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讲几个亲见亲闻的事例吧。
作为一个资本市场律师,虽然自己没有买过私募基金,但是日常处理私募基金相关的纠纷,私募基金暴雷了、赔钱了就是客户的日常。
40多岁美女富二代A。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不禁感慨这保养得也太好了,看上去跟20多岁的小姑娘也没有什么区别。这次她认购的私募基金产品是在某top2大学某学院(类似总裁班)同学大力背书、极力推荐下购买的。
TOP2大学,总裁班,成功人士云集,交友圈紧密重合,大家看上去都是有钱人,听起来感觉很靠谱对不对?甚至为了让她购买该产品,推荐的同学还私下给她出具了承诺,承诺在私募基金到期赎回时如有亏损的,由他来向A支付差额。在这样的条件下,A两次认购了某私募基金产品,总共投资约160多万。
谁曾想,又是一个老套的亏损故事,基金到期了,亏大了,赎不出来了,曾经的同学还耍赖,不起诉能怎么地。
60多岁北京体制内退休女士B。这位女士在沟通案件的时候就能感受到,是个十分亲和且有文化、有教养的女士;因为住在郊外打印不便,亲自手写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寄送到我们律所,字迹无比娟秀。她是在退休之后手上有闲钱,想着能投资获得点回报,以后能有更多留给子女;听信宣传后,千里迢迢赴深圳购买了一个私募基金产品,觉得一线城市的金融产品总不至于出现问题。
暴雷之后她多次提起,自己的儿子就是在法院工作,但是因为害怕儿子责怪她乱投资,出事了都不愿跟儿子说,只能自己处理。但是无奈鞭长莫及,且自己年事已高,实在是有心无力。在电话中反反复复地交代我:“千万不能让我儿子知道,千万不能让我儿子知道。“
70多岁常住北方大省的老爷子C。早几年认为深圳某私募基金产品值得购买(有品牌效应、是深圳的基金),考虑到做好理财为妻子的晚年生活提供一些保障,以妻子的名义认购了超过200万的私募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还做了一个非常骚的操作,就是还提供了额外的增信措施,由第三方抵押了自己名下的多套房产,作为日后赎回份额的担保。
后因该私募基金与某p2p产品资金链有关联,直接雷暴了。老爷子拖着年老多病的身体多次往返深圳和该私募基金管理人交涉,真·千里迢迢飞机往返,来一次就是超过四小时的飞行。结果每一次都被气得回家就发病,回家就发病,回家就发病。
后来实在没有办法,身体承受不住了,只能以认栽的心态在北方大省“等消息”。提供房产抵押的第三方也被刑事立案了,作为受害者也基本只能继续“等消息”。和老爷子沟通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副破罐子破摔的心态了,反正提起私募基金管理人就恨得牙痒痒。
和主办律师聊天时经常在感叹,其实到底他们为什么会遭遇暴雷。按道理说,能买得起私募基金的人群(门槛100万)应该都是有一定资金实力和社会阅历的,不属于文化水平低、社会阅历浅的人群。
除了购买私募基金产品本来就存在的风险以外,他们签订的很多《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等文件,在出事后交由专业律师查看,总会发现其实本来就存在明显的风险和漏洞;甚至有好些称自己是基金公司的都不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底层架构混乱、投资毫无保障、股权价值严重虚高,而这些投资者们却仿佛都看不见,在决定购入私募基金产品的时候,果断而坚定,自信且勇敢,毫不犹豫地就买了。
明明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避免的,甚至对于一位专业律师来说是轻而易举可以看出来问题的。哪怕在买入私募基金之前稍微花点钱,请一个资本市场律师稍微看一看相关的文件,都不至于在雷暴的时候懊悔不已、血本无归啊。在100万的投资门槛面前,这点律师费根本就不算什么。
后来我们总结,可能深层次的侥幸心理和对高收益的贪婪,真的会使人冲动而盲目吧。也许投资者们打从心里就觉得,投资出去的钱是拿来获得收益的,是“挣钱”的;而聘请专业机构的钱属于支出,是一笔花费,是没有必要的。可以理解,但总归替赔钱又吃亏的投资者们感到不值。
真心希望各位投资者们在投资之前,擦亮双眼,不要只盯着未来可能的收益,而忽略了本金的岌岌可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