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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里看出中国是一个无神论的国家?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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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很多人分不清没有信仰和无神论之间的区别,也分不清迷信和信仰的区别。

坚定的认为这个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我考不好要么是我不努力、要么是我没有找到方法,从来不存念于万一这叫唯物主义。进而因为从不存念于万一所以认为也没有什么超自然力量可以指望,认为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超自然的力量、更没有什么奇迹,这叫无神论。亲人得了绝症,大夫说没救了就是没救了。不祈祷、不磕头、不指望奇迹,想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想喝点什么就喝点什么,这叫无神论。

明明知道是自己不努力、或者明明知道没救了,却要指望天地山川、太阴太阳、鬼神祖先、古今中外一切的一切只要能拜的全拜,谁保佑了我就给谁送猪头,谁让我买彩票中了奖我就照谁说的办。这不叫无神论,更跟唯物主义不沾边,这连信仰都够不上,这就是标准的迷信。

区分迷信和信仰的一个试金石就是看这个人到底是在追求一个人格化的神呢还是承认一个作为非人格化的规律的神。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信仰作为规律的非人格化的神的有神论者和一个从不寄希望于万一,从不期待奇迹,对生活抱着一种“让该来的来、我们在这里等待”的无神论者其实有更多的共同点。他们只是对“规律”有不同理解罢了。有神论者把规律看作是神,把“让该来的来”看作是顺从神的意志。而无神论者则把神作看作是规律,把神的意志看作是“让该来的来”。他们只是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坦然面对命运则是他们的共同点。

跟这些人们相比,凡是存念于万一的,凡是认为人世间几十亿人就他与众不同,规律就应该对他网开一面的。只有他知道父母恩情,所以即使他平时不孝,但他拼命磕头,拼命念咒,所以支配了人类几千上万年的生老病死的规律就应该因为他的磕头、念咒,乾坤倒转。“该来的到他这就不能来,赚钱的另算”,这种人无论是信特定宗教的还是临时抱一切佛脚的,其实都无所谓信仰、也谈不到什么无神论,他们就是迷信罢了。

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开化程度其实看的是迷信的人和尊重规律的人哪边多,而不是信特定神的和临时抱佛脚的哪个多。不过后一个比例虽然不能说明无神论的程度,却可以说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愚昧的程度如何。如果一个社会的主流是临时抱佛脚宝贝们,那它其实是愚昧到了连宗教社会都不如的程度,因为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主流宗教都是不向你许愿可以“倒转乾坤、别开天地”的。相反只要是正常宗教,都要求你们尊重规律,因为生老病死的规律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一切宗教都要求你坦然面对,进而超脱它。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和唯物主义哲学对个人的人生观都起同一个作用,那就是让每个人坦然面对自己的命运。

而那些既没有接受宗教的熏陶也没有接受哲学的培养,反而认为在世界上存在着某种叫做“神”的“外挂”,而且只要输入特定的作弊码比如念咒、比如护摩供养、比如念玫瑰经,就可以得到其他人都得不到的好处。甚至于在他们眼里神连外挂都不如,就是人生online的打钱工作室,只要你拿着猪头,他们就替你逆天改命,把这种人当作无神论者真是对无神论者的侮辱。

要对抗这种迷信,古往今来就两种方式,一种是哲学教育让人明白世界的本质,理解自己只是芸芸众生沧海一粟,没有一个天使会一日三绕你家,更没有一个只要你临终十念就会带你往生极乐世界的佛。你要做的就是认清规律、尊重自然的规律,根据自己的人生观决定自己对社会规律的态度。而不是寄希望于冥冥之中,更不应该觉得自己拎着一颗猪脑袋就能逆天改命。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让正统宗教去干同样的事情。

因为这个世界上无论是无神论还是有神论,其实都必须面对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奇迹是不可知的,也不可指望。作为一个人你只能做好你自己能做的那部分,一切宗教和哲学说到底都是让我们面对这个事实。

但在既往的历史上总有人认为这两种东西是不可共存的,比如第三共和国就坚定的认为天主教是必须消灭掉的。只有第三共和国选择的“新康德主义国教”才能是公民的唯一信仰,结果信仰斗争的唯一结果是天主教被打压了。但新康德主义国教却没能建立起来,从第三共和国一边说是因为他们选择用来培养教士的最高学府“巴黎高师”,不但没能成为新康德主义的最高神学院,反而成了法国马克思主义的园地。

从社会的角度说则是学校教育始终是有限的,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可以被灌输一种囫囵吞枣的哲学观。但他面对的绝大部分挑战其实都在学校之外。对一个十九世纪的法国人来说、高中会考并不能决定他们的命运。相比混过中学会考(波德莱尔就自称是贿赂了考官的女仆混过会考的),真正沉重的冲击他们的人生观的是别的东西。

比如阿尔滕贝格就说过“至少有两个东西可以让一个男人的生活崩溃,一个是爱情、一个是健康,还有财产的剧烈波动,你看这就仨了其实还多着呢!”

一个被学校灌输成新康德主义者的男人,走出校门进入他的人生,体验到生活的痛苦、爱而不得、得到了却已经不爱,目睹亲人的离去、孩子的死(这在十九世纪比例比今天高得多),投资失败、突然的破产或者飞来横财。染上绝症、或者绝症突然“无药自愈”。还有决斗、吸毒、赌博。

所有这些东西都会轻而易举的颠覆一个人的人生观,这时候他要说服自己,让自己接受这些难以接受的东西。他的哲学观崩塌了,但却没有一个从另一个角度让他面对命运的宗教可以帮助他。于是其他东西就来了。

你可以看到世纪末的欧洲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迷信的社会,共济会这种秘密信仰已经公开到了根本不需要说话的地步。在为德雷福斯辩护的时候饶勒斯说到激动的时候直接举起手作了一个共济会的求救手指,整个国民议会就为之沸腾了。

跟这种古来的秘密信仰相比,还有更多的传统迷信,比如占星、比如算命、比如各种神奇的小药丸,还有时髦的新迷信,降灵会啊、电疗啊、放射疗法啊、颅像术啊。孩子身体不好电一电!你最近雄风不再?拿放射性物质照一照!拍个x光晚上你就能一柱擎天!

这个事实说明,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在生活的剧烈波动面前其实是脆弱不堪的。你给哪个无神论者一张大乐透、或者让他突然被查出xx癌,他的三观也会经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社会的文明进步,就在于让人尽可能的摆脱对不确定性的依赖。

让人通过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努力,依照规律去奋斗就能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找到自己在这个孤独的世界上生活一次时的意义而不是什么人格化的神,依靠冥冥之中,依靠乾坤倒转“该来的不来”。这才是社会进步的目的,也是真正实现社会的文明开化、消灭愚昧、消灭迷信而不是消灭信仰的方法。


user avatar   re-gan-mian-41-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无神论和有神论不是唯二的属性。中间还有泛灵论、不可知论等等诸多属性。无神论之中还有强无神论/弱无神论,实用主义无神论/理论无神论的差别。

而一个真正的“无神论”的标准,绝非仅仅是“不信仰某个具体的宗教”。


很多人认为的无神论和宗教的分野是这样的

但实际上可能是这样的(实际上还会更琐碎和细致)

而一大堆人在论证中国普遍无神论的时候,是把后面几个统一归为“无神论”,而有明确宗教信仰的才属于“有神论”。

相信大部分人身边都有这样的长辈:“这种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还是要有敬畏之心。” 若是这样,即使没有具体的信仰,也并非一个“无神论者”。

相信大部分人身边都经历过这样的习俗:“特定的节日给长辈烧黄纸”“贴门神”“在家庭里放置八卦镜、符咒、石狮子镇邪”“考试前去孔庙文庙祈福”。若是这样,即使没有具体的信仰,也并非一个“无神论者”。

如果以上两个都可以算无神论者的标准,那么西欧和美国比较发达的城市大部分地区都可以自豪的说自己的主体人口是“无神论”的。因为他们诸多基督教文化已经如同中国的许多传统习俗一样,从宗教内化到了民族的习俗之中。既然“烧黄纸”都能解释为习俗而非宗教信仰,那么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欧洲人仅仅出于习俗和社交出席弥撒,那这种也不好说是宗教活动了。

而即使是说的“实用主义论”这种说法,也包含着非无神论的潜质——如果真的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连去给予宗教“实用”的机会都没有,一开始就不会有这种念头。如果中国人真的普遍是不下雨就砸龙王庙,那么龙王庙、送子观音、土地神、文武财神乃至“蝗神庙”这种玩意怎么在几千年里,乃至今天,还在中国大地上顽强的存活着?难道几千年来这些神灵一直显灵?只有近代了,他们突然才不显灵了,然后中国人民一口气给砸了?请不要拿张宗昌或者少数人的行为给自己贴金,清醒点,哪怕不显灵,中国传统对诸多民间神灵的供奉——从 来 没 有 断 过,即使有破坏也只是暂时的。现在去饭店还能看到各种各样的财神爷,难道财神爷也都一直显灵?诸多店铺没有致富也没见人砸了财神爷的香火。

因此,中国绝大部分人并非“无神论”,只是各种形式的“泛灵论”“中华传统信仰”“不可知论”“怀疑论”……

而即使是无神论,也分为实用主义无神论和理论无神论。前者即对宗教议题只是不感兴趣,对无神论的理论仅仅是不关心,机械的不相信神,可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理论无神论他们对反有神论在哲学上、宗教上的理论有所研究,希望能够明确的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而中国的无神论中,更多的是前者。


最后,任何一个人作为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唯物主义者。或许不该相信宗教的神话与经典,宗教也并非唯一构建心灵慰藉的方式。但是,一个真正的无神论者,他在否定宗教神话的同时,他会意识到宗教的历史、对文化和群体的影响、宗教的客观影响和存在都是实际的、客观唯物的、值得去尊重的。如果否认宗教,追捧无神论,高高在上的把无神论当做自己伟大和进步的证明,鄙夷的审视一切宗教和其副产品,那么这种人他是真正的无神论和唯物主义者吗?无非只是一个“拜无神论教”
“拜唯物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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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有神的,只是中国不是一神信仰,信各种各样的神,也不是神权国家。

在西方中世纪,教权>政权。

在中东很多国家,教权=政权,政教合一。

在中国,教权从来没有高到跟皇权的地步,虽然很多人信,但始终没有实际影响力,上不了台面。给人的感觉是中国人不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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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听说过豆瓣最科学的小组吗?

那里潜伏了各大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大神,

他们运用自己强大的知识储备常年冲在扫盲第一线,

坚持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彻到底,

为破除封建迷信的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它就是拥有40万组员的灵异豆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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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世界各国无神论者比例。

从哪里看出中国是一个无神论的国家?

很简单,看看世界三大宗教国内外对比就懂了

很多人质疑第一张图澳大利亚的无神论者比例,这里附一张维基百科的澳大利亚宗教占比。

大家谨慎评论和玩梗,被设置权限了,需要筛选评论。

【佛教】国外

国内

【伊斯兰教】

国外

国内


基督教

国外

国内



然而我庆幸我们是一个无神论的国家,在国家遇到大灾大难的时候,我们的领导人与人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解决问题,用10天10夜拔起“火神山”与“雷神山”两座隔离医院。

而不是选择到恒河里头祈祷,

又或者是,聚众上万人祈祷,引爆300多人感染。

上古时期,遇到灾难,西方人的祖先在神的启示下逃离洪水。

同样是上古时期,遇到同一个灾难,东方人的祖先选择直接硬怼洪水。

这个最务实的民族在几千年前就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到了近代,无神论者的浪漫只有我们自己懂。好一句: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与天奋斗,与地奋斗,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从哪里看出中国是一个无神论的国家?

哪里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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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的宗教战争:

中国的宗教战争:

(云南省第三届宗教运动会)

————————————————

这张图里没拍到不代表没有哈,其实这里面不仅有省各教代表队,仔细一看甚至还有各市的宗教联队(看衣着就明白了)叠buff,实现多重保佑,我直呼好家伙:

至于为什么能这么和谐,参考下图:

(云南省第三届宗教界体育运动会暨文艺汇演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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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线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


第 5 号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7月13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叶小文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方式,规范活佛转世事务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原则。

  活佛转世尊重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但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

  活佛转世不受境外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三条 活佛转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当地多数信教群众和寺庙管理组织要求转世;

  (二)转世系统真实并传承至今;

  (三)申请活佛转世的寺庙系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并为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且具备培养和供养转世活佛的能力。

  第四条 申请转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

  (一)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

  第五条 活佛转世应当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申请报批程序是: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者所在地佛教协会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转世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其中,在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响的,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审核批准活佛转世申请,应当征求相应的佛教协会的意见。

  第六条 对活佛影响大小有争议的,由中国佛教协会认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七条 活佛转世申请获得批准后,根据活佛影响大小,由相应的佛教协会成立转世指导小组;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者相应的佛教协会组建转世灵童寻访小组,在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寻访事宜。

  转世灵童由省、自治区佛教协会或者中国佛教协会根据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认定。

  任何团体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有关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及认定活动。

  第八条 历史上经金瓶掣签认定的活佛,其转世灵童认定实行金瓶掣签。

  请求免予金瓶掣签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第九条 活佛转世灵童认定后,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在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响的,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转世活佛,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十条 转世活佛继位时,由批准机关代表宣读批文,由相应的佛教协会颁发活佛证书。

  活佛证书的式样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制作,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办理活佛转世事宜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转世活佛继位后,其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须制定培养计划,推荐经师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逐级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涉及活佛转世事宜的省、自治区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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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着相信林生斌“锁魂井”网民都是外国人是吧?

啥玩意都得沸腾一下


user avatar   ci-hu-pan-xiao-q-82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中国不是无神论国家,相反中国对神和仙的崇拜是比较广泛的,神话里有先天成神后天封神,有人和动物修炼成仙,甚至还有桌椅板凳扇子等器物修炼成仙。

但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神不可凌驾于人的国家。

最典型的就是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5号《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里面的第四条和第五条:

第四条申请转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
(一)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
第五条活佛转世应当履行申请报批手续。
申请报批程序是: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者所在地佛教协会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转世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其中,在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响的,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长期以来的宗教信仰如果无法改变,我们可以接受,但人永远是第一位,没有任何神可以凌驾于人民这个群体之上。

活佛转世是吧,没问题,尊重习俗和信仰,但那得经过审批。

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中国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在民族宗教局官网的章程,链接如下:

基本都会在第三条或者第四条提到:“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佛教跟伊斯兰教章程跟是把两个一百年和中国梦放在了第三条。

所以中国人的信仰其实是个复杂的集合体,有信仰历史的,古代人物的,思想观念的,山川河流的,天地日月的,还有信动物植物的,当然也包括信仰宗教的。

但绝对不会出现上帝说要有光便有了光的情况。


一定是耶和华作为基督徒教负责人递交了有光的申请,经过党委扩大会议讨论,认为现阶段有光符合基督徒的需求,有光符合广大人民的集体利益,所以经过人大批准通过耶和华同志有光的申请。

批准明确表示,光始终属于人民,只是人大将信仰基督教教徒光的使用权批准给了耶和华同志,但使用权必须受到对应的监管,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这里的监管属于行政监管,民族宗教局代为实施宗教监督权,上级民族宗教局、本级纪委监委和人民政府对民族宗教局的监督权实施监督,并定期向人大汇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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