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老王邀请。如果是我来选择,出于个人兴趣,我会选择让林来梵、何海波与在知乎上认识的 @棠邑小廌 三位老师来为自己上一堂课。
选择林来梵老师的原因是看过林来梵老师的书,渐渐走出了“讨厌法学”的窘境。
学习法学的开始,大一上学期安排的专业课是宪法和法理学。
相对我们一开始能想象到的法律来说,它应该是匡扶正义抑或是一门赚大钱,充满乐趣的学科。但上来就接触到宪法和法理学这样的高楼,对刚刚接触法律的一年级学生来说,未免太过枯燥了一些。加上我入学时正好赶上推广统一教材,所以教材讲的还更加枯燥一些。
一次比较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书中的几个片段,主要是谈我国宪法制定的一些趣闻,说是斯大林教中国党的朋友应该要尽快制定宪法,这样才能用法律的形式赋予政权正统性。而后感觉法律的背后居然如此有趣,便找到了林来梵老师的《宪法学讲义》,买来一读,真是有惊叹之觉:原来宪法还能这样学!
书中讲了什么并不重要,但今天回想起来是不是有很多人就这样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因为一入学就感觉法律自己学不下去了,并不是对法律多提不起兴趣。只是因为拿了一本生硬不通或是四处拼接,编委一列一大排的教材。
从我个人的思考出发,我想跟林来梵老师聊聊一本有趣且充实的教材是不是足够影响一个学习法律学生?
何海波老师的话,在看过他的书之前,可能先看到的是他代理过的“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因为我有个同学叫刘燕佳,所以在没有学行政法之前,在别处看来就记住了这个案例的名字。顺带的,对里面的代理人“北京大学博士生 何海波”也有一些印象。我当时想,博士生能够帮着同学告学校,还真是有勇气。
当然,曾经的博士生现在也是教授了,何海波老师的大作《行政诉讼法》是我们上课时用的教材。因此说来还是这样“被迫”认识的。在慢慢学习的过程中也在慢慢看这本书,发现里面最大的特点就是“案例丰富”。并且这样的案例不仅归纳的争点到位,也是别开生面。
我想海波老师的这本书还有包括其他的一些论文著作,在激发我自己对案例的兴趣实为重要。现在我经常在知乎分享裁判文书的检索,一定程度需要从这里开始探寻。
不过还有一个原因和之上是一样的,行政诉讼法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法也排的上极为“枯燥”的学科之一,语言的灵动和学识的储备都兼具的老师确然不多,何海波老师算的上一个。与何老师相似的还有刘练军老师,他的语言非常质朴,研究内容也很有意思,光是研究公民如何改名的就有很多篇了。
最后我想介绍的是我认为很重要的老师是棠邑小廌,虽然小廌是“学习民法,实践民法”,而我在民法上的造诣确然不高。不过我觉得最为重要的是,在大二只能暗搓搓在自己朋友圈或者是QQ空间的时候自娱自乐的时候。开始在知乎上看到了小廌的回答,发现这个答主的回答确然有趣,并且后来一段时间有机会一起在“法的门前”交流。
在交流的过程之中,感受到了来自其个人的魅力,也发现在一线的司法工作人员也能把学问做的这么不错,真是“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特别是一直在鼓励我写出自己的内容,到今天也依然如此,恐怕是大家见到这篇回答最大的“引路人”了。当然,在一年多之前,自己还没有在知乎写作的时候,包括瑞恩、月姬还有D大和T老师这些知友的回答都让我感觉到了什么是严谨向大家诠释法治精神的法律人。
除了提到的几位老师之外,还有很多在学习上和生活上,直接或间接帮助过我的老师们。在这里一并表示感谢,丁丁也会努力做能够帮助到其他人的好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