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提出这样一个好问题。
陈忠实在写《白鹿原》之前,心中一直意难平。虽然他在陕西文坛已经小有名气,但是,他始终觉得没有一本将来下葬时能用来垫头的满意巨作。
所以他放下了一切,花了几年时间一门心思写出了旷世奇作《白鹿原》。而且他下葬时,用来当枕头的就是这一本。
当有文化局官员问他后面为什么不再写这样的作品的时候,老爷子气的口吐芬芳,“他懂个jb”。
很多时候,真正的传世巨作真的就是作家用生命写出来的。只有自己尝试写小说,才会知道写作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吸人精血的磨人小妖精。
这种感觉,痛苦到极致,写完了,未必爽到极致。
而路遥在创作《平凡的世界》之前,面临的困境和陈忠实一模一样,虽然《人生》让他有了一定声名,但是他和读者都知道他缺一部重量级的作品来奠定自己的地位 。
路遥和陈忠实的区别在于,他虽然年轻,但是由于生活习惯问题和肝病,他的身体一直都不太好,他未必不清楚这部《平凡的世界》可能会要了自己的命。
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开始了,而一旦进入状态。他的笔和大脑就如同脱缰的野马,进入一种不眠不休的亢奋状态,这种情况在他的《早晨从中午开始》描述过。
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无法支持下去,但是他知道,如果他停了,他这部作品不可能保持水准,而他一直耿耿于怀的念想可能就此破灭,而且再无重燃可能。
他明白摆在自己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黯然放弃,让遗憾如同怨灵纠缠自己的余生;还有一条就是咆哮着坚持走进那个良夜。
路遥很自然的选择了后者,因为文人的梦想就是能在文学史上留下一些痕迹,哪怕这痕迹是用自己的血和生命切割下来的。
孟子曾说过,死亡是我所厌恶的,如果有东西比死亡更令我感到厌恶,我就不会逃避死亡。
这也是为什么路遥做出这个选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平凡的世界》值得尊敬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