芝加哥,每个周末都有10个以上黑人被其他黑人杀死。
因此,“黑命贵”运动绝对是史上最大的谎言和欺骗,黑人这个人种本身就有着极端的暴力倾向以及未经开发的大脑。
当然,黑人在美国爱怎么折腾就这么折腾,这跟我一个中国人没半毛钱关系,我最多在大洋彼岸摇旗呐喊,码几个字赚点流量费。
但是,你特么跑到中国来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那就完全没法忍了。
小树林里求爱不成,就举刀杀人,还在女生脸上捅了几十刀,最后致命的一刀捅在脖子的大动脉上,很难想象这是作为一个人类可以做出来的事情。
这种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命案,如果是国人做的,死刑无疑,大概率还是立即执行。
要是用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死刑都便宜他了,应该直接往太阳穴里注射百草枯,并且当中游街,这样才能杀鸡儆猴,威慑住类似的垃圾人渣。
但是现在的犯罪对象是个美国黑人,还会执行死刑吗?
不得不说,我们国家对外国人的容忍度极高,无论是生活还是法律,大家都对外国人抱有极其友好的态度,可能我们把这种友好理解为善良,而他们却理解为奴性。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被公开执行死刑的外国人基本都是因为贩毒,由于感情原因杀人的只有一例。
2010年6月,德国人菲利普在厦门街头行凶,用铁锤和刀具将自己的前女友以及前女友的新男友残忍杀害。
这种极端的犯罪,换做是普通中国人,一个礼拜就给判死刑了,谁跟你啰嗦那么多。
但是大家知道菲利普最后坚持了多久吗?
直到2014年8月20号,厦门中院才判处死刑,整整拖了4年。
对此,我是非常不解,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难道这还跟人种有关,和国籍有关吗?
就连刑法上都说得很清楚,只要没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与国人同罪。
撇开这一例,我在网上搜了半天,没找到类似的案件,难道说这70年里,整个中国就出现过这一例外国人情杀的案件?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所以直觉告诉我,不管这个案子最终结果如何,大概率不是死刑。
希望我是错的,如果他被执行死刑,我愿意公开道歉。
实际上,黑人在中国境内杀人,虽然让人们感到离奇地愤怒,但至少还能冷静地分析客观事由,而学校方面的包庇,掩饰,不作为,撇清关系,才是真正让我怒火中烧的缘由。
事情发生后,学校第一反应不是帮助学生家属处理后事,或者协助警方收集材料,而是警告家属不要闹事,不然让警察以扰乱公共治安去拘捕。
家属抱着女儿的遗像在学校门口讨个说法,有错吗?
但宁波工程学院却认为,这事情是感情纠纷,而且是在校外发生的,所以跟学校没有半毛钱关系?
所以作为人文关怀,可以把学生的学费给退了,然后让家属去法院起诉??
家属要求进学校收拾遗物,被校方拒绝,说影响不好???
这还不算,但凡有学生在朋友圈微博转发相关事件,会被老师单独约谈,发一个删一个,还要处分????
七叔我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了,这样没有骨头的奴相,在2021年的中国,我真的见得不多,今天算是开眼了。
就算你养了一条狗,跑出去咬人了,你作为狗主人都要负责吧?
现在你家的狗都跑出去杀人了,你说这事情跟你没关系?
而且这条狗已经被学生投诉过好几年了,依然留在学校里当外教,依然调戏女学生,而作为校方,却眼开眼闭,最终酿成如此惨案。
所以把学校称为帮凶都不为过,我实在不知道它哪里来的勇气说跟自己没有关系。
其实校方这么做,无非是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影响自己的招生计划以及声誉,跟中国大部分政企出事以后第一反应一样,瞒。
瞒到瞒不住了,才挑无关紧要的公开,最后瞒不住了,一批人下台。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老百姓维权成本高的根本原因——这些领导跟特么嫌疑犯几乎是一伙的,他们会主动帮助掩盖事实真相,干扰家属的正常诉求。
为了自己的前途,一个个奴才的嘴脸,跃然纸上,让人看得恶心作呕。
因此,这次事件最应该处理的是校方领导,要不是他们引进这种黑人垃圾,现在这个女生还有着大好的青春和无限的未来。
只有把两者都拖出去枪毙了,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不下点狠手,以后一定还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就凭互联网的七秒记忆,大家很快就会被别的热点吸引,这个女生就白死了,现在亡羊补牢还不算太晚。
搜了一圈没什么热度,意料之中。搜了几个女权的账号,一样默不作声,豆瓣还有扭曲这件事的。
目前官方没有公布太多细节,但根据网络上现有的信息,可以得出事情大概:宁波工程学院男外教在校外杀害一名大三女学生。据网络消息:宁波工程学院非裔教师Shadeed把本校受害女学生骗到小树林,威逼利诱未果后QJ女学生,遭女学生激烈反抗恼羞成怒, 抽刀在女生脸上割了几十道口子,又拿刀砍了女生脖子。该事件据网友提供消息,非情感纠纷,就是性骚扰及性暴力事件。事情发生前,有大量该校女生向学校举报该外教,然无果,该外教混得好好的,恐怕事发前也是有恃无恐吧。
宁波工程学院目前以事发在校外,极力撇清关系。网络上的消息也在淡化“宁波工程学院”。啧啧……如果定性为“情感纠纷”量刑可能就很宽松了,当然至少和学校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嘛,网友?一群乌合之众罢了,还能看出这里面门道?网上搜到的信息是被害女生的家长在极力进行网络求援(可以自己搜,我就不贴了),上面的公告也是家长把热度弄上去后才出来的。按以往见识过的,热搜一压,嘛事没有……老网民嘛,什么没见过?黑人留学生杀中国女友,量最轻的刑没见过?不是吧,不是吧……但凡涉外,只要不涉毒,一般死不掉,犯的事很恶劣?呃……不重要。
如果是老网民,多多少少对中国境内的外教犯罪事件已经麻木了,什么魔幻的事情没见过。美国一个有严重性暴力犯罪的逃犯能在中国当起高薪外教,而且混得风生水起,夜夜笙歌的事,还记得吗?
就是这货,后来还是被中国网友发现的。还有这个英国的(在罪犯通缉榜上,还是被人家英国警察发现这货在中国干外教):
还有加拿大的(温哥华太阳网报道,一名曾经因性侵女孩而被取消教师资质的老外,竟然在北京执教了6年。
这个老外名叫罗伯逊(Robert John Robertson),当初在加拿大执教时,他利用自己职务之便,主动引诱3位15~16岁的女学生和他发生性接触,并和这三名女生保持长时间的不正当关系,甚至还曾在办公室性侵女学生。拿大卑诗省教育部处理决定,取消其教师资质和无限期不发放资质。):
还有一个令人发指的:
美国FBI公布了一份起诉书,起诉47岁的密苏里州的美国男子柯蒂斯(Curtis J. Baldwin)。 在中国执教期间,柯蒂斯性侵了至少94名中国幼女,还拍摄视频炫耀,在网上贩卖。(FBI在他电脑里发现了356部儿童色情视频,众多交易记录 。) 他犯有两项重罪,包括对未成年人进行性剥削,传播儿童色情,面临最高50年监禁的罪行。
注意啊,这货是离开中国后,在美国售卖他在中国干那些事的视频牟利,被FBI给收拾的,是美国人曝光出来的。而他任职的那个中国双语教育机构还是 同行业里最著名的,该机构未受任何惩处,你想想中国那些普通双语机构里的那些外教都怎么把关的,如果你第一次听说这事,又说明什么?94名啊!
类似事情太多了,中国目前的国情就是,只要长着一张外国脸,国内就有人能给你整出一副体面的外教样子,还高薪,只要搞事情别捅破天,一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涉外无小事索性无事,我的想法里第一个就是中国警察涉外事件处理流程。中国在西方舆论中形象很差的,发达国家民众的生活水平比我们要高,劳动者权益要比我们好,来华的大都都是在本国混不下去的,或者是别有用心的(有兴趣可以去redit什么的论坛去看看),偏偏中国又有着庞大的英语外教市场,导致洋垃圾都供不应求……最令我痛心的,也是我不断写这些东西的原因在于:我的同胞们认啊!“得益”于长期的舆论环境,我们这儿问题很严重(从现在看 easy girl 会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少? - 知乎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8733995/answer/1266636033),多数人就是认为洋外教就是高大上,代表办学机构的师资水平,国人对外国人大都都过度热情。
这些事都不是个例,已经发生很多很多了,只是网络上的痕迹没有了而已,比如这个回答后面的连接:如何看待南京一男子被一外国人挑衅发生口角、用水果刀捅刺致外国人死亡,一审被判死刑? - 千寻百度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8927155/answer/1266021364
这件事,我想见到的只有对“宁波工程学院”的追究,我就不信它聘请的这个外教是有资质的。追究到这一层,才有意义!以后的校领导才会对学生的举报重视!(那货 不会是死刑的,很失望吧 ……如果我判断错了,是立即执行,那么对我来说也是惊喜。这事嫌疑人如果是国人,那死不死就不一定了。)
我能做的事很有限,传播一下热度吧,我很想告诉那些家长还有那些单纯的女生,国内的什么人模人样的“外教”基本都是一群XX,千万注意保护好自己啊!它们为什么能进来?为什么来了有恃无恐?我说过,被禁言过……
虽然很希望是UFO,但是现在更倾向于是投影。
这个梯形是海湾大厦的截面。ABCD四个点,如果D点没有灯,只有ABC有灯,那么三角形区域是黑的,因为光线无法进入该区。如果发挥一下空间想象,三角形区域从地面到天空(一个柱状区域)都是黑暗的。
注意:如果D点有灯,那么天空的投影将是梯形。
这是从侧面看大楼。B灯距离大楼比较近,那么经过大楼反射,将形成射向天空的光。如果灯离大楼足够近,那么反射后的灯光几乎贴着大楼(垂直于地面)射向天空。没有光的区域形成三角形的阴影。
当时的气象条件是一片比较平整的云层在大楼的上方,并且云层几乎平行于地面,这就形成了一块幕布。
为什么手机拍摄会有云挡住阴影,因为拍摄者不是在阴影的垂直下方,而是斜下方。看图就明白,一片薄薄的云朵恰好挡住了拍摄的视角,但是又没有挡住大楼投影,这样从拍摄者看,完整的三角形投影在云朵后面若隐若现。
如果有条件去大楼实地看,可以发现:
(1)D的位置没有灯。如果开灯,那么投影就是梯形,不是三角形。
(2)灯的位置非常靠近梯形大楼,这样通过墙面反射的光才会切出边缘清晰的三角形。
上海朋友可以实地去大楼看一下周边灯光布置,可以验证或者反驳本条回答。
如果D点有灯,或者灯距离大楼比较远,那么空中就是UFO了。
虽然很希望是UFO,但是现在更倾向于是投影。
这个梯形是海湾大厦的截面。ABCD四个点,如果D点没有灯,只有ABC有灯,那么三角形区域是黑的,因为光线无法进入该区。如果发挥一下空间想象,三角形区域从地面到天空(一个柱状区域)都是黑暗的。
注意:如果D点有灯,那么天空的投影将是梯形。
这是从侧面看大楼。B灯距离大楼比较近,那么经过大楼反射,将形成射向天空的光。如果灯离大楼足够近,那么反射后的灯光几乎贴着大楼(垂直于地面)射向天空。没有光的区域形成三角形的阴影。
当时的气象条件是一片比较平整的云层在大楼的上方,并且云层几乎平行于地面,这就形成了一块幕布。
为什么手机拍摄会有云挡住阴影,因为拍摄者不是在阴影的垂直下方,而是斜下方。看图就明白,一片薄薄的云朵恰好挡住了拍摄的视角,但是又没有挡住大楼投影,这样从拍摄者看,完整的三角形投影在云朵后面若隐若现。
如果有条件去大楼实地看,可以发现:
(1)D的位置没有灯。如果开灯,那么投影就是梯形,不是三角形。
(2)灯的位置非常靠近梯形大楼,这样通过墙面反射的光才会切出边缘清晰的三角形。
上海朋友可以实地去大楼看一下周边灯光布置,可以验证或者反驳本条回答。
如果D点有灯,或者灯距离大楼比较远,那么空中就是UF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