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啥反感人民富豪的部分原因,就是我从来没听说这些国内大厂的外国员工(不管工作地点在国内还是国外)过劳死的。
华尔街某些地方估计也是有过劳死的,可那是不分国籍肤色的。
这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们的资本家确实是没有祖国的,而我们的人民富豪是有祖国的,因为他们只在祖国里给自己的同胞发福报。
我们行业也是这样一个毕业即高薪,加班即常态的行业。很多人入行的初衷就是“钱多”。今天看到这个新闻难免有物伤其类的感觉。在资本高压机器下做一颗螺丝钉还要维持自我意识实在是太难了,但是我还是用自己的一点经历建议大家珍惜生活,可以努力试着在生活和工作之间划清界限。
今年年中的时候,因为市场动荡和客户需求,我基本上每天晚上就睡两三个小时,有时候整晚熬夜,白天还要接手其他的事情,经常一个星期五天就睡十几个小时。当时的感觉就是整个生活都被毁掉了,缺乏睡眠和休息不止会让人精神状态出现问题,脾气暴躁,沟通障碍,还会让人身体素质急剧下降,上下楼梯都会喘气。后来到了下半年情况稍微有一点好转,但是还是经常有需要熬夜到两三点的情况,我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就给自己设置了底线:每晚必须睡满七小时。
新人刚入职真的很容易害怕,不敢对上司说“不”,不敢对团队的要求说“不”,生怕因为自己的进度慢而拖累了整个进程。
但是工作时间久了就明白了,资本机器运作严密,不会因为缺少一两颗螺丝钉而停止运转。我当时因为身体原因请了两天特别急的病假,在家睡了两天回去工作发现啥事儿没有,会有人把任务做了,会有人照常和客户沟通,但是如果我硬撑着不请病假,最后受伤的只有我自己。
还有请年假的事情,因为当时那个组氛围很差,我甚至找不到人愿意顶替我,我跟朋友们说犹豫要不要把年假销了。朋友们都劝我说:完全没有必要,你请假是自己合理的权利,这个组里应该帮你解决,而你如果销了年假也没有人会记住这件事,或因此感激。
我当时就记住了这句话,你的加班,你把所有时间都用在工作上放弃生活,家人和朋友,你对自己身体的损害,没有人会记住或者感激。所以从那时候开始,我试着跟上司说,“今晚真的做不完,但是我会明早第一件事情就做。”我会跟所有人说我现在的工作强度是什么样的,没能力帮忙就是没能力,我不会让自己不睡觉来完成任务。到目前为止效果都不错,我获得了睡眠时间,事实证明很多东西真的不需要熬夜加班做完。
当然我也想过,别人受不了我这种工作方式把我辞退了怎么办?我觉得在大公司工作过以后,重新就业不会太难,尤其是找一个工资没有那么高但压力没有那么大的工作。大不了就回家乡买个小房子过最普通的日子,工作时候攒了很多钱所以我的积蓄也足够我不工作但是维持现在的生活方式好几年了。但是如果我年轻就把身体搞垮,或者说就在生产线上失去自我意识变成螺丝钉,那我不知道要花什么样的代价找回来。
我妈一直劝我说,哎呀现在大家都这样,年轻时候就要奋斗。但是常态不一定代表是正确的,应该鼓励的。虽然听起来很鸡汤,但是每个人都应该找到自己的底线,知道什么对自己最重要,然后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执行下去。
为 @Sean Ye 的回答补充一下,
在现行法律中,工伤的认定的确有局限性。此次事件中,虽然猝死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需要注意,《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并不在此列。
关于此次事件,大家关心的显然并不只是工伤认定问题,而是一个更加前置的问题:真的拿 996 没办法吗?
很多时候,996 就像是一个屋子里的大象,从业者都在讨论它,但很少见到主管部门就此表态,在法院上进行举证也存在困难。
例如,有的时候企业会拿出来打卡记录,宣称并不存在加班的情况,甚至有到了一定时间自动强制打卡下班的操作。再例如,有的企业设置了非常繁琐的加班申请和审批程序,劝退想要申请加班的员工。事实上,工作完不成,还是得继续搬砖,但在程序上,却没有记录证实存在加班。
不过,用相关关键词检索裁判文书,也能找到劳动者维权成功的例子,司法实践中的确有法院认定用人单位存在「996」工作制的情况。
例如,在《天津金沃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张萍萍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京0108民初53726号》中,劳动者就关于实行 996 工作制的邮件进行举证,提供了工作相关的微信沟通记录,法院据此认为的确存在加班事实,判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话又说回来,诉诸法律毕竟是一种「鱼死网破」的手段,会耗费极大的精力和财力,也会影响后续职业发展。我们不能指望靠单打独斗的劳动者们通过个案艰难维护合法权益,也需要主管部门出来说几句了。
在微博看到一些屁股坐到资本家那边的经济博主,在分析拿这么多的工资就该干这么多活,加班猝死是败给了自己想拿高工资的欲望,简直是我看过给资本家洗白的最有创意的说辞。
加班如果都有加班工资,不加班也不会被视作不积极而被辞退,这才叫有得选。
我去年有一阵加班到没了自己的生活,公司进入了想要突破瓶颈期的阶段,跟拼多多开发新项目一样,全公司进入战备状态。
老板直接宣布加班会成为公司长达几个月的常态,直到瓶颈期过去,它已经无关工作效率或者工作内容,而是每个人都被延长了工作时间,但丝毫没有提到加班工资的事。
因为压根就没有加班工资,它被纳入到项目奖金中了,你必须拼命为你的项目打工,才能拿到这部分本该属于你的钱。
有没有加班工资,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项目收益,收益好了,你分到的奖金当然就多了。收益不好,我的加班就是毫无价值,甚至连钱都不会给我。
如果我是公司的合伙人我当然愿意为公司操这份心,赚得多我也拿得多,可我跟公司的关系只有一纸合同,赚得多也只是让我拿到我应得的部分,赚的少我啥也没有,我凭什么要用我的收入,去补贴公司的经营状况?
这还不是最绝的。
最绝的是奖金的评定标准中,有一项是“价值观评定”。
不光要看你是否愿意加班,还要看你是为了钱加班,还是为了跟公司共进退而加班,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和公司的命运视为一体的员工,才能拿到最高等级的价值观奖金。
但这都不一定能兑现,因为即使你真的拿到最高的level,万一公司现金流崩了,那些为了钱而加班的人起码可以理直气壮去讨钱,你一个跟公司共同进退的最佳员工,这个时候应该主动不要工资,还提什么奖金呢。
你如果眼里只有钱,实际给你的奖金就少,如果你不看重钱,嘴上分给你的钱会多。
横竖都是公司赚了。
这部分本应给到的加班工资,在新的奖金机制,不光要榨取所有的工作积极性,收入和公司经营状况挂钩,还不许拉帮结派反抗,价值观一致才能拿到最多的奖金。
我并不想加入内卷,但公司把我卷进去了。
最后让我下定决心辞职的,是我老板的一句话。
我小学的时候就可以在周五放学之前,把周末的作业做完,周末两天拿来玩,长大了工作效率也很高,上班时间状态拉满,不是为了去做个奋斗逼,只是为了不加班。工作的目的也很明确,8小时之内为我自己的简历打工,8小时之外拓展我的其他能力。
但强制加班的那段时间里,我发现我的活多到干不完,这不是一个笼统的感觉,我把每天要处理的工作精确到分钟,统计了需要的物理时间,发现我必须把工作日的晚上和周末都排上才能做完。
于是我拿着工作排期表,跟老板聊了一下,看看是不是工作内容安排不科学才导致了加班。
因为在我眼里,只有工作效率低下,没法按时完成任务,才需要加班。
我老板非常坦率,直接跟我说“你觉得你在广州拿这个工资,能有自己的时间吗?”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年薪百万,其实也就研究生毕业水平。我老板这句话也让我看清了大多数奉行加班文化的公司的嘴脸:
你做得快,那多做一点,做的慢,那做久一点。
加班在老板眼里,不是工作效率底下的人不得已的选择,他就是觉得,不让人加班,他就亏了。
这句话直接扼杀了我对这份工作所有的积极性和期待。
好像你和很多人都在一个很长的跑道上,尽管每个人都疲惫不堪了,但到了终点就能松口气的向往,让每个人都闷头跑着,我跑的快一点,以为自己可以早点休息。
结果老板说,没有终点的,你不需要到达,你只要跑就可以了。
工作了双倍时间的我,并没有拿到双倍工资。
而且,8小时之外,我的时间是更贵的,这部分可以被我自由支配的时间,能发挥出比在工作岗位上更大的价值。
拼命工作,加班猝死,不是为了让自己有更好的生活,是为了让资本家有更好的生活。
生活都没了,哪来的更好?
资本家说年轻人是有得选的,想要钱多又轻松那是做梦,可现状不是不加班少拿钱,是不加班就滚蛋,你滚去隔壁公司发现也是同样的套路,滚到哪去?滚回老家?我在老家只要大专文凭就混得下去了,读大学干嘛?
马云也说,年轻人想要更好的生活,就必须加班,但他马云的加班跟我们普通人的加班是一回事吗?
人上人的竞争是拼自己的综合实力,我们底层人民的竞争拼的是谁更能贱卖自己的时间。
他们的实力,是用我们牺牲铺就的,那些最细枝末节的工作,不光卖掉了自己的时间,也卖掉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一个PPT的熟练工晋升的下一级是什么?一个加班到23点回家的人除了洗澡睡觉还能干什么?在加班中,我们永远不可能成为马云。
最后一次更新,大家不要被这个截图搞错重点了。都在讨论截图真伪。重点难道不是22岁姑娘加班猝死么?截图我删了,留个脉脉的来源大家自己去看。
大家不要被截图搞错重点。被pdd利用来做洗地公关了。
贴个另外一个版本的截图
电脑端手机端都有,基本实锤了
很多人不知道pdd前段时间离职了一位安全大佬。
利益相关,虽然不是pdd的员工,但是认识很多pdd的同学。大概在两个月前他们都跟我说了同一件事,就是多多买菜在抽调人,而那边加班到凌晨三点,四点甚至通宵。部门动荡不安,都在犹豫要不要换工作换部门或者辞职。
pdd是个极度年轻化的公司,这一点跟字节很像,大概黄真觉得年轻的生命不容易挂掉。可以加倍的压榨。
22岁的姑娘,那么年轻。也对死亡毫无概念。
这个社会把所谓的奋斗和金钱当成一切,殊不知那生命换取金钱是最愚蠢的方式。
前几个月,一个在在线教育做运营的朋友加班到身体不舒服去了医院,她上司还在群里阴阳怪气的说那剩下的工作由我们身体好的来做好了。妹子气不过辞职了。
不止在互联网,前几天跟朋友吃饭,聊到她前几年因为身体不适回家休养了半年,才知道那会她因为经常加班,白细胞指标已经接近白血病的标准。而这个情况,在她周围还有好几例,这是建筑行业。
今年又一个律师的朋友也准备辞职了,也是因为身体受不了。而他们身体出问题的年纪都是在20多岁。
一边是22岁的姑娘为了多多守边疆猝死
一边是pdd官方毫无作为和拼命删帖
真的不值得
看了这个问题的回答,我在想。
如果回答的人在校招的时候,有一个150万年薪入职PDD卖菜的机会
工作996,会加班到凌晨1:30,有猝死概率。
下面回答的人是会拒绝这个招聘,还是欣然接受,然后发朋友圈炫耀一毕业就有个150万的工作?
如果有一个955,月薪5000元的工作
有一个996,月薪30000元的工作,一定是后者的入职门槛更高,应聘的人数更多,竞争更激烈。
从生存角度,现在的物价,一个人大约1000元能够在城市活着。
5000元,可以吃饱穿暖
但是,绝大多数人愿意付出代价去追求30000元的机会,虽然30000元的工作强度更高,工作时间更长,对健康有损害,猝死概率更高。
华为因为996被广泛的骂?但是华为招聘会缺过人吗?
阿里说的福报被全民攻击,但是阿里招聘缺过人吗?
现在的价值观,本身就不认可把955工作,拿5000元,享受闲暇时间的人,而把996,拿30000元的人视为奋斗者。
如果你996,能拿到150万年薪,入职一家互联网公司,即使你有更高猝死概率,也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
所以,资本给了3万的月薪,就敢于996,你不愿意干,有的是人抢着干。
PDD在校招的时候,竞争不激烈吗?
这个事情,PDD会给家属赔偿一笔数额不小的钱。
但是,对于家属来说,失去的亲人是无法回来了。
而这种事情,也会继续发生,猝死的小概率事件,但是高薪工作,超时高强度损害健康是常态。
这个问题,你把PDD或者类似企业骂死屁用没有。
社会价值观变化才有用,
955,月薪5000元的工作,比996,月薪30000元的工作更难找,社会认可度更高。996才不会有市场。
猝死这个事,拼多多有,阿里有,腾讯也发生过。猝死原因有很多,先天性疾病是大概率原因。
很多人指责互联网巨头过度加班才导致了猝死。互联网公司是血泪工厂吗?
好歹我也是进过大厂的,企鹅JD都干过。
据我所知福利相当的好,虽然有打卡,其实还是很宽松的。
对一些有家室的人,来说可能不一定友好,毕竟最好下班了要陪老婆孩子。但对于刚毕业的人来说,这些公司的福利不要太好啊
早上公司有早班车接送,公司有物美价廉的中早餐,晚上有晚餐,有水果,有夜宵。下班晚了,打车回家都有报销。
虽然也有办公室政治,但和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好太多了。
在互联网公司能学到的东西也更多,成长也更快,越大的平台机会越多。
如果下班了回家,应该睡眠还是可以保证的。实在不行,中午是可以午休的。记得在企鹅的时候,中午办公室的大部分灯会关掉。
互联网公司还是很人性的!出来了的人都想回去。
以前我以为扌并夕夕夕夕搞不正当竞争只是烧钱,原来他们也烧命的。
都说生命是无价的,但是资本家显然不是这么认为,很快我们就能看到一条23岁年轻的生命值多少钱了。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一会儿评论区请参观大型不要命表演现场。要远离烧钱抢市场的企业,要远离画大饼的企业,要远离恶性竞争的行业,要远离玩儿概念的企业。去别的地方,哪怕是务农呢?务农怎么了?至少命是自己的。
另外,世界还很大,不着急去爆肝,先去这个世界走一走看一看,再去爆肝也不迟,即使真的爆肝了,也不那么遗憾。
祝大家身体健康,和和美美。
世界真的很美很美。
在法律上pdd有责任,在市场中pdd没有责任,非但没有责任而且干得好!能把那些契约奴压榨到猝死或者跳楼就是“优胜劣汰”中的那个“优”。
为什么说中国是“发达国家粉碎机”(其实主要粉碎欧洲)你就看那些欧洲企业怎么对待雇员的?孰优孰劣一目了然,不粉碎你粉碎谁?
市场本身是一个淘汰人的地方,消灭弱者的人权是是市场运行的主要动力。在市场中效率和公平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今天和朋友讨论#拼多多# 的新闻。总有人问,中国不是有劳动法吗?劳动法不是规定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吗?为什么不能落到实处呢?
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劳动法沿袭自十九世纪的工人运动,主要针对的是大工厂工人可能面临的问题,对互联网行业缺乏适用性。
我自己曾代表跨国汽车公司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这种跨国公司的大工厂可以说是遵守劳动法的优等生,每天定时上班、定点下班,加班必给加班费。不管作用有多大,职工代表大会、工会都很完备,规章制度的程序齐全。
这绝不是因为工厂好心,而是他们直接感受到了劳动法的压力。对工人来说,诉讼维权的最大成本是钱。他们大多不愿意为了未来可能的赔偿预先支付大量的诉讼费。
我国的法律体系正是照顾到了他们的需求,劳动案件的诉讼费一降再降,到现在仲裁加诉讼整套流程走完可能也只需要二十块钱。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很清楚,工人稍加指导就可以自己学明白,也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机会。
至于起诉可能带来的其他负面影响,对工人来说,和这家工厂闹翻了还有其他工厂可以去,哪家厂都需要熟练工,实在不行还可以拿着积蓄回老家。
但互联网公司的员工怎么办?
对于大部分互联网公司的员工来说,他们缺的不是起诉所需要的诉讼费,而是维权的机会成本。
首先,他们的工资很高,这也意味着他们为了打官司所付出的时间对应的机会成本更高。另外,他们可能想继续在行业内工作,不愿意损害自己的市场形象。
更何况,已经有互联网公司组成了所谓的“HR智库联盟”,或者共用同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全行业封杀某人不再只是理论可能性。
从技术上来说,工人必须要在流水线才能工作,上班时间、下班时间都非常明确,到底有没有加班很难作假。但互联网公司却没有这样的限制,完全可以让员工在家办公,此时员工证明自己在加班的难度又上了一档。
对于这样的问题,现行劳动法是无能为力的。
劳动法的条文似乎在无声地说,你的权益受侵害了就去告呀!告了几乎稳赢,基本不收费,为什么不告呢?
这就是现实的无解难题。
工时制是另一个很直观的例子。我国大部分工作岗位都实行每天八小时的定时工作制,只有少部分特殊情况可以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还不是想实行就实行,必须要经过劳动部门审批才可以。
法规列举的可以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高管、外勤、销售、长途司机、码头装卸工,和其他因“工作特殊需要”适合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那么在互联网行业,哪些岗位必须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哪些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呢?
从法律条文上看不出来。
现在不少互联网企业,号称自己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光推行两周上十三天班(大小周),每天还要工作十个小时以上。
这样的岗位到底有什么特殊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到底有没有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
从法律的角度,对于互联网公司的员工取证困难、维权机会成本高的问题,有没有解决办法呢?其实是有的。
比如劳动公益诉讼。
我国有环境公益诉讼和消费者公益诉讼,但唯独没有劳动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核心是由社会组织或者检察机关代替起诉成本较高的社会公众去起诉,企业的赔偿用来改正企业制度、聘请独立合规官、设立基金赔偿员工等等。
以公益组织的名义起诉,也可以尽量减少员工起诉的负担,让劳动法真正在诉讼中落到实处。
当然,这只是我初步的想法,离具体落地还有很长的距离。
我国有了二十一世纪的民法典,何时能有二十一世纪的劳动法,是下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