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三世纪危机时期的罗马皇帝,至少被捅死之前还是,业内人士戏称我为帝国消防大队长,我不是很喜欢,但是还是很无奈的接受了。
今天我在阴间刷知乎,看到了一个很搞笑的问题。我点了根华子,回忆起了我那波澜壮阔的一生。
我是跟着我爹一起成为皇帝的,但是从一开始我们就没过几天安生日子,老爹前往管理东方,而我则留在西部对付蛮子。虽然说是西部,但是实际上从莱茵河到多瑙河,甚至达契亚,这些地区所有的火都得我去灭。在我担任西部消防队长的头几年,我的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了更有效的执行消防工作,我特地组建了一支机动部队,这大大的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
我的人生是在大路上度过的,比起某一位在罗马宅了二十多年的老前辈,以及另外一个躲在皇宫里玩鸟三十年的蠢货后辈,我就没有在罗马呆过几天。
不过到目前为止,国家的情况虽然也说不上有多好,但是好歹还算说得过去。我已经在这个位置上撑了7年,成功刷新了三世纪危机期间皇帝的生存纪录。
但是我爹决定在东方莽一波,然后就把他和东方军队的老本一起莽进去了。从那一刻起,我发现剧本难度突然从偏难一下刷到了地狱。以前着火,好歹还有个先来后到,而且大部分都在前线。一夜之间,着火不分先后,也不分前院后院了。
我没有时间耽搁,立刻赶往潘诺尼亚,一巴掌拍死在那里叛乱的蠢货,然后回到意大利。别人回意大利都是去罗马开凯旋式的,而我则是去灭火的,因为一支蛮子越过了阿尔卑斯山。在米兰附近我追上了这群蛮子,又是一巴掌拍死这群家伙。接着我不得不赶往巴尔干,因为又是一个不长眼的家伙试图取代我的地位,因为我实在太忙,让他蹦跶了半年,但是最后还是给我拍死了。
由于我爹擅自给我提升难度,我现在成了帝国唯一的大队长。他的失败导致帝国东方全部白给,但是好在罗马在东方有一个铁粉,坚定不移的保卫帝国的东方防线,这几乎是我生涯中唯一的一个利好消息。可是这并不代表东方就没事了,因为有另外一个家伙自立为帝,我不得不派了一个信得过的部下去办他。众神再次站在我这边,僭位者再次被拍死了。
但是我的后院再次起火,高卢的一个人自立为帝,甚至还砍死了我的崽。由于我手头的主力都去东方了,我只能一边自己准备,一边等待东方的增援,在那期间,我不得不又派人去埃及搞死了另外一个野心之辈。
终于,在主力从东方回归之后,我开始收拾自家的后院。一切都如计划进行,我的军队在战场上打崩了对手,把他们围在了城里,但是在围城战期间我被一箭射中,差点盒饭。我不得不撤下来养伤,灭火行动也不得不暂时搁置。
但是我并没有太多时间休息,因为蛮子再次从多瑙河入侵,一路杀进了希腊,因此我留下了之前帮我在东方平叛的那哥们盯着高卢,自己先去处理蛮子。跟以前一样,我抽爆了这些蛮子的狗头。但是我甚至都没有时间庆祝,就得知我留下监视高卢的那哥们也叛变了。
不仅如此,我得到了悲惨的消息,罗马在东方的铁粉死了。他的遗孀显然没有那么精罗,开始大搞分裂主义。不过我眼下有点忙,等我把意大利的事情办了再回来收拾她。
我再次回到意大利,在战场上狠狠教训了一下他,他带着败兵退进米兰城,围城战又开始了。嗯?等一下,这一段我熟,战场取胜然后在围城战中被一箭射伤导致无功而返,所以这次我格外小心。然后我就被自己人捅死了。此时,是我成为皇帝的第十六个年头,自己单独统治的第九年。
回到这个问题,我就想问问,你们TM怎么会有时间去做那些你们所认为有可能的事情,特别是当你们有各种各样的翔要吃。我这些年,不是在灭火就是在去灭火的路上,唯一休息的时候可能还是被一箭戳翻不得不去养伤。在三世纪危机的时代,其他皇帝的统治往往只能维持几个月到几年的时间,而我撑了十五年。说起军事能力,我可能确实不如我的某位牛逼后辈,但是你们凭什么觉得一群嘴炮穿越者能做的比我好?
看到下面不少回答说卡拉卡拉的敕令“白左”、“把罗马国族认同一脚踹翻”,我感觉这一块知乎上基本没人讲清楚,甚至没人试着给他讲清楚。
卡拉卡拉的敕令和“白左”(不管这个词什么意思)是沾不上半点边的。把罗马公民权单纯看作对于省区居民的“奖赏”忽视了被强制授予罗马公民权的对象是否愿意成为罗马公民,而与此同时误解了罗马公民权在当时的实际意义。
的确罗马公民享受了很多非公民没有的待遇,但罗马公民同样有其义务存在:西塞罗在他的《法律篇》里面说“Absolutely I think that both he and all other municipal men have two patriae: one by birth, and one by citizenship. . . . Thus we consider as our patria both the place where we were born and that place by which we are adopted. But that patria must be preeminent in our affection in which the name res publica signifies the common citizenship of us all.” (De Legibus 2.5) 这意味着罗马的法律高于地方的法律,罗马的利益高于地方的利益,而罗马的宗教、意识形态同样也高于地方的宗教与意识形态。
而卡拉卡拉敕令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之内整个地中海诸多城市的法律传统迅速彻底被罗马法替代,例如在三世纪之后,省区人结婚、财产继承等等再也不能使用自己城市以前的习例,而只能使用罗马法(在这个时间点之前的婚姻关系一律按照罗马法的规则重新定义),而就算是参照旧习例而判定的案件也必须要把自己包装成“合乎罗马的”,“合乎公民共同体的”。这个恰恰不是什么“白左”,什么“把国族认同一脚踹翻”,而是所谓从上到下的“大一统暴政”,不管省区人自己支不支持(虽然多数省区人是举双手赞成的)。
同样在罗马的观念中一个城邦(以及其成员)也是与其宗教绑定的。可能经过启蒙时代之后欧美文化中的长时间渲染,现代人会自然而然把古希腊古罗马当作“理性光辉”而与“迷信黑暗“的中世纪对立起来,但宗教在古罗马与古希腊的政治思想以及系统中是极其重要的一环。一个城邦的行政与立法机构是有权利且有义务对于这个城邦的宗教进行规范的,这种规范未必只有负面形式(例如禁止某些cult)同样也有正面形式(例如主动引进新神以及与其配套的仪式)。而卡拉卡拉敕令之后由于全体自由民都成了罗马城邦的公民,罗马中央自然也就有了名义与权利对于地方上罗马公民的宗教崇拜施行直接的干涉,这也是后来Decius与戴克里先下令全境范围内罗马公民向Imperial Cult献祭以及再后来君士坦丁与狄奥多西提高基督教地位等诸多政令的基础,同样也是对于违反宗教法律的公民进行处罚的基础。
最后“把罗马国族认同一脚踹翻”,要真一脚踹翻了哪儿还会有东罗马存在?现存证据指向的东西恰恰相反:与罗马官方政策以及国家机器长时间的互动导致三世纪以后,曾经并没有Roman national awareness的群众从上到下都产生了深刻的罗马国族认同,直到支撑这一认同的政治实体自己本身消失。
推荐阅读:
Ando, Clifford. Imperial Rome AD 193 to 284: The Critical Century. Edinburgh, UK: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3.
Athanassiadi, Polymnia. Vers La Pensee Unique: La Montee De L'intolerance Dans L'Antiquite Tardive. Paris, France: Les Belles Lettres, 2010.
Kaldellis, Anthony. “Did the Byzantine Empire Have ‘Ecumenical’ or ‘Universal’ Aspirations?” Essay. In Ancient States and Infrastructural Power: Europe, Asia, and America, edited by Clifford Ando and Seth Richardson, 272–300. Philadelphia, P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