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思维是保守、局限的,这是律师与黑客或者其他任何创新型行业的根本区别。
为什么说律师的思维是保守、局限的?原因在于,律师在作出任何结论的时候必须寻找法律依据,这令律师养成了在一个既有规则的框架内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不可能打破既有规则的限制去开自行脑洞。
例如,如果有人问我在深圳,女性员工休产假可以休多少天?国家一级上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一级上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30天)、《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6条(难产则增加30天),深圳市一级上有《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5条(15天)。除此之外,我还要去查这些法律规定的产假之间有没有可能相互重叠,或者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这一切的工作,都要围绕着现有规定来展开,而不能自己开脑洞,更不能靠百度。
(前面举的这个例子是我同事徐律师做的,我私自盗图了,233333)
其他行业我没做过,但应该没几个职业像律师这样保守。
律师的主要的工作并不是“寻找法律漏洞”,而是“建构法律事实”。不要因为影视剧中经常出现钻法律漏洞的桥段就认为律师是一群一天到晚研究法律漏洞的人。
庭审的主要环节有二,一是法庭调查,二是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环节,主要任务是确认案件事实;法庭辩论环节,主要任务是确认法律适用。简而言之,二者的关系是:“事情到底是怎样的?”以及“这个事情应该归哪条法律来管”。
法律的漏洞并不多,如果法律真像破渔网一样的话,那这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就可以去死了。事实上,90%的案件不需要动脑子就可以确定法律适用。9.9%的案子花点心思也可以确定法律适用。确实存在法律盲区的案件,恐怕不到0.1%。——换句话说,99.9%的案件的难点不在于法律适用,而在于事实确认。例如,卖方到底有没有交货,交了多少,有没有证据证明,诸如此类。一旦这些事实得到了确认,那么案件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在这些案件中,律师的主要工作,在于搜集、乃至指导当事人制作证据,然后再基于这些证据重建案件事实。这也是为什么庭审通常很无聊,并没有影视剧演的那么好看。因为原被告双方更像是在算账,而不像是在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