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我简要说一下吧。法有两个目的,一是解决当下的问题,二是调整其他人的动机。对于交通案件来说,解决当下问题是次要,调整动机才是最重要的。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机动车有强制险。
在美国,行人拥有最高路权,哪怕闯红灯也是。所以即使闯红灯,车也要让。你可以滴他喇叭,但是你不能撞死他。撞了就要付一定责任。这一点上我们国家其实差不多的。这样至少受伤或者死亡的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赔偿,完成了第一个目的。
至于怎么分配百分比,这个要根据案件不同来看。但总的来说司机的百分比一般不能为0.因为要给他们足够的动机在开车时候更加小心。所以即使司机是不小心,也要让其承担一定的责任,让他下次更小心。
这样的结果固然不能让所有人信服,但是不能要求所有的问题都用法来解决。如果机动车觉得冤屈,那么应该买意外事故保险,而不是曲折法律来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