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丧事喜办乃是一大特色,不可不品尝。
很多人在问:如果她获得这一切资产的源头是合法和清白的,为什么不是在做善事?
我想说:如果来源不合法反而问题变得很简单,该缴税缴税,该罚款罚款;
如果这一切都是合法的,不才是细思恐极的吗?
要知道,下图也是完全合法的:
而下图在国统区是“不合法”的,是共产共妻、祸乱国纲的“赤菲”行为:
为了顺利实现土改目标,工作队员颇费心思。他们采取多种形式来做贫雇农的工作。
例如在陕南山区进行土改发动群众后,工作队员还排演了著名话剧《白毛女》,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观众们除了看的过程中对演员们的演技喊“好”外,都没有太大的效果,
他们反而认为:“黄世仁为远处的地主,他们当地的地主是好人”。
在湖南醴陵,有的贫农还说:“我拿了地主的工资,是靠它养活了全家,因此,地主不算剥削。”不少贫雇农还受宿命论的影响,工作队员发动他们去分地主土地的时候,他们还说:
“小人命薄,命里注定,分别人的田要生病”。
甚至有的提出:“毛主席既然打算帮助我们农民,为什么不印点子钞票,把地主的地买下来分分呢?”
不少人无法理解地主对他们的剥削,称:“我给地主干活,人家管我饭吃,年底还给工钱,这都是说好了的。要是年底不给工钱,或者不给饭吃,我可以告他。
可是人家确实给钱了,也给饭吃了,那还有什么错处?”
这些言语,可以说让工作队员们哭笑不得。
因开始农民并不觉得多苦,这就需要工作队员帮助他们“深挖苦根”,
比如问他:“在某年闹灾荒时,你家吃饱饭了没?地主家又吃饱饭没有?
大家都是人,凭啥他家就要过得比你好?我们穷人为什么要给地主家做工?为什么要交租?”
另外,为了使他们对地主剥削自己的程度有个直观的认识,工作队员们还帮助农民算账。
例如湖南醴陵县香石乡贫农吴若华已61岁了,做了30年的长工,家中穷得叮当响,工作队员就跟他算账:“30年你可以收获稻谷2400石,所得到的才只有840石,其余都被地主剥削去了,所以你生活现在这么苦。”
在工作队员的引导下,“苦主”们开始明白:
他们之所以穷,是因为世世代代遭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
工作队员继续引导,“地主之所以敢压迫剥削你们,是因为蒋介石是地主阶级的总头目,现在我们共产党来了,要为你们撑腰,使你们翻身做主人”。
这自然会使农民产生对共产党的“爱”和对国民党的“恨”。
农民们获得了土地,分得了地主的财产,翻身做主人的感觉十分强烈,他们自然会对新政权充满感激,也会勇敢地参军并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胜利果实。
在山西邢州,一个村25个青年,就有11个自愿参军。
有人穿着黑呢绒大衣,说:“我祖宗三代也没穿过,这是毛主席给的。”
1947年,《新华日报》(太行版)登载的一首名为《翻身》的诗就能生动地说明这一点:
“旧物归原主,地主回老家;农民翻了身,古树重开花;感谢毛主席,心肠活菩萨。”
所有这一切,都显示了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不出所料,评论区的精神地主们浩浩荡荡地过来了。已推荐为精选,供大家欣赏。
0123更:这里对评论区几个对线火热的焦点问题谈谈拙见:
1、首先,几乎没有人仇勤劳致富和智慧致富。大伙仇的是投机倒把、钻法律空档的不正当之富;更仇的是富起来后不反哺社会大众,却去做断子绝孙生意,玩兼并、垄断、买办那一套低级勾当的吸血之富,这群人吃了时代的红利却辜负了时代的期望。毕竟百年前我们花了那么大代价才推翻了那几座大山。
2、法律是行为的底线,不是及格线。不是合法的就批判不得。更何况我们批判的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这个人背后的阶级和折射出来的荒谬现象。
3、没有人否定个人努力在一个人命运中的重要作用,但这在阶级差距面前是不值一提的(这条跑题了,但是不断有人在评论区杠)。也许你有着不一样的起点,获得到了一些帮助,你的回报对得起你的付出甚至超过你的付出(如评论区一位97年、初中毕业文化、现在有房有车的潇洒老弟)。你怀揣着爹味十足的正能量和说教口吻是可以理解的。但别忘了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幸运。你享受到了红利,还有很多人自己就身为红利。
4、拿破仑过阿尔卑斯山说:‘我比阿尔卑斯山还要高!’这何等雄伟,然而不要忘记他后面跟着许多兵,脚下还踩着无数年轻的枯骨。马云退休那天,人民日报发了篇文章叫《没有所谓的马云时代,只有时代的马云》。你细品。
5、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0124更:导师远见,资产阶级的表述可以改为任何剥削阶级。
哪怕一个剥削阶级消亡了,他的臭气仍旧如瘟疫般弥漫在人民心中,评论区便是最好的见证。
食邑一千二百户的贵族,在古代已经有资格上史书
这是不是就是以前的大善人?
在不违背阶级利益的基础上满足了道德需求,担得上一声好房东大善人
实封千户侯
讲一段小善与大恶不可抵消的论述吧,
有评论提及了减免房租是一件善事,是因为鼓励的,
这并没有错,我们批评的不是减免房租,
而是大批的人无立锥之地收入供养他人,
善恶是不互抵的,而是各自论述,
批评的声浪大很多是因为资产占有之恶远大于减免房租之善。
此外无论网友的批评赞美还是现实的法律都是一种评价体系,
以评价体系进行反馈进行规训行为。
有善则赏,有恶则罚是为惩恶扬善,
善恶相抵,那么就是善不赏恶不罚,
评价体系反馈规训的力量被削弱,
所以以减免房租来为拥有房产辩护是最下之恶对于价值体系而言。
另外,我所说的恶并不是强取豪夺房产是恶,并不是投机倒把是恶,
而是强调少数人拥有大量财富本身就是恶,即私有法权之恶。
并不是攻击房主的财富来路不明,而是攻击创造财富的租户却寄居他人的房产这个现状。
大善人。
作为个人,无疑是正能量的善举;
作为社会现象,值得商榷。
本问题完美地解答了下面这个问题。
下面这个问题也完美地解答了本问题。
换两个词。再请细品。
如何看待 “深圳一位女地主林女士为九村共1200多户佃户减免半个月租金,约80万。”
请细品。
一年近两千万。林地主可以拿这两千万干嘛?继续买地。继续租。继续买。继续租。。。
而后一年两亿租金。
而后一年二十亿租金。
继续买。二百亿。
继续买。二千亿。
继续买。二万亿。
恐怖如斯。
这不就是鼓吹地主真善人吗。
我一直说的是过犹不及!可总有人曲解我的意思,偏理解成说买地买房违法。
好,那么,这样说!买米犯法吗?
买一斤米,没人管你,还笑你穷,抠搜。
买十斤米,也没人搭理,你家人口真少。
买百斤米。也没人管你,这是正常交易。
你买千斤米,也没人管你,你开饭店。
你买万斤米,嗯,应该是大宗采购(工厂学校食堂)
你买亿斤,十亿斤,甚至百亿万亿斤,啥都别说了,牢里待着吧!甚至最高可以死刑!
有人对亿斤米没概念。
1亿斤=5000万公斤=5万吨。
4.2米厢式货车荷载1.5吨(实际1.495吨)
也就是需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四台货车才能装完这么多米。
厢式货车首尾相衔33334*4.2=140002.8米
14万米=140公里。嗯,你开车追这些货车都要追一个多钟。
养活多少人呢。
每人每天平均半斤米。两亿人一天的口粮。共和国七分之一人口一天的口粮。世界三十分之一人口一天的口粮!
价格多少呢。
市面上散装米也不过两块一斤。两亿人民币罢了。你看看富豪榜上,哪个富豪敢侵占大米?
米不赚钱?人都得吃饭!把世面的大米都垄断了,大家都吃不到饭,那米价岂不是随你开?
嗯,还有一个方式。毙了你。分米。
对于社会,以及政权来说。是选买还是选分?
所以没人敢赚垄断米的利润。
也没人敢卖这么多米给个人!
所以请问,买米犯法吗?
米不能随便买。房子自然也不能太多。
米是一个人一户人最低的生存需求!
而房子是一个人一户人,最低的尊严了!
让底层人没有尊严没生存能力。底层人就敢跟大善人豁命!
鼓吹林大善人食邑1200户还算合法的,迟早刀兵临身。
无限制的合法的本身就是不合法!
谁魔怔啦。哈哈哈~( ̄▽ ̄~)~
土地兼并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