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 @司马懿 的邀请。
大家找律师的时候,如果见到有人拍着胸脯说一定能打赢,请务必扭头就走:承诺诉讼结果的律师,要么业务不过硬,连《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都不知道;要么法律意识淡薄,顶风作案知法犯法。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另外,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在律所宣传中也不得使用胜诉率、过往案件赔偿金额等「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的数据。
在一些普通法国家,例如美国,律师执业规范也禁止律师就案件的结果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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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律师不能承诺必胜呢?有理论上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
形而上的角度来说,一个人无法对自己不能完全掌控的事情作出百分之百的承诺。我们的司法,讲究的是裁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在向潜在客户进行宣传时还没有充分了解相关事实,法律知识再充分,也架不住事实完全不利于自己。况且,在不同法律体系下都有律师无法掌控的因素,大陆法系有法官的自由心证,英美法系有凭借自己的一般理性对事实作出认定的陪审团,律师是无法就他们的行为作出承诺的。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承诺必胜的宣传,可能成为了一种筛选「病急乱投医」客户的机制:你越是着急、越是非常看重结果,越是有可以利用的空间,可以层层薅羊毛进行不合理收费。知乎上有一个讨论,揭露了另外一个衍生智商税:
几位答主都指出,承诺不起诉、承诺可以取保候审,同样是在利用客户的无知,违背了职业道德。
律师用自己无法掌控的事情向客户承诺并收取额外费用,类似于段子里说的骗局:保证生儿子,生女儿全额退款。办成了,跟客户圆一下吹过的牛逼,收钱;办不成,骂一通司法不公、批判一下体制,最后安慰客户,我们这行讲究的是信誉,全额退款。
还是「保证生儿子」这一套。