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有关方面的调查结论。
不过既然调查说明了L医生的治疗是基本符合原则的,那就希望L医生干脆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诉张煜医生。
想必L医生最近也饱受困扰,既然如此,那就请拿出更多的事实证据、拿出更多的诊疗依据。这样既能够捍卫自己的名誉、证明张煜医生的抹黑攻击诽谤,让更多人看到问题的真相,也能让我们这些学艺不精的后进小大夫们学习领悟一下顶级专家的治疗精髓,省得万一哪天我们也热血上头,也干出这样愣头青的事来,搞得老大夫下不来台。
毕竟老大夫们也经常说,小医生们不仅要学做事,也要学做人。现在干脆就趁着这个机会让我们好好学学做人做事。
在这起事件里,张煜医生作为普通的肿瘤医生,在没有领会顶级专家治疗依据和思路精髓的情况下,妄开言衅,“死扣”诊疗指南,不懂灵活变通,引导舆论质疑、批评L医生,这样的行为是不恰当的,也是违背原则的。这不仅是不会做事,更是不会做人。
所以作为事件的当事人,L医生应该也有必要站出来,好好说说自己是怎么符合原则的,说说自己是怎么没有利益关联的,是怎么一切为病人着想的。
都说清者自清,但不是啥也不用干自然清,有时候也有必要自证清。
与其这样不明不白、饱受质疑地“盖棺定论”,让L医生继续受到非议,也连带让全国的肿瘤科同道甚至医生同行一起面对公众的质疑和不信任。还不如通过一场官司,让大家看到更多的真相,证明自己恪守职业道德,证明自己是以患者的利益为导向,让同行们有更多的认识和支持,也让公众有更多的理解和包容。
如果这件事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到此为止了,L医生继续带着争议进行他的肿瘤事业,张煜医生某一天不明不白地“离职”。那么我相信“受害者”不止是L医生或张煜医生,还有全国的医生同行,以及本已经十分脆弱的医患关系。毕竟这件事给全国的医患关系带来了什么样的挑战,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所以,请L医生起诉张煜医生吧,坦坦荡荡地坚持到底,拿出能够证明自己清白和符合原则的证据,坚持到水落石出的那天。
对了,如果L医生如我的愿起诉了,我愿意参与众筹,支持张煜医生应诉,让他能把自己想做的事继续做下去。
说实话,站在我个人的角度上,我并不欣赏张煜医生的具体行事方法,不欣赏他把现实中情况复杂的问题都归咎于道德,不欣赏他无差别的抨击和批评,但我也认为他所坚持的原则是正确的。医学是个较真的行当,有时候即使质疑最后被证明是错的,也好过没有人敢质疑、没有人能质疑。
所以这件事里,我支持L医生起诉张煜医生到底,也支持张煜医生质疑乃至反诉L医生,让大家把那些说不清楚的事说到清楚为止。
这既是为了两位当事人,也是为了所有的同行,更是为了每个的患者——要知道,这些患者里面,也包括我们这些医生呀。
毕竟医生也是肉身凡胎,也有自己生病成为患者的那天。这种事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不了了之,对谁能有好处呢?
之前的回答里我就说过了,这事大概率也就这样,不会掀起任何波澜。最后的结果无非是张煜在系统里无法生存,L医生也难以继续在圈子里混。但L好歹还可以转去民营继续发财,张可就难了。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肿瘤的治疗更是如此。
有位老主任这么和我说过:治疗手段越多,说明这个病越棘手,治疗效果越一般。
毕竟要是有个技术手段可以做到包治一病,其他技术根本没有发展起来的必要,也自然会被淘汰。
卫计委的老爷们傻么?各位同行擦亮眼睛吧 ,能进卫计委的学习成绩可不差,平时戏谑戏谑也就得了,卫计委当真不知道一线啥情况?你看,这一轮卫计委直接拒绝亲自下场打这场糊涂仗。
但是换个角度来说,在现阶段各种疗法都没有盖棺定论的时候,主管部门贸然下场对学科的发展未必是好事。
就比如说tavi技术,就是经皮主动脉瓣置换技术。这东西在刚出来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玩意,毕竟心脏瓣膜要是毁损,你不开刀把他换了,你是要想上天啊!最后只能发个1分的边缘杂志了事。
谁想到二十年后,美国和德国一半以上的主动脉瓣手术都是通过tavi技术进行了。
所以卫计委也很无奈,对于一个没有被彻底盖棺定论的技术,选择粗暴的禁止,有时候是会要付出惨痛的代价的。
其实纵观整个西医临床医学还有医疗体系的变革,无论中外,指望下克上的浪潮是很困难的。作为一个知识门槛高,还特别吃经验的学科,医学体系的完善还是要靠政府自上而下的推进、内部的自我改良以及科技的发展。
而这场闹剧,也只是掀起一圈涟漪,让我等小辈感慨一番而已。
无悲亦无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