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1.0:赛博朋克2077蠢驴完全没做drm保护,实测了steam平台,在不开启steam的情况下能直接游玩。测试步骤在文末。
原本想早睡呢,这波测试搞得,本来没装游戏的机子上有了2077,不多说了,我继续去炸夜之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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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
总结在前,波兰蠢驴写这些不是给普通用户写的,而是给盗版商和投机者写的,主要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普通用户在GOG购买了拷给了朋友试玩,蠢驴不会追究;但如果有人买了GOG版本,转手就在网上卖,那蠢驴护不护驴,就不好说了。
不论什么数字游戏平台,都没有赋予用户所有权的权利。(数字两字很重要哟,本文讨论的是数字版游戏。
对于数字版游戏所有权其实不论GOG还是V社也就是steam或是玻璃渣暴雪爸爸的条款里写的都很清楚,用户购买的数字版本只拥有使用权。换句话说就是,所有权还是平台或者游戏开发者,你买的只是一个能够玩耍的权限,游戏其实是这些平台长期租借给你的。像steam epic这种平台的大部分游戏或软件都是由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数字版权保护,哪怕是单机游戏或单机软件,在之前没有设置离线模式的前提下,运行游戏或软件时必须联网通过客户端检测用户的使用权,没有网络或客户端无法独自使用,单机的游戏或软件都打不开;而蠢驴提出的DRM FREE也就是无数字版权保护机制,下载完游戏你卸载GOG都能玩,这也仅仅是开发商的好意。
数字游戏不具有可独占性,难以算为财产或拥有物权
题主说的所有权更接近我国《民法通则》中第7l条所定义的“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本条的规定与民法通则这一规定基本一致,仍滞用民法通则四项内容的规定。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可是对于数字游戏来说,并不具有可独占性,因此很难能被算成用户自有财产。换句话说,用户买了个ps4的游戏碟,玩够了,转手出售给了别人,用户手头没有碟子了它自己就玩不了了;而数字版很容易出现的是,用户买了个巫师三,玩十分钟,转手卖给了别人,别人在玩,自己也在玩。。。。
蠢驴写那些条款,也是因为“自卫是造物者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该枪攻击略高,慎用(狗头)。
update:
楼下有朋友说赛博朋克2077没有在国内发售,应当遵守欧洲法律和欧盟政策,作为一个steam云俄用户,我觉得他说的有点道理,因未取得他引用的同意,请朋友们在评论区参考吧。
p.s.毕竟steam国区只是价格分区,并未取得icp备案,也未在中国注册相关公司。不过传闻蒸汽中国正在开发中。。。搞不好得转区了。
update0.1:
想转区的朋友,如果你有小伙伴在别的区,你可以找他们帮忙。不推荐去淘宝。
有朋友说2077这次steam也没做加密,我之前没试,现在手头的笔记本也没装,但准备试一下,正在下载,下载完成后,我会关闭steam,笔记本换飞行模式,试一下。稍后更新。
update0.2:下好了,正式测试:
2.开启笔记本飞行模式:
3. 在 *:appssteamsteamappscommonCyberpunk 2077找到REDprelauncher.exe,双击打开
4.
蠢驴还是蠢驴啊,蠢驴就是我大哥!
看了问题描述,关于《巫师三》相关协议给予玩家「所有权」,极大概率是翻译错误导致的。
从 CDPR 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更新的、涵盖了《巫师三》和《赛博朋克 2077》两部作品的用户协议来看,协议明确说明,购买游戏并不会让买家获得所有权(ownership rights)。
而且,我非常确信,任何一家脑子正常的游戏公司都不会给予玩家「所有权」,如果这种事情发生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简单来说,如果任何一款游戏给予玩家「所有权」,那就等于用两百来块钱把投资上亿开发的东西卖掉了。。。
玩家在购买游戏的时候,到底获得了什么权利呢?从行业一般交易习惯来看,这是「授权」(license),玩家从游戏厂商获得授权,可以在自己的设备上下载、安装、使用游戏程序。
这一区分,也意味着玩家并不「拥有」游戏中的音乐、图画和剧情。例如,玩家未经许可将游戏 CG 在商业活动中播放,就很有可能构成著作侵权。(不过,进行游戏直播或者分享自己玩游戏的视频,则一般不会构成侵权,因为其中包含了玩家具有独创性的思想表达。)
总之,没有给予玩家所有权就对了,不必惊诧。
社会主义优越性体现出来了。在我国,如果公司告玩家盗版,玩家可以反手举报公司销售非法出版物,到头来还是公司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