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打是亲,骂是爱,爱得不够用脚踹”!
这事说明,这2个人明显还是很“恩爱”的嘛,又打又踹的。
这很明显,2个人是不想离婚才会这样的!要真想离早就安安稳稳办手续了不是?
该怎么处理,要看警方的安排!
个人建议,民政局应该派人去“撮合”一下,说不定,这事之后,他们就不会考虑“离婚”了,这样又挽救了一个家庭啊.......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