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公约和准则就像梅毒,没有人喜欢,看起来碍手碍脚。强奸别人的时候总被恨得要死;但是如果有被强奸的时候,有总比没有好。
在战争双方决策者脑子正常,对下约束力尚在的时候是有用的。
战争法作为国际公法的一部分,属于多角度多方面博弈的结果。
当然也有更微妙的,比如渥太华禁雷公约属于技术上欺负人的范例。
扒掉人道主义等外面罩着的词汇。在战争里面比着赛干无下限的事儿实际上完全对战争胜利没啥正面作用。
屠杀民众只能给后勤承包商带来好处,增大军官约束下属其他行为的难度,让占领军维持占领区稳定并且获取劳力和粮食物资的可能性极速减小。繁多的反抗和逃跑也能搞得勤务部队神经衰弱。指望恐吓能让人乖乖听命那是日本妖怪故事看多了。
杀战俘除非你保证自己的人不被抓,而且对方战俘在战争结束时的谈判意义是非凡的。万一碰上一个死心眼的非要你一百个马鹿将军的脑袋换我方一个战俘的命。哪怕没成,你因为自己的弱智行为在胜利者的屠刀下面走一遭,顺带成了某个爱出风头的胜利者的新闻陪衬,也不是啥光彩的事情。
等等等等
总之除非觉得自己能赢到底,以及事后清算不会折腾到自己头上。否则不要干这种不讨好的事情。
当然人这玩意日常不能保证自己脑子清醒,那就只能祈祷决定你命运的人喜欢闪光灯,而不是丁是丁卯是卯你写检查都得查你字数写没写够的认真人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