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占多数!
并不像成都、西安那么严厉,比如部分楼盘限售期只有3年,其中2年为了免增值税,真正增加的只有1年,而限售期五年则要增加3年的持有期,效果差异很大,限售期三年的投资持有期内的杠杆运用成本没有增加的太高,现代任何投资品没有杠杆的支撑都很难说有很大的泡沫,去看了限贷方面的描述,基本属于非常官方的术语,具体看银行到底放不放贷,以及如何严厉查处经营贷、抵押贷等违规流入楼市。
有一定影响的几条!
第二条,“同一套房,六年内只能享受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受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我们知道,刚需买房更多的是需要其捆绑的公共资源,这条把房子的学位弱化,如果自己用了,六年内失去学位对于即享受又想用完卖掉的半刚需、半投资者有一定的影响,相当于降低了一些供给端,但对于纯投资者,反而是一种利好,因为他们最初目的就是炒,并没有使用过这类公共资源,议价反而增加,但这也需要看谁来接盘。
第三条,“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房的本市居民户籍在.....等区和指定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房”,降低了部分二手房的接盘者,补全了以前不能购买新房,可以购买二手房的政策。
总结起来,八条中多数更像是跟随其他城市走一个流程,并不像近期其他大中型城市对房住不炒所制定的规则那么严厉,第二条可以理解为降低了房子和教育资源的捆绑,也可以理解为加深,对于不同群体影响是不同的。
题外话-合肥发展的困境:合肥作为异军突起的城市,依然难以打破惯性思维,土地给合肥市财政在过去十几年带来了太多再分配资源,上一个涨价去库存周期领涨全球,土地可以达到财政收入的一半,用于城市发展,比如补贴科技企业和高校院所研发的钱,但同时形成了路径依赖,陷入了一个艰难的抉择:1)继续搞土地财政,居民生活成本提升,年轻人口流入速度放缓,人才流失加快,居民杠杆率继续上升,消费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下降;2)不搞土地财政,宏观资源配置的前提是宏观资源的收集,高房价的背后是地方政府施加给居民的高额隐性税,税收获得可再分配资源,用于补贴科技企业、城市建设、招商引资、教育投入等等,在没有其他途径补偿土地财政收入的时候,像中科大这样的学校市级给的补贴就要想办法找补,招引像京东方、蔚来等企业来都要拿钱砸的,砸的少有城市愿意出更多的钱,产业结构竞争力不如隔壁的江苏,现在来看,招商引资的筹码很大程度来源于土地财政。
这里只指出钱的流动方向,怎么选是城市自己决策的问题,只要钱用在刀刃上,比如招商引资、高校院所的科研费用、城市公共福利等等,而不是用在水司楼、关公像上,多建设几个学校、多建立几个医院,让普通人花一份钱,多享受一些城市福利也是不错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是很难搞好经济发展的,大部分刚需一套房就足够了获得相应的城市资源,多投资几套房从这个角度来看是有利于城市财政筹集资源的,并不是不让投资者买房,只是最好买利好土地财政的新房,至于投资者买到手以后能不能变现,变现后平均收益能不能跑赢通胀,都不是城市发展所关心的事情。对于投资者自身来说,计算预期收益,除了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结构以外,还要考虑政策的不确定性,现在可以出台限售期、改变公共资源捆绑的政策,几年以后有没有其他政策限制二手房性质和变现是很难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