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首先时因为华为有中央政府特许的融资模式。其次是因为高管也不需要套现。
上市,本质上是企业的一种融资途径。在股票交易市场上,企业的股票就有了公开定价,而且流动性很好(就是比较容易退出变现)。所以企业需要融资的时候,既可以以股票为保证,发行债券,也可以增发新股。这是企业上市的主要目的。(当然存在一些不良企业的不良商人通过商业欺诈上市套现)
90年代民企融资十分困难,银行基本上不太给民企借钱。但很多生意就是要先投入,才能有产出。没有钱,怎么做这种生意呢?
华为在这个问题上具有特殊性。华为做的一直是高毛利的生意,所以才能用超高的报酬来养庞大的研发团队。所以团队成员手里是有不少钱的。
所以华为搞了一种模式,就是向企业员工发行股票,让员工买企业的股票。其效果,和增发股票融资,是类似的。
这种模式后来很多组织都用,然后就出现了大量的欺诈。政府就把这种融资模式禁止了。这种模式现在叫非法集资,企业主是要进监狱的。
但是那个时候法规没那么严格,所以华为就搞了。当时政府正好要收紧金融监管,觉得华为可能涉嫌金融欺诈,派人反反复复查了几遍。发现华为真的把“非法集资”来的钱投入到再生产里面去了。于是在深圳市政府的担保下,国务院下文件说他家是合法的。后来虽然政府彻底封禁了这种融资模式,但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华为被特批的融资模式并没有被要求整改。
直到今天,华为用的仍然是这一套。由于员工群体十分有钱。华为发展速度又很快,员工也愿意买华为的股票。所以华为想要融资的话,内部增发就行了。华为并没有上市融资的必要。
华为的高管,也是非常的有钱,上市圈钱动力不大。
而且华为的整个金融体制相当独特,想要整改到符合上市规范,也要大动干戈一番,恐怕高管也很难推动这么大的工程。
生死状是民事行为
生命权,健康权是宪法保障,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
宪法看到生死状,他就会一巴掌打在民法脸上,说你连你爹的话都不听啦???
民法通则就会哭着说,爹啊,你错怪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