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两篇文章,由于是本人写的就不用加引用标签了
第一篇是我7月1日写的
《世纪剧变:互联网全球化即将走向终结》
2020 年 6 月 29 日晚,印度宣布封杀 TikTok、微信等 59 款中国 App。
但是大家没有看到的新闻是:
也就是说,这已经不简单是这段时间中印冲突导致的中国APP被封禁,而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封闭的景象,不但如此,美国国内甚至已经出现了左派互联网和右派互联网的区隔,互联网已经被当成工具,高度政治化,成为国与国博弈的手段。
联想到前段时间互联网发生的一系列变故:
这是一场世纪大变,互联网的碎片化一直存在,只是它一直隐藏在全球化受阻的背后。特朗普在开启MAGA,在“美国优先”的大旗下,那各国只好自寻出路。
互联网是现实的折射,互联网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文化全球化的一个缩影,既然特朗普都要MAGA了,关税都加起来了,哪来的互联网全球化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也要,那个也要,这是行不通的。
我之前一直反复在说的欧盟也要搞自己的数字经济,夺回数字权,已经不是一个预言,已经慢慢成为现实。
关于印度封禁中国APP,我已经不需要多说,相关报道以及分析在各个公众号,新闻平台都有,着重说一下欧盟的这次数字服务法案的报告。
这次欧盟的“数字服务法案”分为三个阶段:短期,2021年,中期2025到2030年,以及长期的展望,研究说的很清楚:
这项研究对未来一到十年的数字服务进行了预测,并为欧洲议会制定数字服务法案提供行动建议,报告指出:在未来10到20年内,数字化进程会加速,除了消费互联网创新以外,还会看到所谓的“工业互联网”和“工业物联网”的发展,B2B和企业部门很快完全数字,欧洲公司将会在这一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报告分为四章:第一章分析研究今后两年内的事态发展,第二章着眼于未来五年,第三章展望未来十年,研究的目的是展现数字服务已经走了多远,如何无缝的工作,如何顺利的融入日常生活。
报告提到了一个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包含三个方面:
报告分析了从未来两年到2030年一共11个专门发展的趋势,从农业机器人到5G到工业互联网,到供应链,无所不包。
报告点名了微信,认为微信为各类服务提供了综合性解决方案,包括搭车,配送,数字支付以及电子商务,微信提供了无缝的互联网体验,通过使用二维码和小程序,微信可以实现几乎所有的活动,包括医生预约,同时微信还实现了虚拟身份证系统。
报告还回顾了互联网对人类生态的改变,同时也预测了5G,6G的发展,预测了未来的自动交通,自动配送,自动物流,个性化服务,气候变化问题等等。
报告建议:
第一,欧盟应该建立一个数字云计划,推动竞争并且制定标准,外国网络服务商可以成为数字生态的一部分,但是必须遵守欧盟的规则标准,比如说民主价值观,数据保护,数据透明度以及用户友好性。
因此需要最顶级的基础设施,需要5G或者6G数据网络和防火墙。
同时报告指出“与中国的防火墙一样,欧盟互联网将会封锁纵容或者支持第三方国家非法行为的服务”。(原文)
第二,欧盟成员国的行政机构应该成为数字化的灯塔,为了以身作则,欧盟应该为电子政务建立一个风险投资计划,使得初创企业和技术能够建立一种全新的立法程序以及公民参与形式,其目标是成为世界上最现代的化的政府。所有的欧洲政府大楼都应该成为智能家居和办公技术的试验场。
2021-2027拟议资金为92亿欧元,促进初创企业的发展。
该计划以2016-2020年欧盟电子政务行动计划为基础,包括劳动力流动,资质认可等解决方案,统一各国电子政务解决方案,加快欧盟电子政务系统发展。
第三,有远见的沟通计划,随着新技术,新趋势以及数字服务在未来不断出现,不断审查和更新立法和议程设置至关重要。
举例,本报告中没有提到加密技术以及量子计算的影响,因为这种影响不可预见,一旦基于这种技术的应用程序在数字服务中发布,它们会对数字服务部门产生巨大影响,因此此类报告应该定期更新,并且有必要定期更新《数字服务法》的立法和框架,如果欧盟想成为数字服务的领导者,就必须定期向欧洲公民传达欧盟的数字战略。
互联网的高度政治化已经成为大势,在未来可预见的范围内不可逆转,另外批评一下谷歌的前总裁施密特,施密特就在几年前预测的是互联网会变成中国互联网和美国互联网,而现实比他预言的复杂的多,更有可能出现更多的区域性互联网。
2015年世界经济论坛就提到过互联网碎片化的问题,分为:
“技术分化”:指在基础架构上,阻碍系统完整地互通和交换数据包,以及互联网于所有端点持久运作的情况。
“政府分化”:指限制或防止特定互联网使用的政府政策和行动,以减低创造、发布或存取讯息资源。
“商业分化”:指限制或防止特定互联网使用的商业行为,以减低创造、发布或存取讯息资源。
这三种分化目前已经全部出现,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本质上还是权力。
第二篇是10月16日写的《即将到来的全球数字税》
经合组织在上周五的经合组织会议中,相当多的国家表示由于新冠疫情的缘故,导致国家财政受到相当大的影响,国内对于大型数字公司征税的欲望越来越大,尤其是正对于GAFA(谷歌,亚马逊,苹果,脸书)利用爱尔兰之类的低税率国家申报利润越来越反感,已经有不少国家直接开始动手,且利用其国的影响力不断的对外宣传数字税。
这方面以法国最为激进,法国不但自己要征收数字税,还利用法国在非洲的影响力,要求非洲国家跟着一起征税,全球对大型数字公司的征税,不远了。
数字税的起源由来已久,早在1996年经合组织有关于通信技术发展对税收影响的讨论,以及1998年10月,渥太华的部长级会议上的《渥太华电子商务税收框架条件》就已经开始探讨数字税。
2013年后经合组织又搞出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其中第一项就是“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
2015年,经合组织发布关于数字税的报告,给了三种措施:
第一,全新的税收联结度规则。
第二,针对特定数字交易的预提税。
第三,数字衡平税。
之所以征收数字税,主要有两个原因:数字经济引发了税收的不公平,以及其他国家意图扶持自己的企业,打击外国企业,其中法国在这方面表现的最为强烈。
现代税制一般是以属地原则,但是类似于GAFA之类的数字公司,其经营模式就摆脱了地域的限制,采取异地申报营业收入的办法来逃税。
以法国为例,相当多的跨国公司没有在法国设立实体机构,而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就可以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销售,然后这些企业再到税率更低的国家去报税,比如说爱尔兰。
除了逃税的问题外,现代税制对于传统企业已经形成一整套征管体系,从生产到销售各方面都已经运行成熟,但是数字企业属于新行业,监管漏洞和征收缺口大,一般数字企业平均税负不到10%,而传统企业有20%到30%。
若这种情况发生在同一国那还罢了,税收是从左口袋掏到右口袋,但是对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来说,即没有美国数字公司那样全球扩张,也不像中国那样可以进行固守,税收直接流失到他国,法国经济和财政部长勒梅尔一直不停的为此时奔波。
当然法国此举也不单是因为税负不公的问题,更是希望提振本国的数字公司,比如说针对年营业额超过7.5 亿欧元及在法国收入超 2500 万欧元的跨国数字公司征税,这是明显的带有保护中小型数字公司的意思,与此同时,法国还对本国的企业提供了大量的研究和开发补贴,仅以2018年为例,法国对境内企业的研发支出适用 43%的税收补贴率,是经合组织成员国中最高的。
从法国的操作来看,这就是割他国数字公司的肉,喂本国的数字公司。
欧盟之所以内部一直就数字税问题吵,其最主要的阻碍,就来自于卢森堡,爱尔兰这类的国家。所有的大体量国家,包括法国,英国都是坚决支持的,但是不少小国家,尤其是爱尔兰,本身就是以低税率来吸引跨国公司的,GAFA的欧洲总部都在爱尔兰。这些国家担忧此举会降低本国对外资的吸引力。
德国一直游离不定,主要是美国一直威胁对德国的汽车进行征税,但是最后还是支持了法国。
而芬兰,瑞典,丹麦之类的国家由于非常依赖对外贸易,担心此举会逆全球化,导致本国经济受损,外加上GAFA的游说,欧盟内部关于数字税的争论异常激烈,在2019年3月,欧盟宣布暂时不在全欧推行数字税计划后,法国干脆甩开欧盟单独干,3月提出方案,4月就在国民议会通过,5月参议院表决,7月就直接批准了。
7月批准,但是不代表数字税是从7月开始征,而是从1月开始征,因为法国明确要求这个税收是有“回溯”的。
法国带头干了后,美国表示强烈不满,法国刚批准,2019年7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立即启动了301条款,且威胁要对法国的葡萄酒加征关税,此后法国暂缓了征税。
法美两国打打停停,实际上法国,英国,意大利已经把数字税的相关事务都准备好了,就准备等经合组织开会,看是否能统一意见。
这次经合组织的会议搞出了报告《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蓝图设计》,其中
“第一支柱”侧重于通过修改利润分配和联结度规则来重新分配征税权,彻底改革目前基于企业地理位置的税收体系;
“第二支柱”则是要在全球推出一个最低税率,保证各个跨国企业在全球都要根据自己的利润支付相关税收。
但是这次经合组织会议又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其中最重要的还是美国的态度。
以下是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给经合组织的信:
亲爱的安格尔:
美国支持经合组织的讨论,以解决国际税收制度面临的问题。
我们认为,至关重要的是,这些谈判必须达成协议,以防止诸如数字服务税之类的单方面措施的扩散,这些措施威胁着长期以来就国际税收达成的多边共识。美国坚决反对数字服务税,因为它们会对总部位于美国的企业产生歧视性影响,并且与当前的国际税收规则架构不一致,后者试图对净利润而不是总收入征税。
为了使任何新的多边协议生效,将需要通过修订税收条约或通过国内立法来实施,而这反过来需要广泛的支持。在与纳税人进行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人们广泛支持提高税收确定性和可管理性。
但是,我们对潜在的强制性偏离公平交易价格和应税关联标准的担忧,这是美国纳税人所依赖的国际税收体系的长期支柱。尽管如此,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使第一支柱成为安全港制度来解决纳税人的担忧,并且可以实现第一支柱的目标。美国也完全支持类似GILTI的Pillar 2解决方案。
我们敦促所有国家暂停数字服务税收计划,以使经合组织能够成功达成多边协议。
很显然,美国采取的方式是“以拖待变”,并且各大美国数字公司已经开始行动起来,GAFA各公司已经开始游说各国,声称“愿意在海外缴纳更多的税款。”
且美国正在推动数字税的“自愿化”,而非“强制性征税”,由于全球除了中国外,大多数数字公司都是美国公司,对于这些数字公司来说,类似于爱尔兰之类的国家肯定不会征收数字税,GAFA势必继续呆在爱尔兰,美国再采取一些措施对欧盟内部“各个击破”,导致法国孤立无援,届时“自愿”肯定会变成了“不征”。
但是经合组织开完会后,法国财政部长表示,即便是经合组织的谈判没有达成共识,法国也会在今年开征数字税。
虽然暂时法国没有征到数字税,但是依然从GAFA身上敲到不少钱,就在今年8月24日,Facebook和法国达成了一个协议,同意支付1.06亿欧元的补缴税款和罚款。
这几年,法国一直不停的从GAFA身上敲钱,还真的敲出不少来,亚马逊2亿,谷歌10亿,苹果5亿,微软3.5亿,如果数字税通不过,法国肯定会继续从美国数字公司身上敲打。
但是这次新冠疫情严重打击了各国的经济,数字税势必全球铺开,只是征收方式和税率的问题罢了。
不要过于简单的把征税看做无用功。不然中美贸易战的说法就会变的很无稽。
征税就意味着数字巨头就可以轻松的通过转嫁成本,纳税人买单继续顺利薅羊毛么?没这么简单。
征税首先意味着成本提高,当然这个可以转嫁,可是如果你想想,一个村里有个大块头,抗条老虎到处走,可是如果给老虎身上再加块石头呢?当然大块头可以找几个村民帮忙负担石头,可问题是这样他们能走的多块? 是不是给别人追赶的机会了呢? 征税首先给了本国企业喘息的机会和追赶的空间,其次是相当于给本国企业降低竞争成本。这才是征税的目的。这就好比你给GOOGLE征税,那么百度的生存空间就变大了,当然我们也许做的更好,GOOGLE直接被赶跑。
至于是否转嫁到用户头上,放心好了,该用苹果的会更喜欢买苹果,因为奢侈品最重要的元素不是奢侈品有多优秀,重要的是别人买不到或者买不起,所以才有人用奢侈品。对于这样的用户,你掏钱让他用本国产品,哪怕你把苹果手机壳换成国产品牌伪装国货,他们用过之后的体验依然是国货质量就是不好的。所以是否转嫁到他们头上,不重要。也许会更喜欢呢。
所以,对外国数据巨头征税应该就是个皆大欢喜,唯独巨头很生气的事情。
就是关税啊……
想想关税是干啥用的就知道了……
为什么会有金融霸权?为什么会有数字霸权?本质就在于这些玩意儿不交关税!
你生产一台电视机,卖给南边的邻居,他们说为了扶持他们的民族工业,他们要收个税把你电视机的价格抬高点,免得卖太便宜冲击他们国内的电视机产业。这就是关税……
但是金融和服务不用交关税,结果就是互联网公司全球寡头,欧洲基本没有自己的互联网公司和软件公司……
欧洲又不好意思像某国这样搞信息审查和搞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认证。就只能换个名头收关税咯……
没错,关税最终都是消费者来承担,关税本来就是这样设计的,有什么问题?
我认为这是个很好的思路,金融资本和服务不收关税并不是自古以来的,只是游戏规则没来得及更新而已。就像关税不也是人们发明的?
其实用脑子使劲想想,目前的游戏规则,产品收关税,而金融和服务不收关税,对谁有利?对谁不利?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