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警方的公告是唐安琪在咖啡店“使用打火机不慎点燃自身衣物”
但从网上流传的图片看,现场非常惨烈,整个人都被烧成了一团火球。
现场的目击者说,火势蔓延的非常迅速,不到一分钟就包裹住了全身。
我们之前做过很多次类似的实验,能迅速烧成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
对唐安琪表示遗憾与同情之外,我也产生了一些疑问:
倒是是什么样的打火机、什么样的衣物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下午,我们赶紧去做了个模拟实验。
我总结了知乎上的推测,大概有三点:
一是“羽绒服极易燃烧”;
二是“化纤阻燃性能差”;
三是“丝袜引燃”。
实验一:
当打火机的明火靠近丝袜的时候,很快丝袜就被烧出了一个洞,但并不会有明火蔓延的情况。
丝袜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容易点着。
实验二:
化纤维的短裙,被点着后会产生明火,但蔓延的速度非常慢。
吹一口气就能被熄灭。
实验三:
羽绒服比化纤维的裙子更容易着,是本次测试的三件疑似易燃物中最容易被点燃的。
而且蔓延速度也是最快的。但是想扑灭羽绒服上面的明火也不是很难,测试中,我们也是把这火给吹灭的。
另外,在用打火机点羽绒服的时候,感觉想点着羽绒服也并不那么容易,需要明火较长时间(3~4秒)地引燃羽绒服,它才会被点着。
实验四:
有种说法是因为打火机的液体泄漏,才引起了这场悲剧。
我找到市面上比较常见的三种打火机,其中两种都是气体打火机。
Zippo虽然是用液体,但是内部是棉花,很难泄漏。
哪怕我很作地把Zippo里面的棉花拿掉,灌了慢慢一打火机的高浓度酒精,泼在羽绒服上:
这种情况下,火势瞬间着了起来。但仅仅是酒精接触部分火势凶猛,衣服其他部分并没有着火,
而且被酒精引燃的部分也只是表面有明火,短时间内并没有烧到里面一层。
一直等到酒精全部稍晚,火自然熄灭后,衣服其他未接触酒精的地方也并没有被点着。
如果要烧成现场照片里,那种大火球。
印象中只在我们曾经做的:女大学生吃烧烤被大火吞没 究竟怎么发生的!这个实验中出现过。
另外,其他回答中有提到的酒精巧克力,我们也做过测试。首先不容易点着,第二这得多少箱的巧克力才能烧成这样啊。
还有就是提到的发胶,已经喷在头发上的发胶或者啫喱或者防晒霜或者花露水啥的……遇到明火是不会被点着的:我们把点燃的烟头靠上去,并不会引起明火。除非是这么干的……
切勿模仿!
切勿模仿!
切勿模仿!
作为一个黑长直头发又经常穿丝袜常年烟民的姑娘告诉你们,在我漫长抽烟的岁月里,多次被打火机烧过睫毛跟刘海,也偶尔衣服裤子丝袜烧个洞啥的,打火机到处乱扔甚至一出门带几个的老司机的经验来说,没有任何一种可能是综上头发,丝袜,化妆品,人体体脂短短几秒钟把一个人烧成火球的。不然,我都不知道被烧死了几百次了。
无论什么打火机漏油,都不可能漏到整个人都烧起来的程度。zippo那种灌油的里面有棉花絮,机油是被吸收在棉花里的,能溢出来的最多就几滴而已。一次性打火机这个不好评价暂时不提。
假设从头发开始烧,按照我点烟烧刘海的经验来看,头发只是一措的小范围的烧只会烧成灰,烧弯,烧断,不会起明火的。
就算烧起来,也可以在烧一半头发的情况下给扑灭的,。头发又不是野草。而且烧头发的味道特别大,绝对能立马闻到做出扑灭反应。就算烧得很快,头发燃烧也是绝对能扑灭的。
衣服没有那么容易点燃,羽绒服面料基本都有经过安全处理的。
丝袜虽然容易烧起来,不可能呠一下就燃到全身。何况现在天气这么冷,她穿着的不一定是那种很薄的丝袜,可能是比较厚一点的打底袜,那种更不容易点燃。
对了医院跟官方对外的说法是四肢伤情较轻,而且已经有一些医生聊天记录流出来说唐安琪有一条腿是比较完好的,丝袜易燃这个说法就更不可信了。不然腿作为最早燃烧的部位不应该伤势较轻,甚至完好。
我看了一下唐安琪事前造型是直长发,直发造型基本上不需要喷发胶的好吗,喷发胶直长发发哪有飘逸感了,根本不会喷的。大量用发胶引燃这个猜想根本不成立。
Selina拍戏现场爆炸,现场都是火海,都只是烧伤54%
而唐安琪这次,一个小小的打火机,烧伤面积是她的一倍?你们不觉得太奇怪了吗!
这么多年了,还真没谁在不是易燃环境的公众场合把玩打火机被烧伤80%+的
烧伤80%+是什么概念?什么样的事故能烧到70%+?
2月7日上午,一烟花爆竹厂时不慎发生火情,他11岁儿子、4岁女儿和12岁侄子不同程度烧伤,其中儿子全身70%面积烧伤,女儿全身30%面积烧伤,侄子13%面积烧伤。黎根强家的不幸遭遇受到众多网友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一次烟花爆炸火情里伤者最严重的也才70%的烧伤,而且已经很可怕了。
什么样的打火机把玩能烧伤比爆破事故、烟花事故都严重?
这件事太可疑了,很有可能是蓄意的刑事案件。
而且看现场图片,女伴倚着栏杆冷眼看她烧着跑下楼梯,真的可怕。
到现在这个女伴都没有被人扒出来是谁或者发声,接受媒体采访,而是消失了一样,连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要知道现在路人、店员、隔壁店的买奶茶的路人都已经接受了多轮媒体采访并说自己当时目击的所见所闻所做。而这个女伴到现在都是个谜。
女伴真的有问题。希望警察好好查一下。
希望妹子好起来。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很难过。因为我几年前去八大处医院的时候见过烧伤修复的病人,恢复本来面貌基本无望,而且修复治疗的过程漫长,痛苦。哪怕能够活下来,等她自己清醒以后能否接受烧伤后自己的各种心理问题也是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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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5 更新
大众点评上那个路人已经到微博开通账号并上传了当时拍的live图片。
放大以后图片可见楼上有3个人,而且有一个很明显的绿衣男人,还有个衣服袖口带翅膀的人,另一个戴着帽子?
可是店员不是说楼上就唐安琪跟女伴吗。
现在,我们可以知道楼上的完整过程的目击证人有3个,警方有找他们录口供吗。
图片显示,两个人静静的看着,把着栏杆,没有施救措施,绿衣服男人往相反方向调头走。
大家可以去微博看一下,我截图圈出了这两个人。
补充一下,谢谢有朋友提醒我Selina 的烧伤面积为54%,而非40%,已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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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记得她吗。
感觉大家都已经忘了
2016.5.14
火着得这么快,在没有助燃剂的情况下,这件事很难发生。所以助燃剂是关键。
那么助燃剂,该以怎样的方式出现,并且以怎样的方式实施助燃呢?
如果我是这起案子的实施者,我会这么做:
我需要事先知道这个女孩的行踪,和最近的情绪状态。
好,现在我已经通过某种途径知道她要和女伴去某个咖啡厅了,而且我还知道她现在心情很不好——女孩子心情不好,跟女伴去咖啡厅,一定是要各种吐苦水诉衷肠了——考虑到她还是个公众人物,这种很私人的事应该不希望被别人看到或者拍到。
现在我要做的是观察那个咖啡厅,哪个位置既安静,又不会被人注意到,甚至连监控都没有?(总在镜头前表演的人,应该对镜头之类的很敏感)
好的,具体地点锁定,二楼的某个角落。
接下来我会准备两样东西,1、打火机;2、助燃剂。
打火机做一些手脚,首先把引燃部位的棉线拉长,浸上少量助燃剂,目的是让打火机引燃时瞬间产生巨大火焰;然后用一种燃点极低,一经摩擦便会燃烧放热的物质,比如火柴头那类,涂在打火机开盖子时会摩擦的部位。
或者直接用那种一开盖子就打火的那种打火机。总之,目的是让这个打火机一打开盖子就会窜出巨大火苗。实现起来并不难。
助燃剂外观上要跟水一模一样,放在让人一看到便会下意识地想“啊,这里装的一定是水”的容器中,比如矿泉水瓶。
我事先带好这两样东西到作案地点,把它们放在这样一个角落,这个角落要满足以下特点:1、站着的人、从这个位置匆匆而过的人注意不到(比如服务员);2、坐着的人,比较容易发现(比如消费者)。
一切布置完毕后,剩下的基本就是离开并等待。
接下来是关键,也就是我开头说的那句话——
“助燃剂,该以怎样的方式出现,并且以怎样的方式实施助燃呢?”
让我们演绎一下。
情况一:
实际版本:
目标与女伴坐下——两个人中有一个心情不好,八成是心情不好的人留下,另一个人去点餐——目标发现打火机(之前漏说一点:打火机的外表要非常精美),目标打开打火机,窜出巨大火苗,目标吓坏了,想合上盖子又不敢,怕烧手,又不敢扔掉,怕把别的东西引燃,大声呼救太晚了,怎么办,这时看到了一个矿泉水瓶子,里面有大半瓶水……
情况二:
“我”最希望的版本:
目标与女伴坐下,点完餐,目标或女伴发现了一个外表精美的打火机,女伴考虑到目心情不好,自然是让着对方,先让目标把玩,目标打开打火机,窜出巨大火苗,目标吓坏了,想合上盖子又不敢,怕烧手,又不敢扔掉,怕把别的东西引燃,大声呼救太晚了,怎么办,女伴看到一个矿泉水瓶子,里面有大半瓶水……
女伴成为罪魁祸首,警方将重点放在女伴身上。
情况三:
“我”不太希望的版本:
打开打火机的是女伴,女伴成为替罪羊。
情况四:
失败版本:
目标及女伴都没发现打火机,服务员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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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作案的好处在哪?“我”完全可以脱离关系,整个事件都是目标自发完成的,我完全可以说,我的打火机坏了,落在了咖啡厅;助燃剂是给家里炉子生火用的。就算理由再怎么离奇,警方也不会拿我怎么样。
所以整个案件的难点:
1、“我”需要对目标的行踪、近况、心理及其了解。目标身边亲近的人,应该对“我”很信任。
2、精通化学知识,甚至要事先做大量实验。
3、对时间精确掌控。所以在布置作案现场前,“我”很可能需要一个同伴来实时告诉我目标的位置。
4、“目标把玩打火机”是成败的关键。主观来说,我无论心情好不好,看到打火机就想打着火,不知道女生会不会也是这样。
“我”的作案动机:
1、目标未必会失去性命,但会毁容;目标是容貌很好的女子,而且人生、事业很大一部分建立在此之上。“我”令其毁容,多半是基于打击报复。“我”为完成目标不惜误伤别人,“我”已经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很可能是个精神上有某些障碍的变态。
2、“我”受到了很大很大利益驱使。
声明:
1、本文是根据仅有的几篇报道推出来的,就是说,如果报道有一处跟真实情况不符,那本文整个推理过程便轰然倒塌。况且大量的细节警方未公布,所以我知道真实情况很可能跟我写的差十万八千里。
2、我只是提供一种发生此事可能,因为一件事情没个来龙去脉我是睡不着的,我只是自己想想然后把它打出来顺便发布在一个叫“知乎”的网站上而已(同时炫耀一下想象力)。 所以我不会为我的言论承担任何责任。
3、我知道会有人感性泛滥,会说“人家女孩都XXXX了,你还在这里XXXX”之类的言论,我想说咱看事情一码归一码好吗?分析事情就需要理智和冷静。
虽然我从来不记得这个女孩叫什么名,但看到新闻时还是很痛心。如果真是有人蓄意干的,我也很愤怒。
3、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禁止推上日报。
暂时想到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