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资会同情底层人民,但是为什么小资成不了事呢?因为不愿深入人民。这种同情往往显得高高在上,从而说的话脱离实际,引起不了共鸣。
冥婚情况自古都有,建国后可能一度灭绝,但是至少九十年代逐渐死灰复燃,最近十年甚至越演越烈。但即便在古代,如果注意看一些流传下来事例就知道,配冥婚的新娘主要来自盗墓贼偷的尸体。
到了现代,更是如此,配冥婚主体都是盗墓,而且随着市场需求增加,所谓盗墓的范围也更大。除了直接去乡间挖坟外,还包括河里的浮尸、火葬场换尸体等等。而且一开始都还是尽量偷年轻女性尸体,后来市场大了,年轻尸体不够用,就变成是女的就行了。基于老年人死亡率远高于年轻人这一情况,看看现在的案子就知道,大部分配阴婚的女尸,都是老太太……
其实这种情况想想都能知道,不管古今,杀人都是大罪。为这点钱杀人,是很不值的。就算古代可能出现皇权不下县情况,一些事情官府不管,但从来卖死人也没有卖活人值钱啊。你把人卖了做奴仆、做丫鬟,哪怕做妓女,都比卖个尸体值钱。现代更是如此,正要是铤而走险犯罪赚钱,你拐卖个妇女,也比卖个尸体值钱。关键抓住的话拐卖妇女如果不多,也就是个有期徒刑;杀人什么罪,谁不知道么?
当然,你要说是不是一个故意杀人配阴婚的都没有?那我肯定不敢说。问题是你如果拿个个例,有意义么?你要是说我知道某个个例事情,艺术表现出来,那无所谓。但是如果是打着破四旧的旗号,却回避这种旧事物真正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是非得选取一个个例去代表,那根本引不起相关人群的共鸣,远远无法起到破四旧的意义。
配阴婚的人会觉得,你这多惨烈啊,确实不像话,我们这是拿尸体配,跟这是两码事;
偷尸体的人会觉得,你这多不人道啊,人命关天,杀人太王八蛋,我这就是偷个尸体,本来就死了的人,怎么埋不是埋啊,跟这是两码事;
甚至公安也可以说,这种杀人案,绝对不能放过一个,至于盗墓这种小案,是两回事,警力充裕时候再管吧;
或者宣传部门也可以把宣传成了,杀人配阴婚犯罪行为,坚决制止,然后大家一看,好嘛,关键是杀人啊……
一圈下来,你说起来在破四旧,结果配阴婚这个四旧,你九成九都打不住。这叫破么?
艺术可以高于生活,但必须源于生活。源于生活,指的就是这些表现现实的作品,能够合理化解释现实出现的问题,能够让人共鸣。
白毛女优秀,并不是说每个地主剥削农民都得害死杨白劳,抢走喜儿。杨白劳、喜儿这么惨烈确实是少数现象,但是这种现象有代表性,其本质在于地主的剥削。不管农民是不是到杨白劳的地步,这种被剥削情况是一脉相承的,杨白劳、喜儿也是必然会不断出现的。所以白毛女不仅是让城里人看了感动,更重要的是让切身相关的农民们看了有共鸣。
但是配阴婚不是这样。配阴婚是一个恶臭的四旧,但其关键点在迷信而不是杀人。尤其现代社会,杀人这种案子的成本高到难以估量,再穷的人也不会为了万把块就杀人,再笨的人也知道杀人的后果。但另一方面,当传统迷信抬头,很多人选择给死去男性亲人配阴婚;而农村平时空心化严重,死人普遍选择土葬,大量坟墓平时又无人照看情况下,盗墓这种犯罪反倒成为很难被及时发现、即便发现了基于基层警力情况又容易被放任的存在,这种现实状况,才是配阴婚迅速多起来的原因。
简单说,配阴婚有市场,偷尸体不容易被发现,发现了也惩罚小,这才是这种四旧又出现的根本原因。
要揭批这种四旧,可以表现亲人尸体被盗有多痛苦,可以描述充斥迷信的生活有多害人累己、违法失财,这才是真正贴近与之相关人群的做法,才能让那些要给死去亲人配阴婚的人收手,才能让盗墓的人放弃,才能督促公安司法机关更多关注这种现象。
而脱离现实客观情况无限拔高,看嗨一群城市小资,这有什么用呢?网上骂一通,然后依然没有然后,或者归咎个农村人素质真低,就完了。
看完后吓得我现在还没睡觉。
太屌了!
1.什么是冥婚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2.为什么会出现冥婚
冥婚的出现有其独特的 封建性和迷信性,是由于时代局限,民智未开,想象已故之人(未婚),在地下鬼魂不安,使家宅不安,为安抚已故之人的鬼魂,将尸体合葬的习俗,最早出现于汉朝之前,但是这种习俗,并不被《周礼》认同 《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
3.我们现在应如何看待《殙》
我们不应该因为其过于“阴间”而去反对它,而去对其视而不见,相反面对这些封建糟粕,我们要将其在人民群众公开,让人民群众去直发批评,去检举,一味的忽视,视而不见,只会助其成长,如果不是这只舞,有多少人了解冥婚,知道21世纪冥婚。还在有些地方存在,
2004年10月,山西霍州,一妇女为配冥婚,将一12岁女生杀害,后卖出尸体获得2.38万元;2007年5月,邯郸临漳,一农民先后掐死6名妇女,后卖给周边村民,获利2万余元。
只有将这些封建糟粕暴露在阳光下,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 批判 反对,才能让其消失。
借用老舍先生的话:你们在怕什么?,它还能吃了你们?
我们的年轻人,未来可期。
把年轻女儿卖钱配阴婚?这帮大学生的“阴婚舞”太敢了!
最近,博主@弄潮儿大总管 发布的一段广西财经学院的舞蹈火了
一段不到5分钟的表演,我看完之后词穷了
只剩浑身的鸡皮疙瘩、满脑子的“?!!?!”,最后脱口而出一句:卧槽!
据悉,这是广西财经Frebel街舞社参加街舞比赛时的作品
剧情设计在封建社会背景
下起先,一位穿着大红喜服的年轻女孩儿正在对镜梳妆
肢体和表情中透露出的雀跃,显得这位待嫁的新娘对于自己的婚事很是期待
可仔细看又会发现,母亲却一直在抹泪
美丽的新娘盖上盖头,欣喜的等待着自己的丈夫来接她
没想到等来的却是……
不得不说,这个转场以及黑衣服小伙伴们的表现力,真的绝了
我瞬间鸡皮疙瘩掉了三斤
父母推,母亲拉,在这样的撕扯中,女儿还是被对方带走了
接下来的一段表演,便是姑娘不断的拒绝、抗争、试图逃跑……无果
最终,她被强迫着和“那个男人”拜堂成亲
并在三拜礼成后,被用红绳勒死了
她变得和“那个男人”一样,了无生气,不会说话也不会笑
最后的画面,是等在旁边的父亲如愿拿到了卖女儿的钱,而冤死的女儿,永不瞑目
完整版戳这里:
说实在的,通过艺术的表现手法对落后的糟粕文化进行讽刺,对畸形的封建社会现象进行批判,挺常见的
但Frebel街舞社的这个作品,如此直接,如此赤裸裸,超高的完成度和浓烈的表演张力
除了让人直呼牛逼,再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夸起了
而舞团的小伙伴也发来好消息,他们在街舞比赛上获得了亚军的好成绩
据财经学院的同学们说,舞蹈的名字叫《殙》
殙,有两个读音:
hūn,表示昏乱糊涂神志不清
mèi,表示气绝
有网友说,女孩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高兴备嫁,却在三拜完后被红绸勒脖气绝
一个字两个音刚好对应故事的开头结尾
仔细想想,它又何尝不是在暗示冥婚这种习俗的“昏昧”呢
就像舞蹈的背景音乐原曲,Anti-Ganeral的《人间地狱》一样
人间地狱,不过如此(ps:这首歌同时也是《隐秘的角落》片尾曲)
这支舞目前获得了2亿+的阅读,18万网友的转发,在b站上短短几小时也有了60多万的播放量
可以说它是真正的靠着实力和感染力赢得了大家的认可
虽然有网友调侃说,艺术可以接地气但不能接地府,但真正看懂这段表演的人,又有谁能不被触动
当然,批评也有
有人说这舞蹈太负能量,是在宣扬糟粕文化,看得人心里阴暗,非常不适
我的观感却恰恰相反,整段舞蹈看下来,并没瞧见所谓的宣扬,而是溢满屏幕的批判和讽刺
吓人吗?
可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封建旧风俗,你以为他们在讲恐怖故事?他们不过是将发生过的事表演出来而已
现在没有这种事?
舞蹈的展示背景虽然是封建时代,可现在,这种恶俗依然存在!
去各大网络平台搜一搜“阴婚”二字,除了各种诡怪传说,你还可以看见很多真实报道的案例
2016年4月,马某、杨某、安某三人注射药物致两名智障女子死亡后,将二人尸体运至陕北配阴婚
运送途中,车辆被交警查获,随后警方立案侦查
2020年5月,温州警方破获一起1997年永嘉瓯北塘头山女尸案
死者董某爱,年龄20岁左右,江西德新市海口镇人,1995年在浙江永嘉打工时认识了万某,发展成为恋人
1997年,万某和家里的三个兄弟一起将董某爱杀害,并将她配阴婚给塘头山墓地中的“徐某”
墓地尸体频繁被盗,背后是花十万余元配阴婚的黑产链
有人可能会觉得,新闻中的这些作恶者都是和被害者没有亲缘关系的人,并且很多都是在人死后才拉去配阴婚
所以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故意杀人性质居多,阴婚只是顺势而为的随同关系,重点不一样
可是你别忘了,如果没有买方,何来的卖方?
正是因为这种扭曲的需求一直存在,所以才会接连有人被害,在死后也要被如此侮辱
何况,有亲缘关系的人为孩子做主配阴婚,情节难道不会更恶劣吗?
没有成家的女孩在外地意外身故,不能回家,而是要配阴婚埋进素不相识的人家里
即使是因为患病而亡,也得不到亲人的一点关怀
甚至用她来换钱
甚至连操办者都会像是积了大德做了善事一样被大家夸赞
多讽刺啊,这明明是在作恶,却被褒奖成一个功臣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广西财经学院的这支舞,会产生这么激烈的反响的原因
你以为只存在于几百年前封建社会中的糟粕习俗,现如今却依然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
舞蹈中,那个为了钱财把女儿推出去配阴婚的父亲,那些儿子没了还要给配个阴婚的男方家人
有一个算一个,他们全部都是昏昧的人
而冲上去将新娘团团围住令其无法逃脱的黑衣人,不正是代表当今社会中那些没有开化的思想、没有良心的活人吗?
我们敢把自己文化中的糟粕拿来嘲讽,某种程度上证明我们做到了对文化去其槽粕取其精华
可只要这种糟粕思想没有到被彻底铲除,那在此之前,我们就一直需要这种敢于发声,勇于批判的年轻人
因为,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止是对孩童学生,更对每一个成年人
-完-
有多少人愿意把这种氛围的东西反复观看?
我看了整个表演,有些疑问,我知道他说的是冥婚,然后呐?
冥婚——殉葬——最后以厉鬼的形象诉诸鬼怪收尾。
可冥婚和殉葬并不是一回事。
冥婚的本质是迁坟合葬。
作为一种民间习俗,源自祖宗崇拜和对血脉延续的执念。
虽然衍生出一些问题,而且本质上也没啥意义,应当归属文化糟粕一类。
但是,冥婚的双方都是死人,冥婚前就已经死了的那种。
无论是过去的记载,还是最近的法律事件,买家买的都是尸体。
而且不要求死了立刻冥婚。
有些是男的死了几年之后,才遇到个合适的去世的女人。
举行一个冥婚,把女的埋进男家的墓地,放在男的旁边。
即便是有人为了赚冥婚的钱去杀人,一是极少数,二买家也是不知道,或者假装不知道的。
毕竟相信冥婚的人,也会担心厉鬼。
国人万事图吉利。
勒死新娘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除非是有什么邪恶术法,要豢养厉鬼(迷信行为),正常人谁会做这种事。
还要把她埋在儿子身边,这是怕儿子在地下太肃静?还是怕子孙的福泽太厚了?
冥婚,主要的只是迁坟合葬。是担心孤坟象征的血脉断绝不吉利。
这是对血脉延续执念无意义的扩大。
应该禁止。
可冥婚跟殉葬相比,野蛮程度上来说,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人殉,即便在封建时期,也被明确禁止。只是这个过程比较复杂,往往是一个王朝禁止后,又因为王朝更迭复苏。
比如明英宗明确禁止殉葬,到了清朝又重新出现了。直到乾隆又再次禁止。
而清朝后期,倒是有对民间自愿殉父,殉母,殉夫的“政策性”鼓励。比如给贞洁牌坊之类。本质上是对忠孝节义的推崇。
有记载:金山人李氏,许配他人尚未完婚,在得知未婚夫死后,立即上吊自尽,并留下绝命诗一首:“三年丧礼定先贤,守节聊将性命延。只恐暗添白发苦,几回含泪过亲前”。
我们不能排除李氏的这种行为,是他杀的可能性。
但我们也可以看到,这里的殉葬是不需要婚礼的。
而对于遗孀,封建社会其实是有一套秩序的。
有子嗣的自不必说,没有子嗣的可以过继其他兄弟多余的儿子。
如果其他兄弟也只有一个儿子,那么可以给这个侄子多娶一房媳妇,这个媳妇和她的孩子,就算是自己的子嗣了。
而舞蹈最终的结局落在了厉鬼上,以封建糟粕对封建糟粕。
这就很……
我们看到了一个扭曲的过程,这个过程过于极端,缺乏有效支撑。
而直接上升到“婚姻本是妇女的坟墓。”舞蹈的表述方式,显然又不对。
当然,这支舞蹈,某种程度上对应了一些焦虑和观念。
但整体还是过于破碎。
而舞蹈中,默认了冥婚就等于殉葬,所以我们看到她只在婚礼中有挣扎。
在挣扎无果后,就直接埋掉了。
卖女儿做小妾、受活寡、哪怕是做妓女,跟直接把女儿的命卖掉,情况是不一样的。
再回去品一下她父母的情绪,就会感受到不协调。
女儿都要死了,可她母亲的悲伤和激烈程度却明显不足,父亲则显得超出了常人的冷血。
卖去大户人家,有吃有穿有钱花。这一条的正当性,前提是得活着。
嫁个死人和成为死人,毕竟不一样。
而概念的不清晰,对冥婚的认识不足,就是这种不协调的根源。
这也许就是我们说的“文艺作品缺乏内核”。
初看之下,涉及到了敏感题材,表现出来也很卧槽。
可是,即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如果不考虑猎奇的因数),也经不起仔细的品味和推敲。
当然,作为一个舞蹈,这个要求也许过高。
但题主既然说的是创作,那就不局限于舞蹈了。
尤其是影视作品的创作,如果出现这种根源性的问题,作品的不协调感只会更为明显和突出。
更不要说把结局落脚在同为封建糟粕的厉鬼上了。
作为同样是涉及旧社会题材的《白毛女》。
我们同样看到卖女儿,受凌辱,但是白毛女作为个人对抗封建压迫的方式是逃进深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哪怕到这里就戛然而止,这也算是一个好故事。
它的落脚点在抗争上,个人的代价巨大的抗争。
破四旧的题材当然不是不能碰(虽然我说了不算),但如果是像舞蹈这种程度的解析和立意的话。真不如去搞点屎尿屁的低级笑话来看。
对于这种题材,个人观点,应当谨慎且严肃。
传统陋习应该批判和摒弃,但也不能为了追求效果而进行过度的夸大。
比如现在也存在的,父母对儿女婚姻的干涉。
大多数只是观念不同,认为爱情过于虚幻,不切实际。
不能把这种干涉跟出卖女儿肉体的老鸨去联系起来。
一个作品,前半段说母亲替女儿相亲,带回个王公子,问人品,问家世,后半段直接王公子楼上请,王公子下次再来。
要我说,绝大多数建议都只是“看起来很美”。真要人人都能执行,那玩意比跑步迈入人类大同还难。
毕竟你看对年轻人来说,有什么办法让他们在身体还没有扛不住的情况下,放弃熬夜的习惯呢?作息规律这话说起来简单,知乎上有几个人能保证做到,而不是到了12点之后依然玩手机?
很多身体的损伤都是缓慢积累出来,短期内没有感知的。因此才会有年轻人或者壮年突然猝死的状况,事先很难发觉。
要避免这种问题,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两个:
1.每年第一天,强制自己购买全套体检服务(此处广告位招租)。
人就是这样,“下次一定”就是一定没有。但如果你提前花了钱,大概率会记在心里,然后抽个空儿去做一下。通过全套体检至少可以规避很多潜在风险,尤其是早期癌症这种的,一般公司学校体检查不出,但全套体检会找出问题,及时避免悲剧。
2.购买智能手环或者手表(此处广告位招租)。
现在大多数产品都标榜自己拥有检测心率、预警猝死等功能。我曾经在年初疫情严重时就不忍看到基层工作者过劳而去世,写过文章呼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大家分发手环,如果心率有问题及时通知,这样可能很多悲剧都不会发生。
反正网上是这样吹牛逼的,如果做不到告他虚假广告。
哪怕做不到百分百靠谱,至少也是一道护身符对不对?尤其对于很多的互联网企业而言——
你们确定宁可出现员工猝死的惨剧,也不愿意多点预算来给员工每人发块手表吗?
至于说酗酒焦虑这些,真的就是看个人体质和自控力了。
你比如说我就能强制自己滴酒不沾,哪怕领导要我喝酒,我都会找理由不喝,为啥?
我痛风。一想到发作的撕心裂肺,给我82年的拉菲都能不碰。
至于说焦虑的问题,其实我也没啥好办法。因为几乎每个月都能梦见重回高中参加高考,然后啥都不会,我也很绝望啊……
电力线无线AP,电表内电线当网线用,通常是一个主机配多个子机,技术成熟可靠,插电主机连网线后和普通路由器配置方式一样。物美价廉性能一般的有TPLINK系(迅捷水星等马甲品牌) 腾达,质优价高zinwell(也代工华为荣耀的)。京东有售,适逢618多买几套测试,7天无理由退货哦。
宋太祖、明太祖、唐太宗这三位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流的英主,不存在不能相提并论的问题。同样的,汉高隋文光武康熙也可以与这三位还有秦皇汉武相提并论。
很意外看到表现这个题材的内容,一直以为没什么人关注。
事实上“冥婚”的情况在今天依旧存在,女尸交易的地下市场也从来没有消失过。
而舞蹈中所讲述的“送女儿去死”的故事,很遗憾的,在我们今天的现实中也极有可能发生。
大概在三年前,我着手欲写一篇“冥婚”为主题的小说,准备了大量资料,在这里带着复杂的心情和大家分享。
【素材来源在文末有附。。都是中国新闻周刊、南方周刊这种,之前三联也报道过,就不要再问我是不是自己写的或者可信度了。。。至少拉到文末看完再说啊。。。
这里只是简单提炼一些信息点呈现给大家,完整的文章链接在文末有,写得很好,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而这还只是16年的价格。
事实上女尸的标准是越新鲜年轻漂亮最好,好的价格可以达到几十万元。
今年清明节前,胡青花为已经去世3年的儿子举办了冥婚,虽然女尸价格高达18万元,但胡青花却心满意足。“女孩照片看过,长得很漂亮,和我儿子同岁,两人特别般配。”胡青花说。
热热闹闹地举办了一桌酒席后,男孩的尸骨被重新挖掘了出来,为冥界男女双方牵线搭桥的媒人用米和面将男孩尸骨的眼、耳、鼻、口塞满,根据习俗若不塞满对“后代”不好,之后将男孩尸骨和女孩的遗体合葬在男方家祖坟中。
仪式完成后,双方家属之间的感情也拉进了很多,“儿女埋在一起的才是真亲戚。”胡青花意味深长地说。
而这个价格还是“优惠价”,在市面上如此高质量的女尸18万根本拿不下来,他们抢了个大便宜。
病死的女尸比出意外身亡的要好,刚死没多久的又比死了很久的要好,要是长得好,家庭好,则更是可以为自己家带来好运的“好姻缘”。
为什么要“配冥婚”?
从男方的角度来说,孤零零死去的男子是会给家族带来噩运的,而且也无法过继血脉,等于“绝后”,而且死后的人因为孤单也会成为恶鬼,对整个家族都“不祥”。
从女方的角度而言,有习俗规定未婚女子死后不能入祖坟,只能暴尸田野,同样会带来噩运。
而冥婚后,女子可以入土为安,男方可以过继子女,两方灵魂得以安宁,两家人也会因此结亲,借机和情况比较好的家庭拉上关系,好处多多。
当然了,女方家庭还可以因此得到一大笔钱。
而这种“年轻貌美未婚病折”的女尸,想想也知道属于“稀缺资源”。
随之衍生出来的就是人们紧盯医院资源+地下黑市交易+盗尸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有无数双眼睛紧紧盯着医院,一旦听说有“高质量”的女尸出现,便如平地惊雷一般,“需求”长期被压抑的家长纷纷赶往医院与女方家属讨价还价。
而作为信息源的医院工作人员,如果成交可以得到2000元-3000元的红包,如果没能成交也能获得500元-1000元的红包,希望下次还能获得关照。
医院没有,就要去市场上买。有市场需求,就有了冥婚媒人,也有了盗尸人,有了挖干骨的人,有了杀人的人。
2006年,宋天堂杀人卖尸的案件轰动全国。
他原本只是盗墓取尸,白天找墓,晚上盗挖,自行车后座上一次可以驮三个鬼妻。
后来他被抓入狱,判了两年,放出来之后就把目光放到了活人身上。
从疯疯癫癫的精神病人,痴呆的女流浪汉,再到外出务工的女人,他先后掐死了六个。
那是06年,一具尸体从他出手只有三四千,中间几经流转,买家的“到手价”是三四万。
而像舞蹈中表现出来的“送女儿去死”的故事,不论是艺术想象还是基于现实,在我看来都是合乎逻辑的。
毕竟如果是重男轻女+经济条件很差+多子女家庭,卖女儿并不是难以想象的生意。卖身风尘也好,卖去富人家做奴做妾也好,和送女儿去死也并没什么区别。
而在当时整理资料的过程中,让我比较震惊的一件事是,不论是上了年纪的人还是比较年轻的人,对于“冥婚”这件事很多都是普遍接受的,或者说没那么反感。
多位年轻人表示,在他们眼中,冥婚和正常的婚姻没有区别,双方父母都会为儿女严格把关,只不过夫妻是在阴间生活而已。
某位年轻女孩坦承,若她没有结婚便意外身亡,她也愿意让父母帮自己挑选一位般配的男孩作伴。
但他们都坚决反对“买干骨”的行为,认为那只是买卖,不是婚姻。
至于官方,肯定是严禁的啦。2016年当地政府就出台了禁止进行冥婚的规定,违者会判刑三年(侮辱尸体罪)。
但面对强大的风俗习惯,似乎这并没有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
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民俗学家陈华文认为,政府确实应该在规范市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强行禁止也会适得其反。
据他介绍,在江浙部分地区,由于政府推动火葬,盗尸者便偷取骨灰配冥婚。
不管从什么角度,艺术也好,主题内涵也罢,这个舞蹈当然都是很棒的。
“冥婚”这件事从其源头来说,只是死后婚配,安抚亡灵。虽然很封建很迷信,但是原本并不是一个很“恶”的事情。当地人也好,年轻人也好,其实是都可以接受的。说白了就是个仪式,和入土为安的观点差不多。
但是这个“产业”太敏感,“产品”太独特,注定了要和人命、暴力、血腥、黑暗扯上关系。
也就必然衍生出尸体交易、人命买卖。从一个侧面暴露出重男轻女、以命换钱之类的问题。
感兴趣可以看看《盲井》,二者表达的核心内源其实是一样的,杀人求财,人性黑暗。
与其说是破四旧,不如想得再深一些。难道没有冥婚,父母卖子女换钱的事情也不会少的。
这是人性之恶,而非形式之恶。
(真的好想好好写写这个主题的小说啊)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周刊》:中国冥婚调查:15万元以下连骨头都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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