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俄罗斯套娃抄。。。
捋了一下C是原创,B是一次抄袭,A是二次抄袭
那么从法律上说他们的关系取决于C的态度和生命。
如题可知,C拥有著作权。
第一种情况C还健在。
B抄袭了C对C构成侵权。A抄袭B(或者任何渠道模仿)最终与C部分高度雷同,来自于C,则也对C也构成侵权。
C可以对二人进行法律维权。
B是否能向A索偿侵权取决于B是否得到C的授权。
若B未得到授权而是私自抄袭,若被发现则会被撤销著作权,即B没有著作权,没有著作权则无法维权。
若B得到授权,则B改编后的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A承认抄袭B,则B也可以向A维权。
当然这种情况在官司进行过程中A可能直接跳过B 向C高价取得授权,那么当A也得到C的授权以后便很可能会判定与B的雷同不构成侵权。
就像金庸,琼瑶的小说只要像金庸和琼瑶取得授权那么你拍的和徐克很像也基本不会被判侵权。
第二种情况 C已不在。著作权已经开放则基本不会构成抄袭
比如西游记作者已经去世多年,改编权已经自由授权。然而大话西游自己原创了个紫霞仙子与孙悟空的线。而后的很多西游著作都加入了紫霞这一角色,比如悟空传等。就连动画片都胡扯了一段大圣和紫衣姐姐的羁绊。
但是这也羁绊不会被判抄袭。
当然以上是仅限于部分抄袭的情况,如果你直接拿《悟空传》改个名字就说是自己写的那你这也是在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