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很多人根本没看过《红楼梦》。
先上脂砚斋系统的《红楼梦脂评汇校本》原文:
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夫妻无子,故爱女如珍,且又见他聪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
......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谁知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疾而终。
上述段落很明白地说明了林家的情况:
1、子孙有限但还是有,与林如海本人都是“堂族”;
2、林如海年过四十之时,只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又在去年夭折了,注意,这里其实没有说这个儿子是否由嫡妻贾敏所亲生,贾敏是病死的,没有明确说她是否是因为死了亲生儿子抑郁悲伤而终;
3、只明确说了贾敏生得一女,叫黛玉,五岁;
那女学生黛玉,身体大愈,原不忍弃父而往,无奈他外祖母致意务去,且兼如海说:“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极小,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减我顾盼之忧,何云不往?”
4、明确说了,林如海主观上没有续娶之意。
那么林如海为何不过继一个儿子呢?
其实我挺好奇你们为啥会以为过继个儿子真就那么好?
题主说“林如海过继子嗣、续弦对黛玉的未来最好。”????
恐怕并非如此,这样反而更大可能会害了林黛玉。
我们看看古代的实际情况。
首先,过继一个是完全可以的,没毛病,林家的子孙虽然不多,但还是有的,书中明白地说了与林如海是“堂族”,不是什么联宗的,只不过不是“亲支嫡派”。
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可以从这些“堂族”里合法地过继一个男丁作为继子,有继承权,这不是随便收养一个异姓义子能比的。
我就拿明代刑部的官方说明举例:
成化十五年十一月壬辰,刑部奏:其军民人等告争继承者,必择立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若众子无嗣,必先尽同父长房之次子,如长房无子,然后以次及于众子。又次及大功、小功、缌麻至亲之次子。如俱无次子,方立远房昭穆相当之人。其长子无嗣,亦尽同父以次长房之次子,然后以次及于其余。若无子者,生前或择其人自幼抚养长大、已立为嗣但不系异姓、尊卑失序者,仍旧承继,不许宗族告争。
注意了,生前安排好和没安排好是两种不同的情况,黑体部分是说,如果你无子,生前选择宗族男丁自幼抚养长大,只要符合尊卑伦理(即你不能把辈分搞乱了),那么他就是合法的“继子”,有合法的继承权。在古代这么干的也有,举两个例子:
工部右侍郎谈伦奏乞以过继子入国子监读书。
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孙仁继子铉援例乞为国子监生。许之。
这么干看起来挺好,但在实际情况中,“继子”多是其亲生父母用来谋夺家产的工具而已,还不如“义子”和女婿靠谱。
拿实例来说明。明代成化年间,浙江巡按刘魁在奏疏中就提到了过继的问题:
成化二十年九月乙酉朔,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刘魁言五事:浙江军民有无子而与女婿、义男共力起家者,有女婿、义男因妻父、义父微业起家不忍背去者,而同宗之人次应承继,往往利其财产,计嘱官府引例告争立继。既得其财产,多有不念其起家艰难而浪费所有。既正其名分,多有不遵其教令而亏损孝道,甚至凭藉本生父兄势力制其所后之亲,绝其亲属交际,而不许往来,逐其义男、女婿而不得同处,节其衣服、饮食而不容其典卖田宅。其间又有同胞兄弟、同服之亲幸其无子,而不以子继之,待其死则逐其妻女养子,而并其财产者。伏睹律令,乞养子孙亦有合得财产养老,女壻亦得与继子均分,子孙不孝,罪无亲生过继之别。今后立继,服无相应者,宜听择其次,继子不得乎所后之亲者,听其别立。若义男、女壻宜所后之亲者,听其相为依倚。无子之人家,贫者听其卖田自赡。
浙江巡按上疏说这件事,就说明这种白眼狼“继子”的情况在社会上其实很普遍。这些继子凭借亲生父兄的势力谋夺其继父的财产,驱逐老人的养子和女婿。
再举个活生生的白眼狼继子实例:
定襄伯郭嵩,尚宝司丞郭武之子,以叔定襄伯登无子继其后,任锦衣卫散骑舍人。登西行时,留家眷与嵩管顾,嵩悉窘其衣食,登妾至有缝纫自给而濒于死者。登还,自叹作诗,悼己无嗣,而以枭獍比嵩,欲黜之,以其婚于会昌侯,而侯尝活己于难,遂隐忍赍恨而没。嵩因请于上,得袭其爵,命理南京前府事。
定襄伯郭登没有儿子,就过继了侄子郭嵩作为后人,有一次郭登去西边打仗,把家眷留给郭嵩照顾,郭嵩让他们吃不饱穿不暖,郭登的小妾甚至要自己缝纫养活自己,差点死了。郭登回来后,作诗感叹自己没有子嗣,将郭嵩比作狠戾忘恩之人,打算废黜他,但郭嵩和会昌侯是姻亲,于是只得隐忍,恨恨而终。
如果林如海真过继个远方堂族的男丁作为继子,一旦林如海去世,那么林家的一切都该由继子继承,林黛玉也要依附于这个所谓的“弟弟”。而这个“弟弟”背后往往是有其亲生父兄的,到时候人家一家子会怎么对待黛玉呢?你们觉得他们有多大概率会比黛玉的亲外婆对她好?到时候林黛玉落得跟定襄伯郭登的家眷一样的下场不是没可能。
除非收养的那个宗族继子全家死绝了,就他一个,这种情况可能就接近于上文所说的“义男”,一般都是从小就收养的孤儿。
但比黛玉还小的弟弟,其亲生父兄全家死绝的概率有多大呢?即使如此,我也不看好他会比黛玉的亲外婆要好。
我们换位思考,你是跟你的外婆亲,还是跟一个从没见过面的远方堂兄(很可能是共曾祖、高祖的那种族兄)亲,就因为跟你一个姓?
实际上我们通过浙江巡按奏疏中的“浙江军民有无子而与女婿、义男共力起家者,有女婿、义男因妻父、义父微业起家不忍背去者”可以推测,大多数女婿绝对要比什么继子要好,毕竟是共同生活的夫妻。
所以林如海的安排相对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不为了所谓的“香火”虚名而给黛玉埋雷挖坑,将其托付给最是疼爱黛玉的外婆,希望能在黛玉长成以后安排一门好亲事,和女婿成立家庭,好好的过日子。至于之后的事情,不是他能考虑到的了,封建社会,女子总是要依附于男人,没办法。
其实古代儒家士大夫官僚往往将传承“香火”看得很重,总是希望死后能有人逢年过节地祭祀自己,林如海没有这么做,也算是对女儿黛玉格外疼爱了。
最后,按照《红楼梦》所写,林如海最后没有过继儿子作为自己的后人,那么他死之后,其家产的归属很可能会有争议,他的远方同宗亲戚难道不会来“告争继承者”吗?贾家可不姓林,黛玉又是女子,且未成婚,那么贾家是如何解决的呢?贾琏使了什么手段才吞下这比遗产?以大欺小?以官欺民?或者是在林如海死之前已经有过什么协议?
毕竟继承遗产是有规矩的:
其军民人等告争继承者,必择立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若众子无嗣,必先尽同父长房之次子,如长房无子,然后以次及于众子。又次及大功、小功、缌麻至亲之次子。如俱无次子,方立远房昭穆相当之人。其长子无嗣,亦尽同父以次长房之次子,然后以次及于其余。
题主可能不知道,曹雪芹为了把林黛玉弄进贾府有多么努力:
不但把林黛玉的父母写死了,还把林黛玉所有的父系近亲都写死了,你现在居然要给林如海过继一个儿子?
那林黛玉就有父系近亲了,她还有啥理由一直住在贾府里?
曹雪芹真要为了林黛玉好,直接让林如海给她生个哥哥不就完了,那用得着这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