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这个人说: 你是人类,别人也是人类,为什么你那么笨,别人却那么聪明呢?
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你要了解一下光学的发展史,镜头设计基本原理,基本光学知识储备。
你如果上过初中,就会知道凸透镜成像,一个蜡烛,一个纸板,一个凸透镜,成像是倒立的。那么你能那这么一个凸透镜做相机吗?当然能,但是效果会很差,因为镜头会有色散,会有畸变,中心和周围分辨率不同,然后人们就想出各种办法来消除这些问题,经过大量的实验,人们发现了一些改良的方法,代价是用更多的镜片来相互补偿各自的误差,然后又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光线在各个镜片之间的反射。
最开始全凭经验,所以做出的镜头相对简单,镜头的镜片数很少,光圈也很小,这时出现了一位天才的光学设计专家,我记得是匈牙利人,用一个复杂的方程组为未来的光学发展奠定了基础。也就是说要设计一个好的镜头,就得满足这个方程组。
那么如果你想做变焦镜头呢?那就必然在这个方程组里做各种妥协。虽然现在发明了各种新材料镜片,新型的图层,减少了妥协所带来的问题,但并不能消除妥协带来的问题。
所以现在变焦倍数小的,画质相对可以接受,变焦越大,越垃圾。
爱狗人士拦车抢狗殴打他人被抓,这件事再次让我们看清楚这些拦车救狗的爱狗人士都是些什么人。这个爱狗人士网名就自称暴徒,说明爱狗人士也知道自己有暴力倾向。他之前是吸毒的,还因为寻衅滋事罪进去过。
所以有句话总结得很好,这帮爱狗人士很多都是吸毒的,或者是刑满释放人员,有的甚至是强奸犯。比如我们看另外一个案件中的例子。
认识到这些事实,媒体就不应该去对这些拦车救狗事件进行美化。要正告那些媒体人,你们歌颂的拦车救狗的极端爱狗人士,根本就不是有爱心的人,而是一群违法乱纪的亡命之徒。
这些拦车救狗的爱狗人士不应该成为媒体争相歌颂炒作的对象,而应该抓进去,再次判刑。
对于车上的狗,如果证明是合法的,就应该放行,如果是非法的,则应该扑杀。
但不管狗是否合法,拦车救狗这一行为都是属于犯罪。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