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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哪些本为一时权宜制定的法令,最后却因相沿成习成为了尾大不掉的弊政?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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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度使制度。

唐朝时期,为了应对边境地区贫乏的战事,朝廷将原来临时带兵的大总管制度改为节度使制度。但初期的节度使只有指挥权,既不能任命官吏、提拔手下的士兵,也不能干涉地方的民政事务。但随着后期战争越来越频繁,从中央向边境输送钱粮的压力越来越大,再加上朝廷内部的错误决策,于是就给予了节度使管理军政和民政的权力。这在当时应该说也是权宜之计,但之后一两百年时间里节度使成为了唐朝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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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建国初期的「五分之三原则」,可能是历史上争议最大的权宜之计之一了。

美国 1787 宪法第一章第二条写道:「[众议院]代表名额和[向联邦政府]支付的税收...应按照联邦中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加上]其他人(all other persons)总人数的五分之三。」

这里的「其他人」,落到纸面上不好说得太直接,其实就是指黑人奴隶。美国各州想要组成联邦,为了平衡大州和小州之间的利益,将国会分成参众两院,参议员人数固定,众议员人数和人口挂钩。同时,各州向联邦政府缴纳的税金也和各州人口挂钩,这样兼顾了每个州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现实存在的社会经济差距。

然而,南方并不支持点人头的统计方法,在他们看来,奴隶应该属于财产,如果在计算人口时算上奴隶,那么「人头税」就变成了财产税,导致南方需要承担额外的税负;而北方也不支持按人口计算代表数量,因为蓄奴的南方各州因此会有更多的众议员,在国会中获得优势。

因此,双方愉快地达成了共识:黑人就按五分之三个人来算,这样南方少交点税,北方在国会也不吃亏。

但这一权宜之计,却给后来美国的动荡埋下了祸根。要知道,黑人奴隶是无法投票的,而且他们的利益也不会被议员所代表。五分之三的实际政治效果是,南方的白人在国会中的话语权更大了。1812,蓄奴州在国会 143 个众议员席位中占据了 76 席,其中 17 席是黑人奴隶带来的,也就是说,黑人抬着并不代表他们利益白人奴隶主们成为了国会中的多数,而后者诉求是保持蓄奴、保护基于奴隶制的种植园经济。

你看,这就递归了吧:南方白人凭借着奴隶带来的席位,让国家政策向支持蓄奴倾斜,这不就是左脚踩着右脚飞上天嘛?

这一自我强化的循环,也的确导致了南北方矛盾的激化,最后引发了死亡人数超过 60 万的美国内战,通过流血,才割掉了这个权宜之计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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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回答一下我的好朋友 @首阳大君 的问题(下次记得邀请我增加牌面)

以旗营制度为核心的八旗。

实际上八旗尾大不掉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我在读柯娇燕《孤军》一书时发现了此前没有注意到的两个方面:第一,清帝国并非没有意识到八旗的腐化,恰恰相反他曾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是他的方式不是让八旗体制符合当前形势,而是强令其他恢复一百年前的面貌;第二,柯娇燕并非将八旗简单的视为帝国的顽疾,而是从旗人的视角出发,进一步展现了晚清时期旗人在帝国和汉人两个方面受到的冲击。

皇太极在改革完善八旗制度时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蒙古传统,从法律上,皇帝与八旗之间是主仆关系,八旗必须以军事技能为君主服务,因此对旗人而言,“忠诚”观念并非来自儒家式的君臣父子关系,而是突厥-蒙古式的主仆关系。但是在这种外在形式下,主仆关系只是一种象征,清帝国反而给予了八旗很好的经济特权,从本质上说,八旗实质上是入关前期为了团结诸部落而形成的军功贵族群体。

在入关之后,或许是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八旗作为一种军事组织并未解散,而是以旗营的形式驻扎在各地,在此时起,清代的统治者已经吸取了金代在进入中原后汉化、腐化的历史教训,试图通过旗营的物理空间及旗人在法律上的特权维护旗人在军事上的专业性,尤其是满人的骑射特长,但是这种努力最终还是失败了,因为他们忽略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仗,总是会打完的。

伴随着18世纪中期乾隆完成了对西北边疆的征服,清帝国的版图基本奠定,这也意味着与帝国征服脚步一起扩散到全国各地的八旗们失去了军事上的重要意义,这种变化在内地各省的旗人身上表现的最为明显,旗人很快的融入了当地汉文化环境,早在17世纪时,旗人群体中出现了两种令统治者担忧的趋势:一方面是一部分底层旗人已经陷入经济上的困顿,甚至沦落到行乞、扒窃的地步,另一方面一些满人精英为了进入官僚体系热衷于科举,忽略了满语骑射这使得八旗问题引起了清朝统治者的广泛关注,但是他们所采取的的方式并不是解散这一特殊时期的军政产物,转而走向更加常规化的军事手段,而是强令八旗恢复满洲性。

这首先表现为统治者要求满人注重满语和骑射。以杭州旗营为例,在入关一个世纪以后,“其清语率皆生涩,然音律尚不至大错,设令汉语则与本地汉人无异。”针对这种情形,康熙认为“满人以骑射为本,本无碍于读书识字,应试乡会之旗人,理应精通骑射”,但康熙、雍正鼓励大体维持了自愿原则,并鼓励满汉兼学,而乾隆则认为这种文化驳杂而无用,因此他的态度更为直接:“骑射国语乃满人之根本,旗人之要务”,“尔等曾否研习经典,朕不关心。”因此实质上,乾隆在对“国语骑射”的强调,是要求已经基本汉化的满人回到他们从未经历过的关外时代,与其说乾隆是在恢复满洲性,不如说是在制造满洲性。

除了在文化上强调恢复满语,在经济策略上清帝国同样要求旗人恢复满洲性。雍正、乾隆先后在东北设立官庄,将北京城内的旗人迁到关外从事农业,但他们大多数都不具备务农经验,在四年内纷纷抗令返还北京,进一步加剧旗人生活危机的是,帝国仍未解除旗人不能从事民间职业的禁令,沈起元将其据此认为:“甲不能遍及,而徒使之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不兵、不民,而环聚于京师数百里之内,于是其生日蹙,而无可为计,非旗人之愚不能为生也。”

总而言之,在帝国完成扩张之后,清帝国并未就作为特殊时期军政产物的八旗进行改良,而是强令其恢复入关前的状态,这不仅使八旗持续成为帝国财政上的负担,对于旗人也是一种折磨。满语对于清帝国的行政并非无用,但是也仅限于理藩院、军机处等特殊机构,毋宁于说清代的统治者基于对“旗人汉化”的恐惧,而强令其变成上个世纪入关前的样子,但是这种担心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自己就是积极的汉化者,他们通过通过“扮演”皇帝、额真、可汗、文殊菩萨等多种形象推行他们的统治,他们要求一群生长于汉地的旗人恢复满语骑射,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剧。

最终摧毁旗营的是太平天国运动,在这场动乱后,旗人不仅失去了自己在军事上的重要性,更逐步失去了法律上的特权,落魄的旗人形象成了清末民初笔记小说中嘲讽的对象,然而更为严峻的是,随着清末汉民族主义的兴起,民族矛盾被进一步加剧了,章太炎的满人好友金梁记录了这样一件轶事:“太炎开会演说,主排满当首诛金某,谓但愿满人多桀纣,不愿见尧舜。满洲果有圣人,革命难矣。”正是基于这种民族对立,这些早已汉化的满人在失去帝国对他们的外在型塑之后,也并未融入汉族,而是将自己内在认同为满人,虽然此时二者在文化、习俗上并无不同,柯娇燕据此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是作为对汉民族主义的回应而产生的。

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清末民初满人对东北的“故乡想象。清代统治者曾多次将旗人迁至东北以求恢复其淳朴特性,但大多又重回内地,然而到了清末,大量满人主动迁移至东北,这种将东北视为自己精神故乡的观念显然是基于现代民族意义上的起源想象。总而言之,柯娇燕从满人的视角出发,展现出清帝国八旗体制下满人的挣扎——一方面,帝国的统治者厌恶他们的汉人风俗,要求他们回复满洲特色,另一方面汉人也因种族将他们视为敌人,或许回到东北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总而言之,八旗制度本是入关前后清朝巩固统治的特殊军政制度,但是八旗以旗营的形式在内地延续下来,甚至在清帝国完成扩张之后也并未进行改变,这导致八旗逐渐失去其军事特征,清帝国就此的应对并非转向常规化的军事制度,而是试图令满人恢复入关前的特征,这种失败的尝试不仅造成了尾大不掉的财政负担,也造成了旗人自身的负担,最终在太平天国运动后,旗营彻底在空间上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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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饮食习惯。

但不是普通的饮食习惯。

是那种,很特别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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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庞大的安全机构,本来是为了保卫革命事业而建立,最后却成了凌驾于司法体系之上的特权阶层,成了“奈何百万漕工衣食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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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首都在南京,太庙祭祖就顺手用了长江江鲜鲥鱼。

朱棣迁都北京后,为了显示自己“无改于父道”,强行要求江南每年贡鲥鱼去北京搞太庙祭祖,既造成了民力的莫名损耗,同时也导致北京的贵人们每年都必须假装很高兴地吃下恶臭腐烂的咸鱼。清朝入关后,同样沿袭了这套操作。

【奉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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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姆地区的塞尔柱王朝实行【共治苏丹】(这个词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为了避免国家彻底瓦解从而让多位合法王位继承人共同统治国家,或者分区统治国土,或者类似克里米亚汗国的【副汗】,让自己的弟弟充当【监国储君】,共同治理国家。

起初,在蒙古大军击败罗姆苏丹国之后,罗姆苏丹国向蒙古将军拜柱投降,这种关系更类似于元朝对高丽的控制,不久,先苏丹凯霍斯鲁二世驾崩,留下了三个少不更事的孩子。

而国内,分离成了两股势力,大维齐尔沙姆斯丁·伊斯法哈尼(Shams al-Din al-Isfahani)控制了苏丹爱妻居尔居·哈顿的儿子——最小的王子凯库巴德二世,他是苏丹本人指认的储君,天资聪慧,他的老师大谢赫苏莱曼称他未来可能是带领罗姆征服君士坦丁堡的圣君,但凯库巴德二世体质虚弱,在1246年父亲逝世时年仅七岁,因其无力治国,由大维齐尔行使监国的权利。

由于弟弟体弱多病,9岁的二王子鲁肯丁·基利杰·阿尔斯兰四世成为他的共治苏丹,而11岁的大王子凯考斯二世受到军队的拥护,并且在尼西亚人的帮助下,在西部地区加冕为罗姆人的苏丹。

拜柱点名的罗姆苏丹国的大维齐尔,佩瓦内·穆尔因丁·苏莱曼在此时带领着罗姆苏丹国的军队和蒙古人镇压起义的民众,逐步得到蒙古将军的信任。

蒙古大汗贵由此时传诏附庸国王去面见他,于是佩瓦内代表罗姆苏丹阿尔斯兰四世,派出使者拜访蒙古大汗贵由,约定了罗姆苏丹国的年贡是:120万银币、500匹丝绸、500匹马、500头骆驼、5000头小牲畜(绵羊、山羊等)此外还要进呈献与年贡价值相当的贵重礼物。(宝石或者艺术品。)

贵由汗龙颜大悦,当即钦定了阿尔斯兰四世为罗姆国唯一的苏丹,但是他很有可能,是试图利用这个任命来打击他的竞争对手,也就是金帐汗拔都。

因为此时的伊尔汗国并没有建立,所以他已经宣称对整个安纳托利亚拥有主权,而拔都支持伊斯法哈尼控制的小王子凯库巴德二世为罗姆苏丹,罗姆苏丹国一时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权利斗争。

而支持大王子凯考斯二世的势力谨慎的观望,并不准备参与蒙古人的争斗,由于害怕罗姆人的垂死挣扎,凯考斯二世得以维持事实上的独立。

很快蒙古将军拜住被贵由汗的心腹,野里知吉带替换,离开了罗姆苏丹国总督一职,佩瓦内拥兵自重,又有贵由汗的支持,开始大肆捕杀异已。

但是不久贵由汗就去世了(有说法是拔都系谋杀),蒙哥大汗即位后,杀了野里知吉带,拜柱重新成为总督,支持凯库巴德二世的伊斯法哈尼在1249年被支持阿尔斯兰四世的拜柱杀死,三个王子重新被蒙古将军拜柱控制。

1253年,蒙哥汗传诏十九岁的大王子凯考斯二世去哈拉和林面见他,拜柱在此时已经和旭烈兀会师,三个兄弟们在开塞利商讨后决定让凯库巴德二世代替凯考斯二世前往哈拉和林晋见蒙哥汗 ,两个哥哥自愿成为弟弟的共治苏丹。

因为凯库巴德二世是父亲钦定的继承人,而且既然无论是谁登基都是蒙古人和权臣的玩物,三个兄弟必须齐心协力才能活下去。

前往哈拉和林的路途非常艰辛,凯库巴德二世将行程延迟到了1256年,而西征的旭烈兀导致更多不稳定因素。

他在路途中看到了拜住聚集的骑兵前往安那托利亚,立刻派出使者通知了自己的哥哥们,要求他们满足蒙古人的一切需求。可是傲慢无礼的蒙古人提出的要求实在是太过分了,而凯库巴德二世死在了路上,尸体被葬在安那托利亚与哈拉和林之间的荒野。

被愤怒冲昏头脑的凯考斯二世苏丹集结大军,向蒙古人发动叛乱,为自己的弟弟报仇。(这个理由让他的名声依然流传在安那托利亚突厥人之间,一直被认为是正统的苏丹。)

1256年10月,蒙古将军拜住在阿克萨赖附近击败了凯考斯二世,凯考斯二世被罢黜和软禁,之后凯考斯二世由科尼亚逃亡到克里米亚和君士坦丁堡。

阿尔斯兰四世屈服于蒙古人,成为唯一的苏丹,苏丹还用纯金打了一双鞋子给伊尔汗旭烈兀,鞋底就是他的画像,表示请大汗用无比尊贵的脚抬举奴才,踩在奴才的头上吧。

此时的罗姆苏丹国政治已经基本稳定。

佩瓦内和阿尔斯兰四世都图谋扫平小亚诸突厥贝伊国,并且恢复罗姆苏丹国的荣光。

但是之后由于惹怒了蒙古人,阿尔斯兰四世被权臣佩瓦内勒死。

之后的罗姆苏丹国未出现过合法共治苏丹,但还是有多位篡位者自称凯考斯二世的后裔,而之后当真正的王子梅苏德二世被伊尔汗点名为苏丹之后,他的两个侄子(阿尔斯兰四世的孙子)在科尼亚被之前的蒙古总督扶持为共治苏丹,而其余的突厥人军阀也在之前拥立了一位苏丹“凯霍斯鲁三世”。

罗姆末代苏丹梅苏德二世剩下的一生都在征讨其他的共治苏丹,由于此时蒙古人已经无力控制安纳托利亚内陆,仅仅是伊尔汗的签名不可能让其他人向他屈服。

1285年4月他在战场上击败其中一个侄子,然后在1286年顺利攻克了罗姆苏丹国首都科尼亚,拿下了另外一个侄子,但在1297年倒霉的梅苏德二世因为卷入一场对抗伊尔汗国的阴谋,被合赞汗剥夺了王位。

突厥人们原本支持梅苏德二世之子为苏丹,但此时的伊尔汗国已经在合赞汗手中中兴,蒙古将军朱潘带来了合赞汗的旨意,于是之前逃到亚美尼亚王国的凯霍斯鲁三世被点名为唯一的苏丹。

但他残酷无情,大肆清洗前朝官员,配合蒙古将军搜刮民脂民膏,导致大量突厥军阀彻底脱离罗姆苏丹国,其中就包括了奥斯曼帝国,于是合赞汗在1303年将其处死,恢复了梅苏丹二世的王位,并语重心长的告诉他不要搞什么共治苏丹的事情了。

梅苏德二世回国之后已经无力统治,他在1308年驾崩,其子梅苏德三世已经成为科尼亚市长,没有被完者都汗承认,罗姆苏丹国瓦解。

“它势弱如此,怎么还敢自称罗姆人的苏丹?”

1328年,一个突厥军阀击败了伊尔汗国的蒙古总督,攻入科尼亚杀死了最后一个自称罗姆苏丹的塞尔柱王朝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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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朝倒确实是有一样,但我不敢说。就推荐下吴启讷的论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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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制。

《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分为三级,省、县、乡。同时规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分为区和县。。在实践中,省县之间必然出现一个层级,权限上也必然出现地级权限。由于我国长期没有宪法认定的、非民族自治的二级广域型行政区。所以在地级这个范畴内,“管理一片区域”这个职能被省的派出机构代为执行。这是第一个权宜之计,问题在于代管名不正言不顺,各项制度无法可依,地区行政公署和辖县/市(甚至是邻近的县市)经常闹起来,闹得最凶的时候已经相互贴大字报了(雁北地区行政公署与其寄治的省辖市大同市)。

结果,能解决这些问题的人都不关心行政区划,能对付就对付过去,谁也不管。


八十年代地市合并改革和市管县改革时期,本来可以趁这机会进行系统性改革,结果把地级市当广域型行政区用,还再来了一个权宜之计:没能地市合并的“地区辖市”就去当县级市,被地级市代管着。


这一代管,就是真管了。能摆脱地级市上司而升级为地级市的县级市凤毛菱角。


市代管市、派出机构代管县市,这两个口子没堵住,区划彻底糜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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