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是传统逻辑学的三定律,并不是说一定不能违反。在非经典逻辑里,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地位就经常被撼动。 比如直觉逻辑拒绝排中律,次协调逻辑拒绝矛盾律,等等。
在传统逻辑学里,其实它们不应该被名称为定律,而应该被称为公理,因为它们定义了什么叫同一,什么叫否定。而相同和否定则和逻辑的有效性直接相关。逻辑事实上是一种整理方式:它整理人从其他认识方式得来的素材。而逻辑的二分法,使得它适用于来整理所有这些认知素材。传统逻辑学三大定律的主要目的是定义什么是同一,什么是否定:其他逻辑学与传统逻辑学的区别也是在同一和否定的认定上。比如使用传统逻辑,我们要研究事件或判断A和B之间的关系,首先使用二分法:“有关系”和“没有关系”。矛盾律决定了两个事物之间不能既有关系又没有关系,而排中律决定了除了这两种可能之外,没有第三种可能。然后如果有联系,我们可以进一步研究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还是没有因果关系,有蕴含关系还是没有蕴含关系,等等。因此,对于每一个本身合理的概念(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否定”都给它作了一个足够大的“筐”,使得原概念和否定得到概念合起来可以涵盖全集中的所有可能,而且一个全集中的元素一定明确地属于某一个概念(或者叫集合)。而如果我们用二分法从一个“最普遍的全集”一步一步地用二分法建立起概念系统,它一定是可以适用于我们取的那个“最普遍的全集”中所有的情况的。
然后我们来研究一下传统逻辑的三个定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先研究一下矛盾律(也称无矛盾律)和排中律:它们事实上是“否定”这个概念在传统逻辑中的定义。 给定一个命题 ,我们把否定它所产生的命题,称为命题 ,则命题 要满足:
我们现在来分析矛盾律和排中律究竟是如何定义“否定”的。
比如我们否定“积木是方的”这个命题(命题 ),得到“积木不是方的”(命题 )。 现在我们暂且抛却这个语义上的直观,只把“积木”看作一个对象,而“方”作为一个属性集合(形状)中的一个元素(方),来研究一下要满足矛盾律和排中律,命题 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为了更容易理解,我们在下面的讨论中仍然使用“积木”和“形状”这两个词。
综上所述,命题 涉及的对象只能是积木,涉及的性质只能是形状,不能包括任何的方形,而且必须要包含所有方形以外的形状。 这正是我们在自然语言中一般对“积木是方的”这一命题进行否定所产生的直觉。
用矛盾律和排中律来定义“否定”,否定倾向就得到了完满的表达。 矛盾律保证了最彻底的否定,因为没有任何残余没有被否定,而排中律则最大化了否定的成果,因为所有原命题不包括的情况都被蕴涵。
然而,我们并不一定非要这样定义否定。 矛盾律和排中律之所以被广泛接受,或者说我们用它们定义的“否定”之所以被广泛接受,从根本上来讲,只是因为它们最好地满足了我们的否定倾向, 而不是因为它们在逻辑上是“完美的”,不是因为它们必须要成立,也不是因为它们能在经验世界中被完美地应用。
传统逻辑学中的同一律指的是,在一段逻辑论证中,一个词或一个符号所指代的内容不能发生变化。 从根本上来讲,这是完美逻辑的严格性和精确性的要求。如果在一段论证中,一个词或一个符号所指代的内容发生了变化,那么纵使这段论证本身单从符号推导来看是没有问题的,也不能说明这段论证适用于符号系统所指向的系统, 因为“符号”与“指向”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被破坏了。
在使用自然语言描述感官世界或经验世界时,同一律很难被遵守
虽然我们一般认为同一律是普遍逻辑规律,但事实上,我们在用自然语言描述感官世界或经验世界时,难以真正使用同一律。 下面,我们以赫拉克利特的名言“一个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更精确的翻译是‘相同的河流’)”为例,来说明了这个问题。
然而,科学事实上成功地描述了感官世界,或者说至少非常接近于成功。 这是因为科学使用符号语言,并且允许参数化的描述。比如用带时间参数的变量 来表示一条绳子上 点在 时刻的受力,我们说 是符合同一律的。 但 不是感官世界中的存在,而是物理世界(概念世界的一种)中的存在。 这是因为,任何量都依赖于测量因而依赖于人的存在(想一想量子力学中的测量就很容易明白)。 我们在不做具体测量却提及一个量的值时,事实上使用的是泛化倾向:对量的适用范围的泛化、对物理规律适用范围的泛化、对“宏观对象对应的物理量测量值在一系列的实验中表现出了误差范围内的可重复性”这个经验的泛化。 更何况,我们用微分方程来描述绳子的受力和运动时,我们把它当成是无限可分的——这是数学中的抽象模型(牛顿力学常用),而不是经验世界中那条实际上是由原子组成的绳子。
当然,从理论上来说,所有符号语言表达的内容都可以用自然语言表达,只是经常会非常繁琐而且不符合人们的直觉和习惯。 比如,我们可以定义一条“随时间变化的河”:它在一个时刻的定义是当时水道所占据的空间加上水道周围一定范围内土壤、石头或砂石所占据的空间(比如加上河宽的5%)以及当时在这些空间中的所有物质的总和。 因为总使用这样的表述很不方便,所以我们可以在符号上把它记为 :这事实上是一种对象化。 用符号来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意识到自然语言里一些有趣的现象。 比如“我永远是我”说的绝不是“ ”,其中 代表随时间变化的我,而其实是“ ”,即 的某种性质不随时间变化:因此同一律在这里被违背了。 如果 代表对“踏入”这个关系的判断,则“我在 时刻踏入河流”就可以表示为“ 为真”; “我在 和 这两个不同的时刻踏入河流”,就可以表示为“ 和 均为真”; 而“我在 和 这两个不同的时刻踏入相同的河流”就要再加上“ ”,而 的定义决定了这个条件不可能为真,所以“我不能两次踏入相同的河流”。 但这只是赫拉克利特对“相同的河流”的理解,即相同的河流指的是 相同,而大部分人在日常生活里,集合 中的所有元素都被认为是同一条河,不管它是否改道,不管它的水位是否变化: 而这正是由比较倾向和相等倾向所引发的抽象化。
抽象世界中的同一律:本质概念的不变性
在抽象世界中,我们可以试图建立完美逻辑,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抽象世界中存在满足同一律的对象。 比如什么是自然数,什么是三角形,什么是质量,都是确定无疑的,虽然我们不一定知道如何去定义它们。 描述物理世界的微分方程本身也是不变的,里面涉及的物理量本身的概念也是不变的,虽然物理量本身可能是参数化的。 一个物理量可以是时间、空间和其他参数的函数,然而给出固定的参数值,它就是固定的、满足同一律的。
这正体现了我们在公理描述中所说的逻辑在动力上的本质倾向:我们倾向用不变的、普适的概念、命题和判断,去解释多变的现象。 这也正是所有理论科学的研究目标。
与赫拉克利特“万物皆流”的观点相反,巴门尼德则指出:真实变动不居,世间的一切变化都是幻象。 事实上,这两个观点是指向两个世界的:对于巴门尼德那个世界,赫拉克利特也提出过类似的概念“逻各斯”。 现代自然科学所做的事情,用一种幽默的说法,就是尝试用巴门尼德式的“不动的世界”来解释赫拉克利特式的“万物皆流”的世界。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看,这些逻辑定律究竟是不是牢不可破的。
如果我们真的要在自然语言里完全精确地定义每一个词,我们将没有日常的随意交谈,没有言简意深的诗歌:一切语言都将如同学术论文一样严谨。 然而,即使学术论文,也只是新思想经过逻辑整理,最终呈现出的形式,而不是新思想产生时的本来面貌:如果科学家在大脑里只采用这种形式来进行思考,他将难以作出真正有价值的研究。 我们在提出新概念和优化现有概念时,没有必要给自己加上一个“精确”的枷锁,虽然在新概念产生后,我们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评判。
以上的回答汇编了我以前写的一些内容,包括拙作《哲学的重建》,特别是第16章: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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