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前提醒,以下内容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不一定是对的。
虽然我觉得这个问题有点钓鱼的嫌疑,但还是认真的回答一下好了。
不平等的问题存不存在,存在。
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存在。
我很讨厌网络上那些,某性别是天生的弱者,某性别一直以来饱受剥削这类种笼统的话。
这些事存不存在,存在。
但它就跟杨笠的那句男人都是垃圾一样。你让她具体到哪个男人,这个男人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她有那个胆吗?她敢说,分分钟被人告到破产,没准还能整出一句脱口秀就是犯罪的艺术。
所以说她只是输出情绪。而作为不公平待遇的当事人。一定要具体到谁,具体到什么事情,具体到解决的方法如何。
尤其是这个方法。
很多人都有这类的想法“我是受害者我有理”和“我即是正义”的错觉。因此做什么都是执行正义,干什么都肆无忌惮。
我知道这话很不政治正确,但我还是要说,这一点用都没有,往往会适得其反。
举个与问题无关的例子。同样是被实锤开挂。
五五开一通无能狂怒,挑唆粉丝网暴,结果登上C站报道,直播间彻底被封,从此成为B站鬼畜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魔音糯米同样被实锤,人家却能直接杀到蓝洞总部,实锤他开挂的那位官方员工都被爆料出受贿的丑闻,重返直播间。
这就跟即时战略游戏一样。你可以无脑一波人海战术直接淹过去。
但是,作为不平等事情的受益方。对面的科技和兵力都远胜于你,你这一波人海除了送人头以外,有什么意义吗?
甚至人家还能开贴,说自己才是受害者。毕竟在互联网上,你的不平等待遇仅仅是一面之词,他被你公然在网上开炮是有目共睹。
我知道这很不政治正确。我更知道坏人都是非常狡猾的。
前段时间被广泛热议的一女的为买房组织下海那件事。
因为大家都有房价高攀不起买房不易的经历和苦恼。对该女子也难免产生共青心里。
可是呢,别忘了,她不是自己下海,她是组织者。
到最后接待客户的不是她,是她手下的3个女孩。她仅仅是充当一个联系人的角色,却要拿走50%的抽成。
莫非,那3个女孩没有买房需求?这事就平等吗?
然而现实,网民普遍同情那个组织者。哎呀,买房不易生活所迫。有几个同情那3个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手下?
因为地位和责任是成正比的。
现在地位不比男的差多少的前提下,责任轻很多,刚好处于了一个舒适区。
举例就是股东和董事长的差别,股东地位没低多少,责任那少太多了,只享受分红不香吗。
如果要全方位平等,那必然要先抛弃女性现在的弱者特权。
例如女士优先,女性产假,女童专属助学春蕾计划,女性判刑轻30%,不被要求承担婚前买房,养家糊口责任,可以心安理得脱产考公考研,可以选择低收入职业待嫁,等等等等。
多学学法律常识,少上网看各种主义式鸡汤,人权,生而为人该有的权利及义务法律上都写了,与其追求各种主义,不如看明白法律。
生活中该追求的不是“主义”这种画地自牢的人设模板,那只会拘限自己的思维,该学习的是如何达到双赢甚至三赢的智慧,私以为,平等最大的困难不在于如何追求自己的权利,而是许多人不明白各退一步的生活艺术。
女权主义、大男人主义令人厌恶,很大一部分就在于“都只想着自己的利益,甚至连对方应得的利益都想据为已有”或者“对方作的一切付出都是理所当然的,都是对方欠自己的,所以自己不需要去体谅对方”
男人主义的“女性就该待家里”,女权主义的“男性原罪论”就是这样的体现。
用男/女其中一方的角度去定义平等,本身就是对另一方的不公平。各退一步,才能有平等的空间。
跑题严重,有感而发,以上只是个人观点
要。
我反对一切从性别、种族、地域、国籍、生理特征等主观因素对他人进行评价的行为。
但是社会长期内还会存在这样的不公平的判断行为,无论是大男子主义还是女权都无法消灭,对配偶家暴同样有男有女;对有色人种的歧视有国家级现象,也有过分宣扬黑人权利的存在;有歧视生理缺陷,也有人利用残疾博同情或欺负人;国家间的相互歧视更不鲜见。
从歧视女性上来说,应该拨乱反正,但是矫枉过正也是一种歧视。或者说任何事做得过了都会适得其反,不会对持歧视态度的人有真正触动。
应该做的就是真正的平等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