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为啥呢?这个问题的描述就挺说明问题的:
简单来说就是,哥哥和弟弟分家,弟弟觉得自己分的少了!而哥哥觉得分的很公平.........
但双方都没有考虑一点——“你们到底分的是谁的家?”
看题主的描述,很明显“父母都健在!”
题目中的父母,先拿出了60万首付给题目中的哥哥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哥哥的名字!
7年之后,题目中的父母,又拿出60万给弟弟买房子,估计房产证也要写弟弟的名字!
结果弟弟很聪明,这七年的时间,房价涨了多少他心里很清楚,所以,他觉得父母这么做自己吃亏了,觉得父母偏心,觉得哥哥太自私!
而,题目中的这个哥哥的老婆还舔着脸去跟自己的公公婆婆要钱..........
有谁真正关心过题目里的“父母”赔了多少呢?
作为旁观者,我想提醒题目中这两兄弟一句:“父母的钱给你们是情义,不给你们是公道!别拿着那钱那么心安理得的!不管怎么样,别让你们的父母,出了钱,出了力,还伤心!”
至于要怎么做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