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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今年上半年因枪杀事件死了八千多平民,美国政府还能像无事发生一样风平浪静?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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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指示原文已删,210901新答如下: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是被大资本操控的,只为极少数美国特权资产阶级服务的,死掉的人既然是美国平民,美国政府肯定是不会在意的。美国号称是有钱人资本家的天堂,是底层贫苦平民的地狱。

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资本家宁可把大量卖不掉的牛奶倒进河里,也不给快饿死的平民喝。美国政府也根本不管底层平民的死活,经济那么困难,还耗费大量民脂民膏去搞胡佛大坝等各种各样的大型形象工程建设。可怜啊,几千万底层贫苦无助的美国平民因为饥饿,每天像苍蝇一样成批死去。

正是因为美国有史以来,各种非正常的大量死亡太常见了,美国平民他们自己对于死亡也已经麻木了。因此,枪击死的这八千人在美国平民眼里根本算不得什么事,疫情死的几十万对他们来说也就是个数字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得,所以美国政府和社会自然能够如此风平浪静。

相反,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新中国是平民的天堂,大家平等友爱,没有阶级差别,所有人共同富裕。作为普通平民能够生在新中国,长在中国,我们真是无比幸运和幸福啊!我们要时时刻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好好学习!好好工作! 报答党和政府比山高比海深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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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能替别人走自己的路,即使是亲如父母,也无法替代这个职能,更别提政府了,它和你非亲非故,有什么动力去保护你免受伤害?与其说是它禁枪为你好,还不如说是禁枪为了自己好。如果一个人注定横死,没枪射杀,可以用刀斧砍杀,所以,政府替你禁了枪,并不能保你不遭厄运,你该受的灾祸,一点都不会因为各种保护条例护佑而得安全。

所以,美国政府不禁枪,没有民众会埋怨政府不保护自己,因为民众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安危不受任何制度或者他人护佑,会死到自己头上是活该。大家都在互有防备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规则生活,反而更能达成某种平衡,更能保持自己的尊严与体面。你知道这个世界是险恶的,就不敢肆意妄为,因为别人在拿着枪冷冷的看着你,你让他不爽,他送你归西。同样的,别人也不敢太过分地羞辱你,在手无寸铁的国家,你感到孤立无援的时候就只剩跪下求饶一条路可走,然后凭自己运气看看对手愿不愿意放你一码。但是在美国,你就无需受这憋屈的窝囊气,反正别人都让你没有尊严地活着,你完全可以拿起枪先灭了他的气焰,这就是一种恐怖平衡,看似不安全,处处危机,其实却让大家都更安全了,大家都给对方留有余地和退路,也就少了许多肉搏之战,免去被困兽反噬的横祸。

政府尊重了人民的选择,人民自然有自我承担损失的责任和勇气,人民不依赖政府,也就不存在对政府的失望和怨恨,他们知道自己该在一个自治社会里怎么生存。政府剥夺了人民的选择,人民也就形成了对政府的依赖,当政府式微之时,人民自然也就对政府失去了敬畏,埋怨与反叛也就会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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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听到一个研究民族学的老教授讲课,他说不通民族间习惯差异很大时举了个例子:

一个回族人和一个藏族人吵架,俩人都急眼了,回族人大怒对藏族人说我诅咒你死后火葬,骨灰不得入土被抛在山顶上。

藏族人大怒说我诅咒你死了之后立马土葬,当天死当天埋。

两人愤怒地诅咒完之后都愣了,然后互相尴尬一笑摆了摆手停止了吵架。


因为回族人讲究入土为安,而且人走了要尽早下葬,最好是经过三洗三裹之后朝死夕葬。

火葬然后骨灰都不入土对于他们而言是不可想像的惩罚。

而在藏族人眼里火葬是达官贵族或者得道高僧的下葬方法,骨灰抛在山顶意味着离天堂更近了一些,这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嘉奖和肯定。

而土葬则是对大罪大恶之人的惩罚。



彼之蜜糖,吾之砒霜,这句话放在这个故事和你的问题上再合适不过了。

持枪自由是美国人的普遍决定,后来军火商做大了也不愿意撤销持枪许可。

更重要的是早年间欧洲的领主和国王就没有管理民众的传统,所以在欧洲人和后来的美国人眼里公权力一定代表着邪恶。

在他们视角里能用民间力量管控就不要政府插手,一个什么都不管哪怕摆烂的政府都比啥事都管的政府好。

所以发生枪杀案在他们眼里可能是拿着一个日常生活必需品打架,只不过最后打死了人。

而政府如果取消持枪来从源头上治理这些案件,那一定是魔鬼政府展露了它的獠牙。

而且你要知道,美国17年死于枪击人数接近四万人,这么一比八千人这个数字不仅不令美国人震惊,反而是治安良好的表现。



但在中国人眼里就不一样了,遇到这类事情我们第一反应一定是:

政府怎么不出手管控啊?

政府怎么还能不作为啊?

政府这可是懒政啊,这是不对的啊!

发生灾害了,政府怎么还不派人民子弟兵来啊,解放军不来我们好慌。

但你要跟美国州政府说这次灾难我们决定派军队第一时间去救灾,民众和州政府当场要炸锅。

所以,我只能说侧重点不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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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 nerver hear the american people 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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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那一刻,他摘下了口罩,拿起了枪

最近的美国可谓祸不单行,先是新冠,再是黑命贵(black lives matter)。好不容易确诊人数稳定下来了,各地的骚乱也渐渐平息,老美又闲不住了,对黑命贵进行了版本升级,推出了黑命贵2.0版本:在威斯康辛州,一名黑人被警员连开七枪射至重伤。


这可了不得了,黑命贵1.0还没消化完,你就推出新版本?于是乎,新一轮的黑命贵运动卷土重来。


其实抛开黑命贵的背景不谈,就事论事,警察开枪的决定还是合理的:事件的视频显示,被截查的黑人男子不顾警察的警告,毅然决然地走向了自己的汽车,并且打开车门,试图拿刀。在这种情况之下,警察选择开枪也是一个正常反应。


著名演员宋丹丹曾经说过,当警察难,当美国警察更难。身为一个枪支泛滥国家的警察,你的截查目标很有可能就是一个杀人狂魔,你稍微放松警惕,他可能就会拿出武器一枪崩了你。


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的美国国情。


如果你被警察截查,却仍然进行抵抗,而且还做出掏东西的动作,这就等于你给警察发了个信号:我有枪,咱俩可以比划比划。一般情况下,收到这个信号的警察,会毫不犹豫地配合你,不管你实际上到底有没有武器。


也正因为如此,刚到美国的朋友们可能都会收到这样一条建议:在美国,警察把你拦下来了,让你干啥你就干啥,没让你干啥千万别乱动,动就是biubiubiu,没准你就会成为黄命贵的素材。


在世界杀人比赛中,美国警察常年雄踞榜首,根据CNN的报道,2018年美国警察射杀了约1000人,不管是总数还是平均数,都远超其他发达国家[2]。




警察射杀人数对比

来源:CNN


而美国警察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一傲人成绩,与美国居高不下的持枪率紧密相关。


根据Small Arms Survey的调查显示,截至2017年,美国居民持枪量3.93亿支,占了全球居民持枪量的46%,美国的百人持枪率是121支,远超第二名也门(53支)[3]。


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当差,也怪不得警察要时时刻刻紧绷神经,稍有不慎,扳机可能就扣下去了。


而造成这一环境的重要原因就是:美国不控枪。


至于原因,市面上比较流行的一个观点是,美国宪法允许公民持枪,这样可以在受到政府压迫的时候,拿起手中的武器反抗政府。


这种说法不无道理,甚至可以说是美国最开始允许公民持枪的原因。在《茶叶、面子与自由》中我们介绍过,美国是一群最纯粹的新教徒建立的,他们对于公共权力有着与生俱来的不信任,生怕刚刚成立的联邦政府,像以前的英国政府一样压迫人民。


也正因为此,美国在成立不久之后就通过了第一到第十条宪法修正案,用以保护公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其中的第二条,就是保护公民持枪的权利。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翻译过来就是: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州的安全实属必要;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这里的state不是国家,而是州,如果是指美国,会用复数states)


从字面来看,确实有那么点各州为了防止暴政而允许持枪,以便于随时反抗联邦政府的意思。


不过,这个理由很快就过时了。


一方面美国各州经过南北战争的洗礼以及多年的紧密合作,基本已经认同了新的联邦政府;另一方面,美国的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有了无数种限制公权力的方法,不再需要公民采用暴力手段推翻。


退一万步讲,就算需要公民采用暴力手段推翻,你以为世界头号军事强国是跟你闹着玩呢么?别说几支枪,就算给你一个坦克旅,你都搞出啥动静?


所以,推翻暴政这个理由,已经解释不了美国不控枪的原因了。那么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按照惯例,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其实美国以前是控枪的。


虽然第二修正案保护公民持枪的权利,不过实在是有点语意不清:这个持枪到底是说民兵可以持枪,还是说只要是公民就能持枪?


以前,大家的理解是倾向于前者的,即只有你在成为民兵保卫自由州的时候,你才可以持枪。


以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为例:1939年的美国诉米勒案(United States v. Miller,307 U.S.174(1939),最高法院认定:允许公民持枪, 主要是为了保护民兵的持枪权利,而非某个个人[4]。


美国是判例法,所以最高法院在1939年的这一判决在其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其他法官判决类似案件的重要参考,而司法界对于公民持枪权利的理解,也都遵从于这一判决。


因此,虽然公民可以持枪,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限制,比如:只有特定人员才能购买枪支(保安、退伍军人等);不能在公共场所持枪,只能放在家里;枪在家里放着的时候要是未上膛、散装的或者是关闭保险的。


直到80年代,美国大部分地区对于公共场所持枪的管控还是相当严格的,而普通民众对于持枪在大街上溜达的兴趣也并没有那么大,这一点从美国各州对于公共场所持枪的规定就可以看出来。


下图是1986年的时候,美国各州对于公共场所持枪的规定:


  • 红色代表不允许公共场所持枪;
  • 黄色代表你可以申请持枪许可,但是当地执法机关有权不批准;
  • 蓝色代表你可以申请持枪许可,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当地执法机关就必须给你发放许可;
  • 绿色表示随便持枪没有限制。




来源:Radical Gun Nuttery!


然而,80年代起发生的一系列争议案件,让美国人民有了重新解读第二修正案的机会:他们发现,自由州已经不需要他们保卫了,现在需要保卫的,是他们自己。


第一个案件就是著名的沃伦案(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1981)[5]。


案情梗概如下:


沃伦与室友租住在华盛顿的一个公寓里,她们住三楼,二楼住着一对母女。1975年3月16日清晨,两名歹徒闯入了公寓二楼,对母亲进行了侵犯。沃伦与室友被楼下母女的尖叫声惊醒,随即拨打911报警,请求援助。


十几分钟之后,警方的援助到了,一名警察到达公寓门口,敲了敲门,没有收到任何回复,然后这名警察就悄然离去了……


警察离开之后,沃伦与室友又听到了楼下母女的尖叫,于是再次拨通了911,请求立即援助。这一次,沃伦得到了更加肯定的回复:援助已经在路上。


由于相信了警察的话,沃伦和室友选择下楼帮助那对母女,结果被两名歹徒发现了她们的存在。之后,三名女性被劫持到了其中一名歹徒的公寓内,并在其后的14个小时里遭受到了两名歹徒的殴打和强奸。


而事后的记录显示,沃伦的第二次报警,甚至没有警察进行出警。


幸运的是,三名女性最后都侥幸逃生,并决定对华盛顿警方的不作为进行起诉。


地方法庭不予受理,理由是:


"the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


翻译过来就是:整体上讲,警察有义务为公众提供服务,但是没有法律义务为某个个体提供服务。更贴切一点得说,美国警察保护美国人民,但是不保护你,因为你只人,而不是人民。


三名女性不服,上诉到了特区最高法院。而特区最高法院最终以4-3的票数决定支持地方法院,即不予受理。


特区法院借此给美国人民上了生动的一课,告诉他们:警察没有法律义务保护某个个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此案在全美引起震动,其程度不亚于南京彭宇案(扶摔倒老人)在中国的影响。


不久之后,美国法院再次给公众补了一课,这起案件就是发生在1987年的福德案(Ford v. Town of Grafion,1998)[6]。


1984年十月,福德跟丈夫离了婚,并且还获得了法院发布的临时保护令:禁止她的前夫对她进行骚扰,以及在福德的住所和工作场所附近对她的前夫禁足。


福德针对自己的情况,向当地警察局寻求建议,警官表示:警察不可能24小时照顾你,你最好搞把枪保护自己。


在其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福德和她的家人无数次地收到前夫的死亡威胁,她不断地报案,然而警察局每次的回复都是:除非他已经对你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不然我们也没办法,你最好搞把枪。


终于,在1986年1月17日,前夫来到了福德的新住所破门而入。福德逃出家门之后再次被前夫抓住,并被开枪射中了脸和脖子。虽然最后福德侥幸生还,却落得四肢瘫痪。


之后,福德起诉了Grafton市,认为他们没有尽到保护市民的责任。不出所料,福德的起诉被马萨诸塞州法院驳回了,不予受理。


理由如下:


虽然法院给你发布了保护令,但是这并不等同于警察一定会保证你的安全或向你提供援助。当警察明确建议福德“搞把枪”来保护自己的时候,已经表明了这一立场,即警察无法保证她的安全。因此警察对福德并不负有法律责任[6]。


如果说沃伦案的判决还属于咬文嚼字的话,那么福德案的判决就再清楚不过了,而且还提供了解决方案,也就是“搞把枪”。


在此后的一系列案件中,包括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 (Castle Rock v. Gonzales, 2005)以及最近的2018年佛罗里达校园枪击案,法院最后的判决均遵循了这一标准,即:警察并没有法律义务保护某个个体(no duty to protect),即便他们知道该个体有可能受到伤害。


而在此期间,不断补课的美国人民也都变聪明了,并且欣然接受了福德案中警察提供的解决方案:搞把枪。而各州也都心照不宣地放松了枪支管控。


网站Radical Gun Nuttery!统计了美国各州从1986年开始对于枪支管控的法律变化。1986年的图刚才已经放过了,下面让大家感受一下这些年的变化。




来源:Radical Gun Nuttery!


忘了图中颜色意义的可以稍微往前划两下,懒得划的可以直接看结论,就是绝大部分州都表示:想整枪你就整吧,我们不管了。


联邦法院一看,既然各州都已经开始行动了,那我也来个背书吧。于是在2008年的哥伦比亚区诉海勒案中(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2008),最高法院表示,第二修正案保护个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管你是不是民兵。


到此为止,美国人民可以名正言顺地持枪上街溜达了。


美国人民:谁没事想带枪啊,但是关键时刻警察靠不住啊。


美国罪犯:现在连普通人都拿枪上街了,我们再不配枪那还算得上犯罪分子吗?


美国警察:现在大街上到处都是枪,我可得小心点,谁要是有可疑动作我就先开枪,得在他崩了我之前,先崩了他。


控枪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然而你要是以为美国这样马上就要完蛋了,那你就错了。控枪这件事,不过是民众与政府的又一次博弈而已,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建立美国的清教徒们,身上有着浓厚的自治色彩,他们对于公权力有着天生的恐惧和不信任。


前面说过,即便是在独立战争之后成立了联邦政府,各个州与联邦政府之间也毫无信任可言,成立不久就发布了10条修正案以限制公权力。


在经历了南北战争以及之后的200多年发展,这种以州为单位对联邦政府的不信任渐渐化解,各个州也都清楚自己没法脱离美国了,信任不信任的也就这样吧。


然而这种不信任并没有消除,而是转移到了一部分民众身上,具体体现就是,政府说啥也不信,政府让干啥不干啥,病态地捍卫私人权利。


比如这次新冠肺炎,在戴口罩这件事情上,美国政府费老鼻子劲了。你要是不要求戴,他没准还会出于安全考虑戴。但是你要是作为政府要求他戴,他就觉得你侵犯了他的自由,就偏不戴。


而政府也不是傻子,既然你在权利方面处处限制我,那么在义务方面,你也休想让我多承担一点儿。所以,也就有了上面几个伤害案件的判决。


而实际上,这是一个死循环:


如果政府需要对某个公民的安全负有法律责任,那么它就必须要采取措施加强治安,这需要更多的警力,更多的监控,更多的预算,更多的税收——也就意味着更多地侵占私人的各种权利和资源,而这是美国人民无论如何不能答应的。


所以,政府这次选择甩锅,把保护公民安全的责任推回给民众自己:既然你们选择了自由,那就自己搞定吧。


那一刻,美国人民摘下了口罩,拿起了枪。



后记:


虽然美国警察没有保护个体的法律义务,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会保护个体。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求助于警察仍然是你的首要选择。


警察是否对你提供援助,主要取决于他自己的职业素养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跟他需不需要在事后负法律责任关系并不大。


美国警察不需要负责,但其中也不乏勇往直前的英雄。有的国家,比如法国,即便警察有义务保证私人生命安全[8],其中也不乏好吃懒做、消极怠工的软蛋。



请保护好眼睛,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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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第二次更新内容,原答案在下面——

先说原答案的结论:西方人讲究程序正义,中国人讲究结果正确。

本次更新对程序正义和结果正确进行解释,首先解决两个误区:

其一,这里的“程序正义”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正义,因为正义与否,全看所站的视角。其根本区别,在于一般老百姓具有普遍性的意识形态,也就是认知。比如对于美国人而言,持枪是宪法赋予的权力,任何人无权剥夺;但对于中国人而言,如果民众持枪造成了太大的危害,政府就必须加以管理。

其二,这里的程序并不是指的法律或法规。以美国为例,各州均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但所有法律不能与宪法相抵触。比如宪法保护私人财产不得侵犯,那么所有的州都不能制定出强制拆除私人建筑的法律,就算有定,也是无效的。但对于现代中国而言,做任何事首先要有法可依,但法律或法规是由政府制定,为了解决某个事,那就先定个法律或法规。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或法规是因事而定,指向性是为了结果正确。

很多评论对“结果正确”不以为然,这里举几个例子:

很多人对房价始终有诟病,认为政府不作为。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存在着房价的问题。因为首先一条:房子的根本是商品,不可能让所有人都买得起房子。只不过有些小国可以通过廉租房等办法来减少这种矛盾。这个问题本文不展开讨论,只说中国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很简单:限价、限售、限贷等。

这在美国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房子是商品,按道理来说,开发商取得土地之后,他如何利用这块土地、在上面建设的不动产要卖多少钱,政府已经无权过问了。政府要抑制房价,可以,你的工具只有一个,那就是市场。

事实上,中国在零几年也曾尝试过市场调节,比如通过调节金融市场来调价房地产市场,通过土地管控来控制供需关系。但有效性几乎只有几个月,房地产市场就立刻恢复火爆——当然,这跟中国的投融资市场与西方国家也有本质的不同有关,这里也不展开讲了——最后,政府干脆直接伸手开始限制价格、限制销售、限制贷款等手段,这才这房价稳定了这么多年,没有再出现大涨大跌。

其实这种例子不枚胜举:企业、资本、饭圈文化等等。很多的管控在西方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但在中国就可以随时出一纸规范、意见、制度等,立刻把一些乱象给制止住。

但西方有没有认识到程序正义的局限性呢?

其实也有。比如经济大萧条就是程序正义带来的恶果,而最终政府也不得不出手干预。

其实程序正义和结果正确的博弈不是简单的谁想要什么就能得到的,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市场、现状、结构等等有着本质的区别。

最后拿我对前一阵疫情是否有必要清零的争论的看法结束:

我们宿舍八个人,我学习最刻苦,成绩也最好。他们几个人天天玩,学习很差。然后他们就孤立我,说年轻就是用来挥霍的,我读书都读傻掉了,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终于有一天,我为了融入他们,也不再刻苦学习,结果我的学习越来越差,终于跟他们融入了一体。

毕业了,他们都进了他们的家族企业,我拿着简历,流落街头,茫然四顾。

我都已经实现清零了,并且我有能力随时保证清零,你告诉我不需要清零,也不可能清零,应该与病毒共存。

就算你说的是对的,我也去你NN个脚。

以下为原答案————

以前我一直不理解:西方国家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制度能够使一个国家长期繁荣,为什么中国还要“摸着石头过河”,为什么不一揽子把他们的制度拿过来用?为什么非要搞“中国特色”的制度——什么是中国特色?

但通过结合历史和现实,我终于知道了,最后我总结了中西方最根本的区别:西方人讲究程序正义,中国人讲究结果正确。

这个区别,直接导致了中国不可能搞西方那一套,西方国家也不理解中国现在搞的这一套。

美国在这次疫情中可以死亡60万人,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人感染,但没有西方人质疑他们的制度,因为在他们眼中,政府在应对的程序上没有问题——但中国人不理解,你们明明可以不用死那么多人的。

同样,在中国,政府可以采取行政手段封城,阻绝交通,要求带口罩,中国人也会支持政府这样做,因为这样做的结果是少死了很多人——但西方人不理解,你们强迫公民不得走出家门。

如果把这两种程序和结果反过来应用在现实,中国和西方国家都会发生动荡——中国人不会接受政府放弃60万人死亡,因为这是政府无能;西方人也不会接受政府把他们困在家里来避免传染,因为这违反宪法。

谈到题主的问题,其实很容易理解:政府在这个事情上没有错。

美国法律赋予了民众持枪的权力,无论是反击开枪还是主动开枪,警察也会根据法律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所以政府没错,平民也没错,错的是死的人——上帝没有保佑他们。

有人很羡慕这种做法,就提出问题:中国是不是也可以放开枪械管理呢?

对于政府而言,可以!因为这很简单,只是一纸法律的事情。

但相当一部分(大部分)中国人不会同意。

就像前几天出的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立刻就形成两大派的对立,几乎所有的家长都对此拍手称快,但也有人认为政府管得太宽。

坦白说,我是个玩游戏的家长,但对这个通知,我只能做到不发表任何意见,因为我实在没有反对的理由。

中国人对看不惯的事情,第一反应就是政府应该立法管管这种事。

于是,这就形成了中西方矛盾的焦点——

中国政府:老百姓对这件事呼声很高,是该出手管管了;

大多数老百姓:这件事政府办得不错。

西方人:中国政府违反人权……

我跟一个英国人在推特上探讨过这种事,结果让这个英国哥们儿很纠结。

我:关于人权,我可不可以简单理解为人民的权利?

英国哥们儿:当然,人民的权利是一切政府存在的价值。

我:人民需要什么,政府给予什么,没错吧?

英国哥们儿:没错。

我:那中国政府是很尊重人权的呀,因为中国人希望政府这样做……

英国哥们儿:但这样做是对人权的践踏,侵犯了……

我:可中国人希望政府这样做……如果政府不这样做,中国人会觉得政府是错的……

英国哥们儿:但这样做是对人权的……………………

我:但人权应该是人民的权利吧?人民有权要求政府这样做……

英国哥们儿:是的,政府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

我:所以中国政府响应了人民的希望,并没有错吧?

英国哥们儿:但这样做是…………………………

他快疯了,我也快疯了。

所以,理解他国的情况,尊重他国人民的选择,不要用自己的价值观来指责其它国家。当然,如果你打算把它当成武器来打击他国,那是另一回事。就像现在美国政府对中国干的那样——我绝不相信美国政客不理解中国真实情况。

以下为更新————

一觉醒来,这个文章竟然引发了这么大的争议,按国际惯例,应该补充些内容,也确实有很多内容点没说透,比如“程序正义”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我们是“结果正确”等等,但想了想,这只是互联网,没什么好解释的,理解的自然理解,不理解的说了也不会理解。

所以还是算了吧。


user avatar   qian-xun-bai-du-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这八千起枪击案是有组织有针对性的,美国政府早就炸锅了。


这死了的八千平民基本上随机的,而且都是平民,只能影响社会稳定,并不能威胁统治基础。这种社会乱象要么决心变革,要么习惯就好,比美国更乱的、枪支暴力更猖獗的国家多得是了,比如墨西哥,除了人民生活苦点,能有啥影响?

这种问题其实应该这么看——美国三亿人,美国政府为什么要因为八千平民的伤亡作出反应?控枪的利害和保持现状的利害怎么取舍?

其实在美国,军火利益集团太过强大,以至于禁枪基本上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或者说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才有可能做到的事。而实际上 没有利益集团愿意付出这种代价,也没有利益集团即使在支付代价后还能牟利,这也就导致没有政客/组织去有效推动禁枪运动。

一方面,禁枪阻力极大,另一方面不禁枪也没什么事,那为什么要做?美国政府资本至上,又不是人民利益至上,美国是自由的——资本的自由,看军火资本多自由。


user avatar   zhang-xiao-yun-43-14 网友的相关建议: 
      

美国上半年死于交通肇事的更多。

要不先把车禁了?

我国上半年死于交通肇事的比美国还多,要不我们先把车禁了?

禁抢有很多个理由,唯独拿这个数据出来是真的low……

央视啊央视,长点心吧


user avatar   yi-li-bi-ya-bu-b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各国有各国的国情。

越南每年那么多人处于996,前几天嚷了两句,结果劳动法不也依旧处于纸上。

美国禁枪是不可能禁枪的,枪支是部分人的是生活必需品。你禁枪,上交的只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黑恶团伙有的是办法藏枪。

就美国哪治安水平以及乡村的人口密度,持枪歹徒冲进你家,你大吼大叫根本没四邻听见。打电话,警察来了房子都燃起来了。


user avatar   nsync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近日,美国疾控中心公布了最新数据,称2017年美国因枪击事件死亡的人数达到39773,而这一数字是近四十年来之最。

一年近4万人死于枪击!美国枪击死亡人数创40年来新高_枪支

那只能证明你新闻看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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