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真难!真的难!真的很难!
前排有位答主说不要去非正规机构去借贷,可是千防万防,却难抵诱惑。
现在的套路贷都是精准营销,网络里现实中都是他们铺天盖地的广告。你想看不到都很费力,就别说能有自制力不去借贷了。
就算是正规机构也一样,那些放贷的人千方百计的总想着给人下圈套!
我本人最近就亲眼见到过这样的事情。
当时准备要休息的时候,一个许久不联系的知友突然发来了私信。TA找我求助的内容是身处套路贷该怎么维权。(出于隐私问题,就不上聊天截图了)。
具体的问题描述就是TA自己想网赚,希望通过代理一批化妆产品来赚钱;可是TA并没有启动资金。然后,那个产品的销售(疑似放贷的人)就诓骗TA去XX乐分期贷款。
后来,TA花了这笔钱去做化妆产品的成本,但并没有TA想象的那么容易变现。等到TA彻底反应过来以后,发现自己和很多人都被套路了……
其实,TA自己也明白自己借的是贷款,可又能怎样呢?
赚钱这个幌子多么的吸引人啊!以至于让人迷失了双眼。
所以,不去非正规机构去借贷根本没用!
管不住自己的人,就想跟贷款平台借贷消费。完全不知道贷款是什么的人,还是会听着别人意见去胡乱贷款。而且,套路贷的人也不是随随便便吃干饭的!他们能够很轻松把握这些借贷的人在想些什么。要不然又怎么会有39 万余人受害和89 人自杀呢?
我想真正防范和识别套路贷,光靠借贷的人是远远不行的!
因为,借贷的人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有舆论媒体,营销团队和资金支持。所以,我们还需要去借助法律、学校、社会、家庭的共同力量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
就现在而言,虽然已经是有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五部委的通知,但作用还是依旧有限。
毕竟,当罪恶的念头在人心中作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证明没有人能够继续坚持到最后了。
这个舆情能够“火”,是因为最近央视放的扫黑除恶纪录片提到了这个案件。
而之所以放扫黑除恶纪录片,这则是因为为时数年的运动快结束收官了,如果说放在古代,是要准备立碑的阶段。
其实本案严格从刑法的因果关系来说,89人自杀并不能完全归因到讨债行为,事实上法院也不会认定他们之前有关系,而39万余人被害则是说明给39万多人放过贷。这样的标题也只是为了凸显危害之严重。
而今天的主人公,套路贷。从生活俗称,摇身一变为政策文件中的“法律概念”,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闪亮登场,并且后续大多数黑恶势力的罪行与此有关,这都有赖于政法机关的“发明”。
因为,即便是文件中定义了套路贷的基本模式,但实际上在正式将多次非法向多人放高利贷确认为违法之前,司法机关大致采用的是“符合xx的,按xx处理”模式。
换句话说,有这个文件和没有这个文件,差别不是特别大。
这也是这几年司法面对舆论的一个好方式,既然自己也不太能说清楚,干脆把这个概念打个包,弄糊之后反而便于操作。
在2019年315晚会就曾经曝光过现在可以被称为套路贷的公司,不仅是用正规的法律手段向你放款,甚至用法律手段逼你还钱。
有所谓的“砍头息”,也就是说借1万,到手也就8千。至于说在利率上动手脚,还有千奇百怪的讨债方式,那则是千百年来的套路了,不值一提。
曾经这样的行为只能通过笼统的称为“套路贷”,甚至就这样被扫黑除恶了来解决掉。
因此,在办理套路贷案件中,可能很多放贷的人还不一定被抓走,反而帮忙当白手套,去进行诉讼逼债的律师是有了囹圄之灾。
不过,现在刑法也规定再去放高利贷,就不管正常贷,还是套路贷,也就一网打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