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修改版合同本质大约是这么个东西,
作者的权益是金钱,
阅文是款手机游戏,
游戏界面充斥着这么一个调调:
迷途的年轻人,你好好想想,不氪金你能变强吗?
仔细看了一下新合同的各项条款,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依旧是典型的霸王合同。
首先是四个合同:
1,基础合同:这个合同没有任何意义,和以前那些没达到签约标准的新手扑街作者没有任何差别,无论签或者不签,对作者而言没有任何改变,既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义务。
如果你是个新手,自认写作水平差,准备练练笔,不准备赚钱的,倒是可以签这个合同。
或者你是有一定名气,有一定引流能力,有一定写作实力,擅长IP改编类作品写作,不在乎订阅的那点钱,写作的目的就是朝着IP改编的改编权售卖去的,只是想要一个作品的发表平台,让别人能够看到自己的作品,又不想被平台分成的,也可以选择这个合同。
2,授权乙合同:没有责编,没有推荐,没有全勤等福利,还要给出自己订阅的50%,各类改编版权费的30%,20年的授权,被改编后死后50年的版权……看着这些条款,我快要笑出来了。
网站方仅仅只是给出一个“上架售卖”的权利,就能够兑换掉作者这么多利益权利,简直是一本万利这个成语的最佳典型代表。
权利和义务永远是对等的,这是赤裸裸的权责不对等!
近代史上最最丧权辱国的条约也不过如此了,我实在想不到有任何一个智商正常,有哪怕一丁点骨气的人,会选择签订这份合同。
我就算签基础合同也比这个乙合同好啊。
3,授权甲合同:这个就是过去霸王合同的翻版,仅仅只是删去了一部分明显,或者有可能触犯著作权法律的条款,再包装了一下。
怎么说呢,比之前的合同好上了那么一丁点,但在本质的版权归属,利益分配方面,没有任何让步,约等于在砍死你之前,给你喝了两口水润了润喉。
至于签不签,如果你是全职作者,全家就靠着那些订阅钱吃饭的,那不签也得签,毕竟其他有一定规模的网站合同也大差不差,而良心一些的小站还没发展起来,无法保证收入。
如果你是兼职的,并不靠这点钱过日子,那还是再看看,再等等吧。好在写作这种事情不急于一时,多花点时间琢磨琢磨大纲,丰富丰富人设,细化细化设定,看点书充实一下自身储备,慢慢写一些稿子,开头什么的屯起来……也是不错的。
反正我们这些维权群的笨蛋还会继续维权下去,努力推动制式合同,著作权相关条款改良立法,说不定以后合同会越来越好呢?
4,深度协议: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网站为例稳定大神,白金作者的工具,相关条款肯定比甲合同好很多,但和大多数人无关,这里就不做讨论了。
然后是其他一些依旧非常霸道,我们绝对不能赞同的条款:
1,第六条,关于免费模式,由作者自主选择和确认是否参加。
这一条看上去确实是极好的,但关键是,这一条中的选择权,确认权仅仅只适用于本站,也就是起点阅读这个APP,而对于其他渠道,诸如微信阅读,QQ阅读,QQ浏览器等等渠道,没有详细说明,这些渠道会不会继续搞免费?举办各种免费活动?作者的收益有什么保障?
所以,为了保障作者权益,作者必须有选择,确认自己的作品是否授权各个渠道的权利!
如果是免费渠道,作者有权不授权!
如果是收费渠道,比如说渠道费50%的,剩下50%由作者和网站各分成25%的,作者同样有权不授权!
而且各个渠道费用,必须透明,上了几个渠道,授权费的组成是什么样的,订阅分别有多少,每个渠道的收入具体是多少,作者必须有知情权。
2,第八条,缩小了独家授权范围和作品优先权范围,仅包括剧本和小说。
这条看似是好的,我不用担心我的毕业论文版权归属阅文了,不用担心给老板写的商业策划案版权归属阅文了,但也是妥妥的霸王条款。
这一条的关键在于,阅文凭什么要求这些东西的授权以及优先权?
就算我签订了一份甲级授权合同,在你网站上连载了一本小说。但我授权的,也仅仅只是这一本小说!凭什么我同时写的其他小说,剧本也要授权给你?也要给你优先权?
假如我是一名编剧,在某家影视公司工作,下班后写网文赚点外快,难道我上班时间给公司写的剧本版权必须给你阅文不成?
再说了,我只是授权给你一本,假如我是全职作者,一本书的成绩不好,收入不够我的生活支出,由于起点需要30万字才能上架,我再写新书来不及了,那我去飞卢之类只需要十几万字上架的网站另外写一本书补贴家用,难道就不行么?
我们作者凭什么必须被绑定在你们一个网站上?你们支付了我们独家授权的授权金了么?
还有优先权,凭什么我这本书在你们网站写了,下一本还得优先在你们网站写?你们凭什么限制公民的自由选择权?你们给与相关权利的补偿了么?
你们这当是竞业协议呢?人家正紧的竞业协议都是有大额补偿的好么?
这个还是权责对等的问题,网站不付出任何代价,就想绑定作者,掌控作者,在事实上想要让作者对网站形成依附关系,从而榨取更多的利益。
这一条必须废止!
3,明确净收益为零或者亏损,由平台兜底。
哈哈,写文终于不会倒欠钱了!最多只是一分钱得不到罢了!真是普天同庆!
这也是笑话一样的条款,这个条款真正的问题在于:什么是净收益?网站的运营成本究竟如何计算!
这些东西根本不透明,也没办法透明!
比如网站说我这个三江推荐位价值1万块,这个封面推荐位价值10万块,所以你的稿费中必须扣除这11万……
这有道理么?这些推荐资源,究竟如何界定价值?
还有那些能界定的,比如说编辑的工资,网站租办公楼的钱,公司水电网费,网站领导的年底分红……这些东西,是不是也算运营费用?也要平摊到每一个签约作者的头上?
网站有运营成本大家都是理解的,但关键在于,我们已近给了你们50%的订阅费用了,有些作品,甚至还有50%的改编费用,土豪作者的打赏费用……这些费用难道我们是白白丢水里面的么?
还为零,还亏损,还兜底,好好的一本达到签约标准的作品,你们竟然能够运营到亏损,那可真是好棒棒呢。
好吧,经过提醒,我知道,可能那些作品均订个位数,你们亏了600的全勤钱,那也是真可怜呢。
全勤都给不起,开你MMP的网站啊!
4,依旧是版权相关的条款。
无论是甲乙合同,这些条款基本没有任何改变,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版权,是阅文方面一步没有退让的底线。
大IP,大文娱战略嘛,大家都可以理解。
关键还是在于,权责对等!
相关改编版权必须对作者公开透明!作者必须有选择权,有决定权!
有选择卖给你阅文,还是其他公司的权利,也有是否售卖相关著作财产权的权利!
关于新合同的分析,本人的观点大概就是这些了,下面是最后总结:
经过这一个多月所有人的战斗,阅文方面有极小的让步,没有展现一丁点的诚意,但这些还远远不够!我们的诉求还远远没有达成!
我们维权组的底线是明确的,是制式合同,是著作权法完善,是网文行业合同恢复到14年之前!
面对这个目标,我们会一直战斗下去,直到完全胜利为止!
没啥新鲜玩意儿。阅文一根毛没少,只不过退回到19年的合同,未来有机会,阅文必然会重新发动进攻,继续降低压迫和剥削底线。
唯一值得注意的就是从这件事情折射出在中国社会,普通劳动者和资本家博弈之难度。
因为现在的中国,大家实际上是没有结党和结社自由的,一盘散沙无法阻挡资本家和官僚。没有作者工会或者作者协会之类的组织撑腰,就网络写手这样鱼龙混杂的成分,怎么可能和垄断的超级财团博弈?
由于没有结社,集会和罢工的自由,所以中国的劳动者不仅是在网文领域,更是在所有领域都无法和垄断资本或者某些官僚做斗争,只能眼睁睁的被人宰割。
另外,很多人受了多年教育,但是依然完全没有阶级觉悟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竟然有很多扑街和读者都对大神抱有幻想,指望大神能代表自己说话和发声。笑死我了,你们都不是一个阶层,利益和屁股都不一样的,结果却把希望都寄托在对方身上?更有甚者,把希望寄托在阅文的身上。估计这些人都是童话作家,所以才会如此天真。
成年人的世界只有利害,多分析下利害关系,不要过于天真,把希望寄托在某些人的良心或者仗义上面。
换皮不换骨,甚至对不愿授权终身的作者留了一个天坑。
先逐条看看每一条协议,实际表达的内容:
第一条:你们的心声得到了爸爸回馈,你们的完全拥有著作的选择咯!
第二条:无论签约与否,你们在爸爸这里发表文章,就代表者享受爸爸的服务。
第三条:乖儿子选甲版合同,野儿子选乙版合同。乖儿子有肉吃,野儿子自生自灭。
第四条:爸爸用深度协议捆绑优秀的儿子,至于怎么捆绑,爸爸先不说。
第五条:国家规定了著作权,违法的事情,爸爸不做。
第六条:免费爸爸推广定了,至于你们作者不愿意免费,那是你们自个的事情了。
第七条:违法的事情爸爸不做,删除原来违法的内容。
第八条:优先权是不可能不要优先权的,爸爸可以换一种说法。
第九条:先把蛋糕画给你,至于如何分配收益,到时候爸爸再来看。
第十条:爸爸可以不把你的收益扣除成本为负数,但可以扣为零。
第十一条:代运营作家社交账号,涉嫌侵害隐私权,违法的事情,爸爸不做。
第十二条:侵害著作权完整的违法事情,爸爸也不做了。
划重点:更改了所有违法,或者涉嫌违法的事情。
在阅文大事件的旋涡下,如果阅文高层还不更改违法的内容,那真的是脑子有问题。
而其它的所有内容,都可以看出阅文法务的功力是如何的炉火纯青。
@九命肥猫 通过与朋友确定,选择乙版合同,新签约后,后台显示了这个:
不会有责编
不会有推广
不会有福利
然后望着拿走你30%版权收益,拿走你50%订阅收益。
你连责编都没有,代表你不可能有推荐位,你连责编都没有,版权想自己买回来都不行!
这样的合同,你为什么要签?
再来看看甲乙两版合同的对比:
甲版合同依旧截止到著作财产权截至!
乙版本合同,依然需要授权到二十年后,但却标榜什么「授权期限可以自由选择」。
二十年、五十年的区别,实际相当于让你砍掉双手和四肢的区别而已。
最关键的是,让你砍掉了双手,直接白嫖你的双手二十年。你没有推荐、没有福利,只有所谓的20年之后的版权。
乙般合同,表面上给予了作家自由权,实际就是赤裸裸的白嫖。
但是,如果你的书恰好火了,卖掉了版权,赚了钱,那对比起,版权直接升级成截止日期。也就是说,等到赚钱了,再砍了你的双腿。其实比起直接授权了甲版合同的作者,这样的作者更加的悲剧。
因为,一开始你走的乙版合同,你没有责编,没有福利,没有推广。你的书火起来,最大的因素是因为你自己的作品质量。但真的卖掉版权之后,你的却要被阅文收割。
这简直是算无遗策!
在这样的合同下,但凡有点实力,能出成绩的作者都只能选择甲版合同。因为,阅文给你预设的乙版合同,就是一条喋血的不归路。
于是又绕回去了。
阅文到时候底气十足了:
爸爸不是逼迫你们广大作者选择的授权著作财产权到截止日期,是你们自己选择的!
你自己不选择只需要授权20年的合同,你们最后怪著作权不在自己手里咯?
广大千万作者的反馈,阅文仅仅只是拿来修补自己合约的缺口,以堵住未来可能被舆论再度撕开的口子。
如果在不改变真实操作的情况下,那合约改得看起来“和谐美满”的样子。
可以说,阅文高层拿着新版合约,在对于绝大部分中层作者的操作上来说,和旧版合约,基本上没有任何的区别。
中层作者为了收益,不得不选择卖身的甲版合约。
关于深度合作,以及延伸版权的收益分配,在新合约里都是主动回避的,也就是说,日后阅文有着无限大的操作空间。
关于扣除成本的事情来说,如果一个作者作品一年产生的价值是1000万,但阅文却号称推广费1000万,是不是阅文可以一分钱不用给作者?
合同当然有进步,尤其是关于著作法方面的内容。
但几十万作者向著作法提意见,各大新闻平台的注意和报道,空前的社会舆论,这才是阅文“让步”的根本原因。
但是,对于底层作者来说,所谓的乙版合约,简直是充斥着满满的恶意。
除此之外,我并没有在合同上看到,能明明确确指明,能带给作者更多实际利益的内容。
这次谈合同,最难的不是跟阅文如何谈,是如何能扛得住,不被骂。
肘子好歹是阅文顶流,我老白菜了,反正我们是就那么回事儿了。最难得的反而是魔性沧月这种年轻人,他偷偷跟我说,去谈判之前,已经私底下去找工作了……
什么叫勇敢,就是明明很害怕,知道自己可能会牺牲,还是挺身而出。
我这种就不算了,我不咋害怕,但魔性沧月这种年轻人是真不错,书也相当不错。
众所周知,阅文换了大老板,这次新合约,作者们提出要求,但每一条对作者利好的条款都是编辑们努力争取,落在纸面上。编辑们面对的也不是原来比较熟悉的五大佬了,做事情的战战兢兢,可想而知。这次修改合同,编辑们提出修改每一条款,都是要签名,并做连带责任……
这群阅文的老编辑,也算是赌上前程了。
相信很多人都觉得,新合同还应该更好,我也这么觉得,所以,还会继续争取,我这一次不是单枪匹马。
谢谢有人骂我。
更谢谢有人挺我。
但……我真更喜欢,在知乎吹牛逼,而不是搞正经事儿。
愿所有的作者越来越好,能开心写作。
很对不起,暂时做不到更好,就如很多人说,我也只是阅文作者的一员,并不是什么特殊的角色。
ps;就不说程总,侯总的好话了……人艰不拆。
这不就变成了老赖么?
银行会收回你的房子然后拍卖,但因为是著名烂尾楼,所以会流拍,你就会欠上一大笔钱,享受到限制消费等等一系列措施了。
我认为事实会比较奇怪。
核弹越多,威力越大,那么发生核战的几率会越小。
美苏上万枚弹头捏在手里大家都很保守,嘴上骂的凶,打起来了还是要先掂量。
反而像以色列巴勒斯坦,巴基斯坦印度这样的敌对国家,知道对方不具备摧毁自己的核能力,世仇上头了真有可能给对方走一发。
特别关注以色列和巴基斯坦,如果有核战八成从他们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