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美国的种族问题,可能就会在蝴蝶效应的影响下,有不一样的发展方式了。
1833 年,英国通过了《废奴法案》,规定英国殖民地的奴隶制非法。这一法案有一定妥协性,有五年的过渡期,蓄奴农场主也能获得经济补偿,但毕竟是官宣废除了。(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时空,英国给美国废奴运动起到了「递刀子」的作用:你看看,连腐朽没落的英国都这样了,我们能不能别整奴隶制了?)
南方各州如果获得了代表权,想必会施展浑身解数阻止英国废奴。真要开脑洞的话,也许我们会看到南方版本的《宅地法》和南方各州领导的西进运动,甚至南方主导的独立战争。
早在内战爆发前,南北州就开始较着劲进行「地图涂色」比赛,将更多的州纳入自己势力范围内。内战爆发后,北方林肯总统颁布《宅地法》,也有军事方面的考虑:一切忠于联邦的成年人,只要交付 10 美元的登记费,就可以在西部领取 160 英亩土地,在土地上耕种5年后就可以成为这块土地的所有者,这一举措大大加强了北方自由州的经济优势,也为吸纳被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提供了可能。
如果 19 世纪中叶,北美依然是英国的殖民地,这一系列历史会变得很有趣。英国将如何处理奴隶制问题呢?
如果要强行废除,南方庄园主可能会直接武装反抗,搞出个里士满烧棉花案,逆练波士顿倾茶。当然,平行时空中的南方可能比本时空输得还要彻底,一方面英国皇家海军可以卡脖子,另一方面,北方的工业化程度在英国全球市场的加持下,可能比本时空发展得还要迅速,再者,平行时空的南方,可能还没有路易斯安那州的基本盘作为支撑(毕竟,这个州能归属于美国,部分原因是因为法国要制衡英国所以卖了个顺水人情)。我甚至不用考虑罗伯特李这种个人因素,从唯物史论来看,南方都没有胜算。
如果采取怀柔措施,让南方各州保持现状,那么,南方可能不会安于现状。他们可能会争取有利于自己的立法,例如允许在自己新开垦的土地上维持种植园经济,效仿平行时空中林肯的方法,鼓励奴隶主开垦西边的土地,让「现状」变得更加尾大不掉。
简言之,要么南方接受废奴法案,奴隶制能早个几十年通过和平的方式被废除,黑人能够更早地融入主流社会,历史包袱更轻,更有机会接受教育、积累财富,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切下更大的蛋糕;要么当场撕破脸,南方打一场胜算渺茫的「独立战争」;要么奴隶制在怀柔政策下继续做大,甚至产生一个短暂的、独立的蓄奴国家,然后用一种更加惨烈的方式被废除,社会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消化这一巨变。
不论怎样,都是未曾设想的道路。
先看最表面的,美州殖民地的议会代表问题和英格兰国内政治有密切联系。当时英国人反驳殖民地的理由之一就是“利物浦和伯明翰也没有议会代表”。反过来说,给予美洲殖民地席位可能意味着英格兰国内选区也要跟着做大幅调整,否则就会出现“佐治亚的蛮子都有议会代表,伯明翰竟然还没有代表”的尴尬局面。这里可以再啰嗦一次,其实殖民地和英格兰都认可“无代表则不纳税”这句口号,但是双方对于“代表”的理解存在根本差异,殖民地认为那些“僵尸选区”暗箱操作出来的代表并不能代表殖民地利益,而英格兰的政客则认为这些代表(比如埃德蒙伯克就来自一个僵尸选区)站在整个英格兰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既能代表利物浦也能代表费城。
再进一步看,美洲殖民地虽然在1775年前后(也就是事态还可能挽回之时)自认为和英格兰本土一样,信奉的都是英格兰传统的政治理念;但美洲殖民地实际上信奉的是相当激进的辉格主义,这种辉格主义在英格兰本土是完全不被接受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1776年独立后,各州宪法规定了相当程度的普选权,而英格兰本土的普选权要到五六十年之后才姗姗来迟。第一段所说的“僵尸选区”、“英格兰本土新兴城市缺乏代表”等问题无不显示出英格兰在1770年代对于政治改革的抗拒。殖民地和本土的政治观念之间的鸿沟,并不是几个议会席位可以弥合的。英格兰在1800年代尚且无法接受边沁的思想,又怎么可能在1770年代接受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思想呢?
另一个看起来完全无法弥合的问题是殖民地的自私。美洲殖民地在七年战争前长期处于彻底“放养”状态,早就自由散漫惯了。来自伦敦的任何管制,无论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有法理基础的还是缺乏法理基础的,都会被殖民地视为一种暴政。简单粗暴点说,无论殖民地在1776年代的诉求不管包装的多么繁复,内核中包含了彻头彻尾的自私和双重标准:既要享受大英帝国海军带来的军事安全和贸易秩序,又不愿意负担任何的军费和管理成本。这种自私的心态也许在富兰克林和杰斐逊这些更体面的人那里不那么占据支配地位(其实也还挺明显的),但是从总体上看,可说是殖民地闹事的原始动力之一。所以在理论上可以掰扯什么“内部税”、“外部税”,而在操作中殖民地的态度就是一个子都不愿意掏。不过话又说回来,抗税在感情上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殖民地逍遥自在了几十年,突然千里之外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人规定要缴税,怎么可能没有反对意见。
还有一个经常被低估的障碍是,英格兰和殖民地之间的距离极为遥远,用远洋船只传递信息受限于特定的季节和风向。所以在殖民地出现危机时,两边获取的信息都非常有限且滞后。这种客观限制当然无助于双方保持沟通并建立相互间的信赖。相反,散布谣言、怀疑、不信任和仇恨就简单多了。
讲白了,反动的英格兰和自私的殖民地是结构性冲突。如果英格兰像七年战争之前那样对殖民地持自由放任的态度,那还可以掩盖这些冲突;但如果我们设想一个联系更加密切的英格兰和殖民地关系,那这些结构性的冲突是藏不住的。
那一百年后就要打不列颠独立战争了。
这个倒简单,13殖民地代表获得代表权,然后在议会要求不交税。
投票,驳回。
13殖民地代表表示,这就是民主政治里面的“多数人暴政”。
北美出现小册子《常识》,论述多数人暴政。
北美开始起义,法国支持,独立战争胜利。
若干年后拍个片子《The Yorktown》,开始洗地。
我为什么知道呢?因为美国人干过啊。《边城英烈传》不就是典型的么?
他们要的就不是你以为的代表权。
北美十三州要的不是“西敏寺里多几十个议席,来自北美各选区选出“。
而是北美十三州的各殖民地的州议会,获得主权承认,获得主权者地位。实际上就是要求十三州获得比苏格兰、爱尔兰还高的联邦成员地位。
并且是那种既要享受大英帝国带来的军事安全和全球贸易秩序,又不愿意负担任何的军费和全球帝国成本的 吸血式“平等”。
而且这是在抗税运动起来不到一年内,就成为十三州的广泛共识了。可能最初几个月还有人要的只是西敏寺的席位。但很快,十三州就都一致共识要掀桌了,老子就是只享受、不想出钱。无非掀桌以后用什么办法达到最终目的,分担多少代价。
西敏寺百年大计,好不容易把苏格兰、爱尔兰的议会取消掉,把主权收归中央。好不容易打压了法国挑战者,怎么可能允许你 搞和平分裂?
更不用说“自由垦殖 割印第安人头皮”的问题了。大英帝国承诺了 这些为英国而战的印第安部落 的土地和人民的安全,所以禁止十三州白人越过界,去印第安部落地界 搞杀人放火抢粮抢土地。大英帝国多少还要点脸皮,至少当时是遵守承诺。这事情说的好像多迫害“十三州人民”了似得,在《独立宣言》里反复控诉。
不让我自由的杀人抢劫,就是迫害我。——十三州
大英帝国那时候固然十分反动。但在北美问题上没什么可指责的。和十三州匪帮比起来,那么反动的大英帝国 都显得好像是诚实守信的礼仪之邦了。
在当时的背景下,美国独立是英法争霸的一部分。
这个问题在《独立宣言》里有答案的,除了开篇那段“人人生而平等”的名言以外,具体的理由已经说得很直接了,根本就不只是一个“代表权”的问题,用现在的情况类比,就把当时的北美殖民地想象成一个放大了许多倍且在本土千里之外的香港就可以了。
因为当时十三州已经成为在“政治文化”上独立于英国本土,且“翅膀硬了”,成为可以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开疆扩土的一股势力了(尽管十三州各自也有差别,并不完全一致),当时英国本土人口一千万左右,美国人口大概是英国本土的四分之一左右(两百多万左右),而且当时美国是农业国,在开疆扩土上的欲望和亚欧大陆上的俄罗斯如出一辙。
所以在决定跳反和独立前(看《独立宣言》),他们给英国本土的选项实际是:
1、授权并放权,让北美可以近乎白嫖英国的国防力量和以中立地位参与世界经贸网,并能自主管理,自主扩张,但北美不参与英国在欧洲的争霸,同时还能在英国本土发出北美的声音。
2、不答应上边的,北美就独立。
所以,这种成为英国体系里实际上的“人上人”的要求……英国本土可能答应吗?
而且,看美国独立后的开疆扩土时间线,第二次英美战争的时间和美国提出“门罗主义”的时间就能知道,所谓“代表权”,只是一个试图单干的借口罢了。
所以回到题目,如果当时十三州获得了“代表权”,那么,北美殖民地将在实际意义上等同于英国在北美大陆上的一个离心力非常强,且地位几近和英国本土对等的“卫星国”。
潘恩在《常识》里曾直言英国对殖民地的感情“是利益而不是情谊”,并且提出“英国不是北美的母国,欧洲才是北美的母国”,以及“北美的真正利益在于避开欧洲的各种纷争,如果因为它依附于英国,它就永远不能置身于纷争之外。”
然而当时北美十三州里,80%以上的居民都是英国本土过来的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人,文化本身也是欧洲的杂糅,且作为农业国(当时70%以上美国人从事农业,同期英国农业人口不到40%),其主要经贸利益都在于和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联系,而非彼此之间的交流(不然也不会有后来的南北战争),并且还希望英国的军事力量能实际意义上作为北美殖民地自主扩张的屏障。
这样的话,如果直到19世纪中期北美殖民地名义上仍在英国治下,那么很有可能十三州会渐渐分离,更以农业为基础的南方会倾向于土地扩张,同时北方会更倾向于和英国本土争夺世界工业品和金融市场。
同时,因为美国的发展上限(土地面积、资源和人口承载力)比英国本土高出太多,1820年前后,美国人口已经达到了英国本土的人口数量一半左右,结合其独立前大概四分之一的占比,想想这扩张速度,如果英国有意维持自己在北美的控制力,或许美洲版的蒙巴顿方案会在19世纪末出现吧。
先上结论:很难解决英美之间的分歧,因为代表权根本就不是双方分歧的核心。
题主之所以提这个问题,应该是想到了抗税运动初期美洲殖民地的那句经典诉求:“无代表不纳税。”
但是,正如我所加粗的那样,这句话仅在60年代抗税运动的初期才有巨大的号召力。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爱国者使用的政治话语,会发现随着帝国危机的加深,“无代表不纳税”已经不再是爱国者使用的核心话语。殖民地居民追求的一种联邦式的英帝国,在这种体系之下,各个部分虽然服从于帝国的权威,但英国议会的权力将被严格限制在宪法体制内,无权对除本土外的其他部分施展立法权,而各个部分自身的议会则掌握立法权。
我们先从爱国者宣称的“无代表不纳税”中,究竟是“无代表”重要还是“不纳税”重要开始说明。无代表不纳税的理论来源主要有三个:
其一、建立殖民地时,殖民者从英王手中获取的特许状赋予殖民者两个特权,第一个是豁免权,即免于被征收未经同意的赋税;第二个是建立殖民地议会的特权,由于此权利被英王直接赋予,故殖民地议会与英国议会应是平等关系,而非上下级。
用大白话说,就是“国王照顾我,说你无权在我们的议会同意之前对我征税”。
其二、内部税与外部税的区别。在革命前夕的语境下,外部税指各种关税,而内部税则指消费税。参与抗税运动的爱国者认为,英国议会在英国之外地区拥有的宪政权力仅限于调节贸易,无权立法侵害个人财产权。因此他们可以征收用于调节贸易的关税,但不得征收任何形式的消费税。
用大白话说,就是关税可以给你,其他税没门儿。
其三、关于英国议会是否可以代表其他地区实行立法权的争论。议会支持者将整个帝国的利益想象成同质性的,议员们代表的不是其选民的私人或地方利益,而是帝国的整体利益。而美洲爱国者则强调各地拥有自身的利益和情感,远在大洋彼岸的英国议员。无法了解自己的情况,所以也无权代表自己。
用大白话说,就是“我跟本土议员们不熟,他们没法代表我。”
仔细分析无代表不纳税的理论来源,就会发现美洲爱国者的目的是从根本上否定英国议会向殖民地征税的权利。他们并非主张英国议会接纳来自美洲的议员,而是强调英国议会不能越过殖民地自己的议会行使征税权。很明显,在“无代表不纳税”这一诉求中,爱国者要的是不纳税,而不是代表权。
实际上,在对抗印花税时期,殖民地内部就已经有人撰文否认过向英国派遣议员的可行性。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明确表示一个包含美洲代表的英国议会根本无法调和两者的分歧:“随着北美代表在英议会的数量增加,北美和英国本土的利益区分将会更加明显,英议会代表会千方百计地将权力凌驾于新手之上。”
对帝国危机进一步激化的情况之下,两地的分歧已经不仅仅是征税层面了。从英军入驻波士顿之后,争论的焦点已经由征税权变成了包括政治、军事权力的广泛立法权。在这种情况之下,无代表不纳税这种局限于经济领域的保守口号自然已经不会再有多少效力了, 因此其重要性随着时间的推延慢慢下降。
回到最初的问题,英美之间的分歧并不真在于“议会中是不是有美洲代表”,而在于英国议会这个机构从本质上是否享有对于美洲殖民地的立法权。对于殖民地居民来说,即使议会中有美洲代表,也不意味着议会可以越过殖民地会议行使立法权,而英国人的观点正好相反。因此,即使让美国人获得了代表权,双方的分歧仍然不会减少。
人类的大脑实在太神奇了。
我出生以来,它24小时不间断工作,但却偏偏在考试的时候,大脑会猛的开始循环播放各类沙雕歌曲。
不会的题越多,想起的歌词越多。
题目越难,想起的歌词越沙雕。
忙着卡对方脖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